给绝大多数人 —— 更正中医黑 之 前言

之前文章,笔者就科学的方法进行了探讨。这里,笔者重申:
(任何学科的)科学,其体系中,首先要存在对学科研究对象的基本抽象定义(定义),要有对抽象定义的固有的基本认识(公理,或称为定律,不同学科可能命名不同)以及适用于研究对象以及对象之间的方法(法则),基于固有的定义以及公理,依照法则进行推导,这是科学的学科体系。


即:
基本元素:定义;
元素关系:公理;
推导关系:法则。


以上三个基本元素,是带有学科内主观定义行为的,是不可证明的

对于定义,比如,物质“二氧化碳”,将其定义为“碳氧二”,或“碳抱两个氧原子球”,对化学学科科学体系的建立,是没有影响的。

对于公理(或定律),只能靠观察与统计积累,而这个统计积累以及观察,也直接和视角选取有关。比如,经典力学中的三大定律,对其观察,就要严格限定在宏观物体。不能因为微观世界的情况,就否定宏观现象。

而法则,完全的规则的定义。

即,一门学科要被称之为科学,最简单要满足三个部分,学科内研究什么、学科关注的基本特性、学科关注的推演方法
 
而学科进一步的建立与完善,依照如上三个基本元素,进行推导,这种推导才是很多网友提到的严格的可证明或可证伪的。
 
至于科学学科研究过程中,对客观世界抽象获取过程中,由于抽象行为的角度,和真实世界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差,这是难免的。但只要这个偏差,在学科领域研究范围内不会影响对对真实世界的进一步研究,那么,这种偏差可视为学科内部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是个人对科学学科的基本理解。
 
对于中医黑,笔者有个问题,要首先提问:
你懂中医理论吗?
可能会有人给出诸如“我不懂毒品理论,但我抵制毒品”的言行。针对这种言行,我告诉你,是有人认真系统的研究了毒品理论。那么,进一步,对刚刚的问题,我继续提问:
黑中医的群体,有真正的研究过中医理论吗?

 
 

 
继续阅读 »
之前文章,笔者就科学的方法进行了探讨。这里,笔者重申:
(任何学科的)科学,其体系中,首先要存在对学科研究对象的基本抽象定义(定义),要有对抽象定义的固有的基本认识(公理,或称为定律,不同学科可能命名不同)以及适用于研究对象以及对象之间的方法(法则),基于固有的定义以及公理,依照法则进行推导,这是科学的学科体系。


即:
基本元素:定义;
元素关系:公理;
推导关系:法则。


以上三个基本元素,是带有学科内主观定义行为的,是不可证明的

对于定义,比如,物质“二氧化碳”,将其定义为“碳氧二”,或“碳抱两个氧原子球”,对化学学科科学体系的建立,是没有影响的。

对于公理(或定律),只能靠观察与统计积累,而这个统计积累以及观察,也直接和视角选取有关。比如,经典力学中的三大定律,对其观察,就要严格限定在宏观物体。不能因为微观世界的情况,就否定宏观现象。

而法则,完全的规则的定义。

即,一门学科要被称之为科学,最简单要满足三个部分,学科内研究什么、学科关注的基本特性、学科关注的推演方法
 
而学科进一步的建立与完善,依照如上三个基本元素,进行推导,这种推导才是很多网友提到的严格的可证明或可证伪的。
 
至于科学学科研究过程中,对客观世界抽象获取过程中,由于抽象行为的角度,和真实世界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差,这是难免的。但只要这个偏差,在学科领域研究范围内不会影响对对真实世界的进一步研究,那么,这种偏差可视为学科内部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是个人对科学学科的基本理解。
 
对于中医黑,笔者有个问题,要首先提问:
你懂中医理论吗?
可能会有人给出诸如“我不懂毒品理论,但我抵制毒品”的言行。针对这种言行,我告诉你,是有人认真系统的研究了毒品理论。那么,进一步,对刚刚的问题,我继续提问:
黑中医的群体,有真正的研究过中医理论吗?

 
 

 

我谈如何反驳

反驳具有负面情绪,而这种行为本身,却无法被彻底清除。那么,在反驳的过程中,我们就要注意方式方法。笔者写下这些文字,就是想抛砖引玉,和大家进行探讨,总结出一些有意义的,能够帮助人的,而不是仅仅的泼妇骂街式的反驳方法
 


一、明确反驳对象。
首先,自己要搞清楚,反驳的到底是什么。
是针对一个客观事件?一系列客观现象?某一种客观观点?某一系列观点?还是针对一个具体的人?或是一个组织(一类人)?


1、反驳一个客观事件:
那么,就要限定在事件本身。即就事论事的原则,如果明确要反驳一件事,就不要再阳奉阴违,基于反驳一件事的立场,进行了反驳的扩大化,就会有负面影响,比如,扩大攻击造成的人身攻击等。
应该说,反驳一件客观事件,是最为基本的反驳。很多不和谐、不成功的反驳,都是抓住了一件基本的事件,而对其进行了扩大化,造成了反驳行为的激化。
当然,在实际的反驳过程中,针对原子化的独立事件的反驳,相对存在可能性并不大,更多的,是更为复杂的反驳,继续论述如下:


2、反驳一系列客观现象:
这种类型的反驳,通常会有一个重点,相对的,这个重点就是反驳的中心,而其他的,相当于是对中心进行服务。这种类型的反驳,相当于在反驳一个客观事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同样事件、同类事件的类比。相当于论述一个观点的举例。而基于反驳角度讲,因为这类事件均为被反驳对象,因而将其提出,进行单独论述。
在这类反驳进行过程中,就要区分,这些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否应当进行统一反驳。将没有关联的时间,生硬的杂糅在一起,是对客观事件的不负责。而牵强附会的将明显错误的可反驳对象,用于反驳原本正确(或基本正确)仅仅存在一定细微的非主要矛盾的关联事件,就是缺乏言论严谨的表现了,而如果是明确知道这种牵强的关系,还要坚持如此行为,就是缺乏言论道德了。
反例(由笔者杜撰的极端情况):提出了计算机算命;甚至数字编码对模拟世界的建模的有效性。基于这类情况,抨击计算机科学并不具有科学意义。


3、反驳某一客观观点:
一个观点的提出,意味着基于诸多事件的抽象理论的形成。反驳观点,一般来讲,就不能仅仅依托于例证。毕竟,很多情况,反例是普遍存在的。
比如,“人每个手有五根手指”,这个观点,我们应当将其视为是正确的。我们不能因为六指畸形的存在,就将这个观点进行反驳。当然,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基于这个挂点,就将六指排除在“人”的范围。
当然,有一类的观点,是可以用直接举例来进行反驳的,这类观点,就是极端化的论述的观点。比如,前面提到的“人每个手有五根手指”这个观点的极端化观点,就是“所有的人都是每个手有无根手指”,针对这种极端化的(含有了典型代表词语“所有的”、“全部的”、“绝对的”……,以及绝对的抽象理论条件,例如数学中的命题)仅仅需要一个反例即可。
对于更为普遍的一般情况,则需要进行系统的分析,甚至辛苦的调研。
而基于观点进行反驳,就要尊重观点的前提条件。即抽象为命题中的“条件”,我们不能因为“条件”不同而产生的“结论”不同,而将原始命题观点进行反驳,这客观上属于偷换命题概念,而这种偷换概念的主观行为,就是恶意扭曲观点。
反例(由笔者杜撰的极端情况):观点“如果龙存在,那么我们可以抓一条龙来逼迫他下雨”,对这个观点的反驳,我们可以从神话中“龙”和“降雨”的有效权威进行,可以提出西游记中泾河老龙抗旨被斩的例子,但基于这个观点的反驳,提出“龙”是不存在的,是不合适的。当然,将“龙是否存在”作为一个单独的命题进行论述,是另一个话题,即我们要讨论的4“某一系列观点”。


4、反驳某一系列观点:
单独的、原本离散的多个观点,进行有机组合,形成了一个观点体系,这种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视为是一个学科化的理论结构。那么,对这个理论结构进行的反驳,就要严肃认真对待了。
首先,就是了解反驳的观点体系对象,是否已经达到了充分,并且客观?
然后,就是了解这个结构存在的具体范围,是否和其大范围(即背景知识)产生了重大的冲突?
最后,是内部的分析,是否这个结构中,存在着何其存在结构本身相冲突的部分。
这里,阐述的十分抽象,那么笔者就多举出几个例子吧,
例子1:神话传说,延续3中的“龙”的例子。有效的反驳,是在神话中,有掌管降雨的龙,也有“火龙”,在神话的世界里,如果抓到了一条“火龙”,那么,是无法降雨的。
这个例子,尊重了大范围的描述,即神话传说,在神话的内部,依照神话的普遍观点,发现了论断中的不足,从而进行反驳,这种反驳,是有意义的反驳。
例子2:前面3中例子的变形“抓龙就能降雨”,这个变形,去掉了“如果龙存在”这个前提,将“如果龙存在”的神话前提普遍化了,那么,可以用客观世界的法则对其进行反驳,即,龙是人们根据众多美好事物进行抽闲虚构出来的“祥瑞神兽”,是客观不存在的,根本无法被实际“抓住”,这个论断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以上两个例子,仅仅作为“示意”,意在说明意义。


5、反驳一个人:
将反驳对象,从事件(包括从单个到有机组合体)上升到人,这种行为应当是慎之又慎的。
对于人的反驳,应当是对于事件的反驳的量的积累,而发生的质的变化。这种反驳,属于批评。
比如,这个人每每表达观点,就是这个言论,并未其言论进行反复论证,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个人视为是这种言论的“代言人”,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尚不足以将事件的反驳上升到对人的反驳的高度。这种“代言”现象,还只是一种原始积累。
针对具有“代言”的言论,我们要分析言论本身的“可反驳性”,即这个言论是否应当进行反驳,即言论体系中,是否依照以上1至4的方法,存在可被反驳(尤其是可被明显反驳)的内容。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反复强调一个存在漏洞的观点。
例子(为了明确标注的极典型例子,不限于此):对于战争犯子的抨击,对于犯有反人类罪行的人的抨击。


6、反驳某一组织:
相当于5中,一类人的有机整合,这种整合甚至可以带有着一定的组织结构,比如,几个人,a专门炮制观点、b负责为观点造势、c给持有否定观点的人找麻烦……
例子(由笔者杜撰,历史中存在缩影):某整体,干涉其他独立国家内政,我们可以批评他霸权主义强权政治。

 

 
二、明确反驳的立场。
反驳对方,是指出对方的不当,那么,正确的是什么?
注意,这里指的正确的,并不具有观点上正确的针对性,即,并非要求反驳一方为被反驳方举出完美的对应性的解决方案,而是,能够以明确的、正确的,并相对于反驳双方是客观的判断标准。
比如,前面“火龙”的例子,相对客观的判断标准,就是大家公认的神话传说中的包含的元素。
反例:针对他人的反驳(参见后文对“反驳之反驳”的论述),提出自己观点,是对原正确观点的逆否命题,并列举提否命题的抽象化公式表达方式,然而,实际上,自己的观点,并不是原正确命题的有效逆否命题。
这个反例中,应当遵循的客观规律,即“命题成立,则逆否命题成立”,而相应的,错误之处,在于偷换概念。
应当说,举出正确的原理,只是反驳的必备基础。
一般的反驳过程中,只要不是刻意的泼妇骂街,不是胡搅蛮缠,反驳进行的矛盾双方(反驳方、被反驳方,以及两方相互转换后的反驳之反驳的场景双方)都会有基于反驳话题进行客观理论查询的能力与实际行为。将客观行为进行扭曲,哪怕是轻微的扭曲,也对虽反驳行为的无礼操作。如果这种行为,是行为人主观有意识的操作,那么,该方面的人士,就不是具有理性与礼貌了。这种行为,无意会将反驳情绪化、主观化。如果,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当事人无意为之,在对方提出后,应当明确的致歉,千万不要进行进一步的掩饰,否则,除非对方极其大度,十分有涵养,这种行为会直接造成矛盾的激化。
 

 

三、反驳有效性的自我验证。
因为反驳本身,从观点上,置于被反驳方,存在着针对性以及一定的攻击性,那么,反驳方,在进行反驳过程中,对反驳观点是否有效,一定要慎之又慎。这种验证,包括了正确性验证和有效性验证,以及一些情况的一致性验证:


1、正确性验证:
要明确,作为反驳方,自己究竟反驳的是什么(参见“一、明确反驳对象”);被反驳内容,是否客观存在可被反驳性(参见“二、明确反驳立场);自己的反驳行为,是否对被反驳内容作为了有效的否定。
这里,笔者列举一个知名的反例,即物理学中的“泊松亮斑”。泊松反驳的错误在于,没有经过自己的客观验证。出于一定程度的无知,将原本正确的现象作为错误进行反驳批判。
当然,这里额外多说一点,“泊松亮斑”的命名,体现了学术界的大度,这种大度,是学者真正涵养的体现。当然,从另一个层面来讲,这种命名,对反驳者泊松自身来讲,其讽刺意义也是客观存在的。


2、有效性验证:
如果说正确性的验证,相当于是对反驳的有效性的“是与非”的话,那么,有效性验证,可以说,是相对于量的多少,是否达到了“有效值”的验证。当然,这里的“有效值”是一个抽象的比喻的说法,实际上,这个程度值,很可能是无法被具体量化的。
简单的说,验证有效性,就是要求反驳者自身进行一次再反思,自己的反驳内容,是否具有有效的说服力,是否达到了对反驳对象的有力反驳。以一些无关痛痒的内容作为反驳手段进行针对性反驳,其效果无疑是不理想的。而这种达不到有效程度的反驳,充其量只会被当做是纯属无聊的无稽之谈,毕竟,萤火之光岂能与皓月争辉啊。
举例:反驳一篇文章的观点,仅仅针对该文章中的例子进行批判。如果被反驳的文章,是《针对XX的例证》,那么,例证本身,就是文章的核心观点。除非是这种特殊情况,否则,将简简单单的例证无效,上升到驳斥文章中论点,这种行为,会令人莫名其妙。面对反驳者的反驳,被反驳者很可能会诧异“我不就是例子不当嘛,换个例子就可以了,我文章要说明的是观点啊,没搞清楚状况,反驳个什么啊……”。


3、一致性验证:
笔者列出这种情况,已在对“辩驳”进行阐述。应该说,“辩驳”是一种特殊的“反驳”,是扩大了反驳,其中包括了对被反驳观点的反驳,同时,也带有着对自身观点的树立。
这种情况,就要保证客观标准的一致性。
简单的说,就是辩驳对方逻辑不当,那么,自己所提出的针对性的观点,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毕竟,辩驳,是要指出对方的错误,证明自己的正确。证明对方错了,却基于同样错误的理论(或者变型的理论)来抛出一个同样错误的言论,这种辩驳,是不恰当的。当然,这种情况下,被辩驳方,如果有极深的涵养,可能会对这种情况一笑置之,甚至可能会对被指出的错误向对方致谢。但无论如何,不能掩盖自身论点错误造成了“要求别人严格自己却做不到”的不光彩形象。
极端反例(生活可能会出现的现象):批评别人小错误的骂街泼妇。(注意,这里这个例子,笔者自己多写一些,是不希望被误解为扩大化。泼妇骂街甚至破口大骂,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必要的。比如针对某些罪大恶极的情况。当然,针对小错误就如此,就是太过了。具体论述,参见后文“四、反驳程度的把握”)
 
注:“二”和“三”的区别,在于“二”强调明确客观观点,明确反驳的依据,“三”在于遵守这个观点,相当于反驳者自身道德的自我约束。
 

 

四、反驳程度的把握。
由于反驳行为本身就客观存在着针对性以及一定的攻击性,对反驳的程度把握,也是要慎重的。
比如,针对学术观点的反驳中,出现了任何的主观情绪化词语,都是不当的。当然,这里的“针对学术观点的反驳”是只本身就是善意的,纯学术的观点,而并非某些打着学术名义的反学术观点。比如,论证三大定律在微观世界中的不适用性,这属于学术观点,但因为微观粒子中三大定律不适用就要将经典力学全盘否定,这就已经不再属于学术范畴了。对前者观点的试图反驳,应当遵循客观,避免情绪化;而对于后者,可以进行激烈的批判。
理论上讲,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说的在简单一些,反驳程度的把握,应该有反驳者根据被反驳的对象来进行把握。即,不要主动使用情绪化语言(讽刺、批评、抨击等),但如果被反驳对象本身带有明确的不友好特性,则可依照其不友好的程度,进行针对性区别对待。
更为准确的理论,是不要将主观情绪扩大化。
比如,在客观的学术争论中,引入情绪化的语言,就是不当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
某网友,在某网站中写下一些言论,言论本身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对他人并未进行直接针对。另一位网友,这里称之为“L”吧,回复开头“摸摸题主头”。这句话,尽管不带有任何无语性词语,尽管没有任何嘲讽的词语,但是,大家设想,一个人莫另一个人的头,这什么情况?这是长辈对完备的抚爱,而且还是对未成年不懂事的孩童抚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五个字,将对方的地位,瞬间拉置到了未懂事的孩子。这种语言,尽管本身没有任何侮辱性词语,但其中主观攻击的程度堪称一绝!这种言论,对反驳的一方,是绝对不友好的,对反驳的话题,是有很大激化意义的。
这里,笔者再列举前一阶段和网友争论的有关中医理论的例子:
某些网友就中医的具体操作方法的效果性提问,笔者会在自身知识范围内,进行详细回复;
网友对中医具体内容的不理解,笔者可以进行解释;
网友对中医中的理论和西医中相冲突的地方,笔者可以进行解说并尝试与之探讨;
某些网友,会对中医有一定的成见,并基于这个主观的成见给出一定的批评,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可以与之进行客观理性的交流,阐述对方认知中对中医的误解,指出中医在现阶段不足情况下的发展空间;
……;
而极个别网友,依照所谓的“科学方法”,并对原本正确的方法本身加以扭曲(将卡尔波普尔的“一种方法”解读为“唯一方法”),基于对中医的无知(将五行的比喻意向生硬的强加为中医的理论),而后对中医进行彻底的抨击否定,对于这类网友,笔者的批评是不会客气的。
 

 

五、反驳的终止与尝试终止。
这类的反驳,带有明确的相互反驳(辩驳)即争论的情况。
毕竟,即使是所谓的科技大爆炸,即使是爆炸到了如今我们现在的状况,人类对于很多事物,仍然处于懵懂甚至是无知状态。基于这个现状,很多的讨论、相互的辩驳,是无法得到绝对准确的结论的。这个时候,选择对反驳进行终结,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明智的。
但终结,要注意终结的方法。不能以终结作为手段,对对方进行言语挤兑。
比如,主动的要求对方结束“算了,你现在的认识水平我已经知道了,不必在争论了”。这类的言论,带有明显的对对方的轻视。这种终止方法,或者是这种对终止的尝试,是试图最终给对方“最后一击”,是带有强烈攻击性的,是不友好的。
当然,另一种方式,表象上更为“大器”,比如“算了,我们没有共同的理念,我不会再和你争论了……”,这种所谓的退让,就是以退为进,对对方进行嘲讽。试想,没有共同理念,那么,之前的辩驳是什么?梦游之呓语?
笔者认为,终止无意义的辩驳,其实很简单,只需要简单的列举两个人观点的本质不同,毕竟,现代人很难说服对方,比如,A和B进行争论,最终得出一个结论A是基于唯物主义,而B是基于唯心主义,那么,两个人的争论,是很难达成绝对的一致的,列举出这个状况,没有必要在进行争论了。当然,争论辩驳后,A和B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六、反驳范围的限定。
这一点,和“一、明确反驳对象”在于,“一”是明确具体的反驳对象,而这一条本身,在于明确反驳的客观场景。
反驳的范围,应当明确的限定在反驳的范围内。比如,论坛就应当限定在论坛范围内,而将其进行扩大,就不明智了。这里,可以参考很多开明的团队(例如企业管理团队、学术讨论团队)在遇到不同的方案时的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双方的辩驳甚至可以拍桌子、砸凳子,但讨论结束后,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大家仍旧是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团队。
其实,很多的时候,在客观的生活中,我们就是遵守着这种原则的。
比如,最简单的例子,在寺庙中宣扬无神论是违法的。
这里多说一些,这一条,其实就是笔者自身,渴望我们的论道平台能够有专门的“辩论”模块的理论出发点。
 

 

七(补充)、反驳之反驳。
这里作为补充专题,单独的讲针对反驳的反驳。
在受到反驳的时候,首先,应当冷静理性的进行思考:为什么会被反驳?自己是否真的发生了客观的错误?对方的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是无法达成绝对统一意见的无意义反驳?……
在进行冷静理性的思考前,急于辩解的行为,是鲁莽的,是不值得提倡的。
简单的说,就是,被反驳之后,应当首先思考(反思),而不是“炸毛”。
如果对方的反驳是正确的,甚至能够从中得到对自己有意的元素,使自己的知识得到扩充,那么,不妨先向对方致谢,毕竟,客观上,自己是有所收获的。
如果对方的反驳存在错误,那么,这个时候,是更需要冷静的。尽管,面对错误的反驳,被反驳方是有权进行反击的,这个时候,笔者仍然提倡理性。这种理性不仅仅不是懦弱,相反,是个人涵养的体现。当然,这里不是批评拍案而起是错误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处事的方法的权利。

 
继续阅读 »
反驳具有负面情绪,而这种行为本身,却无法被彻底清除。那么,在反驳的过程中,我们就要注意方式方法。笔者写下这些文字,就是想抛砖引玉,和大家进行探讨,总结出一些有意义的,能够帮助人的,而不是仅仅的泼妇骂街式的反驳方法
 


一、明确反驳对象。
首先,自己要搞清楚,反驳的到底是什么。
是针对一个客观事件?一系列客观现象?某一种客观观点?某一系列观点?还是针对一个具体的人?或是一个组织(一类人)?


1、反驳一个客观事件:
那么,就要限定在事件本身。即就事论事的原则,如果明确要反驳一件事,就不要再阳奉阴违,基于反驳一件事的立场,进行了反驳的扩大化,就会有负面影响,比如,扩大攻击造成的人身攻击等。
应该说,反驳一件客观事件,是最为基本的反驳。很多不和谐、不成功的反驳,都是抓住了一件基本的事件,而对其进行了扩大化,造成了反驳行为的激化。
当然,在实际的反驳过程中,针对原子化的独立事件的反驳,相对存在可能性并不大,更多的,是更为复杂的反驳,继续论述如下:


2、反驳一系列客观现象:
这种类型的反驳,通常会有一个重点,相对的,这个重点就是反驳的中心,而其他的,相当于是对中心进行服务。这种类型的反驳,相当于在反驳一个客观事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同样事件、同类事件的类比。相当于论述一个观点的举例。而基于反驳角度讲,因为这类事件均为被反驳对象,因而将其提出,进行单独论述。
在这类反驳进行过程中,就要区分,这些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否应当进行统一反驳。将没有关联的时间,生硬的杂糅在一起,是对客观事件的不负责。而牵强附会的将明显错误的可反驳对象,用于反驳原本正确(或基本正确)仅仅存在一定细微的非主要矛盾的关联事件,就是缺乏言论严谨的表现了,而如果是明确知道这种牵强的关系,还要坚持如此行为,就是缺乏言论道德了。
反例(由笔者杜撰的极端情况):提出了计算机算命;甚至数字编码对模拟世界的建模的有效性。基于这类情况,抨击计算机科学并不具有科学意义。


3、反驳某一客观观点:
一个观点的提出,意味着基于诸多事件的抽象理论的形成。反驳观点,一般来讲,就不能仅仅依托于例证。毕竟,很多情况,反例是普遍存在的。
比如,“人每个手有五根手指”,这个观点,我们应当将其视为是正确的。我们不能因为六指畸形的存在,就将这个观点进行反驳。当然,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基于这个挂点,就将六指排除在“人”的范围。
当然,有一类的观点,是可以用直接举例来进行反驳的,这类观点,就是极端化的论述的观点。比如,前面提到的“人每个手有五根手指”这个观点的极端化观点,就是“所有的人都是每个手有无根手指”,针对这种极端化的(含有了典型代表词语“所有的”、“全部的”、“绝对的”……,以及绝对的抽象理论条件,例如数学中的命题)仅仅需要一个反例即可。
对于更为普遍的一般情况,则需要进行系统的分析,甚至辛苦的调研。
而基于观点进行反驳,就要尊重观点的前提条件。即抽象为命题中的“条件”,我们不能因为“条件”不同而产生的“结论”不同,而将原始命题观点进行反驳,这客观上属于偷换命题概念,而这种偷换概念的主观行为,就是恶意扭曲观点。
反例(由笔者杜撰的极端情况):观点“如果龙存在,那么我们可以抓一条龙来逼迫他下雨”,对这个观点的反驳,我们可以从神话中“龙”和“降雨”的有效权威进行,可以提出西游记中泾河老龙抗旨被斩的例子,但基于这个观点的反驳,提出“龙”是不存在的,是不合适的。当然,将“龙是否存在”作为一个单独的命题进行论述,是另一个话题,即我们要讨论的4“某一系列观点”。


4、反驳某一系列观点:
单独的、原本离散的多个观点,进行有机组合,形成了一个观点体系,这种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视为是一个学科化的理论结构。那么,对这个理论结构进行的反驳,就要严肃认真对待了。
首先,就是了解反驳的观点体系对象,是否已经达到了充分,并且客观?
然后,就是了解这个结构存在的具体范围,是否和其大范围(即背景知识)产生了重大的冲突?
最后,是内部的分析,是否这个结构中,存在着何其存在结构本身相冲突的部分。
这里,阐述的十分抽象,那么笔者就多举出几个例子吧,
例子1:神话传说,延续3中的“龙”的例子。有效的反驳,是在神话中,有掌管降雨的龙,也有“火龙”,在神话的世界里,如果抓到了一条“火龙”,那么,是无法降雨的。
这个例子,尊重了大范围的描述,即神话传说,在神话的内部,依照神话的普遍观点,发现了论断中的不足,从而进行反驳,这种反驳,是有意义的反驳。
例子2:前面3中例子的变形“抓龙就能降雨”,这个变形,去掉了“如果龙存在”这个前提,将“如果龙存在”的神话前提普遍化了,那么,可以用客观世界的法则对其进行反驳,即,龙是人们根据众多美好事物进行抽闲虚构出来的“祥瑞神兽”,是客观不存在的,根本无法被实际“抓住”,这个论断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以上两个例子,仅仅作为“示意”,意在说明意义。


5、反驳一个人:
将反驳对象,从事件(包括从单个到有机组合体)上升到人,这种行为应当是慎之又慎的。
对于人的反驳,应当是对于事件的反驳的量的积累,而发生的质的变化。这种反驳,属于批评。
比如,这个人每每表达观点,就是这个言论,并未其言论进行反复论证,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个人视为是这种言论的“代言人”,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尚不足以将事件的反驳上升到对人的反驳的高度。这种“代言”现象,还只是一种原始积累。
针对具有“代言”的言论,我们要分析言论本身的“可反驳性”,即这个言论是否应当进行反驳,即言论体系中,是否依照以上1至4的方法,存在可被反驳(尤其是可被明显反驳)的内容。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反复强调一个存在漏洞的观点。
例子(为了明确标注的极典型例子,不限于此):对于战争犯子的抨击,对于犯有反人类罪行的人的抨击。


6、反驳某一组织:
相当于5中,一类人的有机整合,这种整合甚至可以带有着一定的组织结构,比如,几个人,a专门炮制观点、b负责为观点造势、c给持有否定观点的人找麻烦……
例子(由笔者杜撰,历史中存在缩影):某整体,干涉其他独立国家内政,我们可以批评他霸权主义强权政治。

 

 
二、明确反驳的立场。
反驳对方,是指出对方的不当,那么,正确的是什么?
注意,这里指的正确的,并不具有观点上正确的针对性,即,并非要求反驳一方为被反驳方举出完美的对应性的解决方案,而是,能够以明确的、正确的,并相对于反驳双方是客观的判断标准。
比如,前面“火龙”的例子,相对客观的判断标准,就是大家公认的神话传说中的包含的元素。
反例:针对他人的反驳(参见后文对“反驳之反驳”的论述),提出自己观点,是对原正确观点的逆否命题,并列举提否命题的抽象化公式表达方式,然而,实际上,自己的观点,并不是原正确命题的有效逆否命题。
这个反例中,应当遵循的客观规律,即“命题成立,则逆否命题成立”,而相应的,错误之处,在于偷换概念。
应当说,举出正确的原理,只是反驳的必备基础。
一般的反驳过程中,只要不是刻意的泼妇骂街,不是胡搅蛮缠,反驳进行的矛盾双方(反驳方、被反驳方,以及两方相互转换后的反驳之反驳的场景双方)都会有基于反驳话题进行客观理论查询的能力与实际行为。将客观行为进行扭曲,哪怕是轻微的扭曲,也对虽反驳行为的无礼操作。如果这种行为,是行为人主观有意识的操作,那么,该方面的人士,就不是具有理性与礼貌了。这种行为,无意会将反驳情绪化、主观化。如果,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当事人无意为之,在对方提出后,应当明确的致歉,千万不要进行进一步的掩饰,否则,除非对方极其大度,十分有涵养,这种行为会直接造成矛盾的激化。
 

 

三、反驳有效性的自我验证。
因为反驳本身,从观点上,置于被反驳方,存在着针对性以及一定的攻击性,那么,反驳方,在进行反驳过程中,对反驳观点是否有效,一定要慎之又慎。这种验证,包括了正确性验证和有效性验证,以及一些情况的一致性验证:


1、正确性验证:
要明确,作为反驳方,自己究竟反驳的是什么(参见“一、明确反驳对象”);被反驳内容,是否客观存在可被反驳性(参见“二、明确反驳立场);自己的反驳行为,是否对被反驳内容作为了有效的否定。
这里,笔者列举一个知名的反例,即物理学中的“泊松亮斑”。泊松反驳的错误在于,没有经过自己的客观验证。出于一定程度的无知,将原本正确的现象作为错误进行反驳批判。
当然,这里额外多说一点,“泊松亮斑”的命名,体现了学术界的大度,这种大度,是学者真正涵养的体现。当然,从另一个层面来讲,这种命名,对反驳者泊松自身来讲,其讽刺意义也是客观存在的。


2、有效性验证:
如果说正确性的验证,相当于是对反驳的有效性的“是与非”的话,那么,有效性验证,可以说,是相对于量的多少,是否达到了“有效值”的验证。当然,这里的“有效值”是一个抽象的比喻的说法,实际上,这个程度值,很可能是无法被具体量化的。
简单的说,验证有效性,就是要求反驳者自身进行一次再反思,自己的反驳内容,是否具有有效的说服力,是否达到了对反驳对象的有力反驳。以一些无关痛痒的内容作为反驳手段进行针对性反驳,其效果无疑是不理想的。而这种达不到有效程度的反驳,充其量只会被当做是纯属无聊的无稽之谈,毕竟,萤火之光岂能与皓月争辉啊。
举例:反驳一篇文章的观点,仅仅针对该文章中的例子进行批判。如果被反驳的文章,是《针对XX的例证》,那么,例证本身,就是文章的核心观点。除非是这种特殊情况,否则,将简简单单的例证无效,上升到驳斥文章中论点,这种行为,会令人莫名其妙。面对反驳者的反驳,被反驳者很可能会诧异“我不就是例子不当嘛,换个例子就可以了,我文章要说明的是观点啊,没搞清楚状况,反驳个什么啊……”。


3、一致性验证:
笔者列出这种情况,已在对“辩驳”进行阐述。应该说,“辩驳”是一种特殊的“反驳”,是扩大了反驳,其中包括了对被反驳观点的反驳,同时,也带有着对自身观点的树立。
这种情况,就要保证客观标准的一致性。
简单的说,就是辩驳对方逻辑不当,那么,自己所提出的针对性的观点,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毕竟,辩驳,是要指出对方的错误,证明自己的正确。证明对方错了,却基于同样错误的理论(或者变型的理论)来抛出一个同样错误的言论,这种辩驳,是不恰当的。当然,这种情况下,被辩驳方,如果有极深的涵养,可能会对这种情况一笑置之,甚至可能会对被指出的错误向对方致谢。但无论如何,不能掩盖自身论点错误造成了“要求别人严格自己却做不到”的不光彩形象。
极端反例(生活可能会出现的现象):批评别人小错误的骂街泼妇。(注意,这里这个例子,笔者自己多写一些,是不希望被误解为扩大化。泼妇骂街甚至破口大骂,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必要的。比如针对某些罪大恶极的情况。当然,针对小错误就如此,就是太过了。具体论述,参见后文“四、反驳程度的把握”)
 
注:“二”和“三”的区别,在于“二”强调明确客观观点,明确反驳的依据,“三”在于遵守这个观点,相当于反驳者自身道德的自我约束。
 

 

四、反驳程度的把握。
由于反驳行为本身就客观存在着针对性以及一定的攻击性,对反驳的程度把握,也是要慎重的。
比如,针对学术观点的反驳中,出现了任何的主观情绪化词语,都是不当的。当然,这里的“针对学术观点的反驳”是只本身就是善意的,纯学术的观点,而并非某些打着学术名义的反学术观点。比如,论证三大定律在微观世界中的不适用性,这属于学术观点,但因为微观粒子中三大定律不适用就要将经典力学全盘否定,这就已经不再属于学术范畴了。对前者观点的试图反驳,应当遵循客观,避免情绪化;而对于后者,可以进行激烈的批判。
理论上讲,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说的在简单一些,反驳程度的把握,应该有反驳者根据被反驳的对象来进行把握。即,不要主动使用情绪化语言(讽刺、批评、抨击等),但如果被反驳对象本身带有明确的不友好特性,则可依照其不友好的程度,进行针对性区别对待。
更为准确的理论,是不要将主观情绪扩大化。
比如,在客观的学术争论中,引入情绪化的语言,就是不当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
某网友,在某网站中写下一些言论,言论本身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对他人并未进行直接针对。另一位网友,这里称之为“L”吧,回复开头“摸摸题主头”。这句话,尽管不带有任何无语性词语,尽管没有任何嘲讽的词语,但是,大家设想,一个人莫另一个人的头,这什么情况?这是长辈对完备的抚爱,而且还是对未成年不懂事的孩童抚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五个字,将对方的地位,瞬间拉置到了未懂事的孩子。这种语言,尽管本身没有任何侮辱性词语,但其中主观攻击的程度堪称一绝!这种言论,对反驳的一方,是绝对不友好的,对反驳的话题,是有很大激化意义的。
这里,笔者再列举前一阶段和网友争论的有关中医理论的例子:
某些网友就中医的具体操作方法的效果性提问,笔者会在自身知识范围内,进行详细回复;
网友对中医具体内容的不理解,笔者可以进行解释;
网友对中医中的理论和西医中相冲突的地方,笔者可以进行解说并尝试与之探讨;
某些网友,会对中医有一定的成见,并基于这个主观的成见给出一定的批评,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可以与之进行客观理性的交流,阐述对方认知中对中医的误解,指出中医在现阶段不足情况下的发展空间;
……;
而极个别网友,依照所谓的“科学方法”,并对原本正确的方法本身加以扭曲(将卡尔波普尔的“一种方法”解读为“唯一方法”),基于对中医的无知(将五行的比喻意向生硬的强加为中医的理论),而后对中医进行彻底的抨击否定,对于这类网友,笔者的批评是不会客气的。
 

 

五、反驳的终止与尝试终止。
这类的反驳,带有明确的相互反驳(辩驳)即争论的情况。
毕竟,即使是所谓的科技大爆炸,即使是爆炸到了如今我们现在的状况,人类对于很多事物,仍然处于懵懂甚至是无知状态。基于这个现状,很多的讨论、相互的辩驳,是无法得到绝对准确的结论的。这个时候,选择对反驳进行终结,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明智的。
但终结,要注意终结的方法。不能以终结作为手段,对对方进行言语挤兑。
比如,主动的要求对方结束“算了,你现在的认识水平我已经知道了,不必在争论了”。这类的言论,带有明显的对对方的轻视。这种终止方法,或者是这种对终止的尝试,是试图最终给对方“最后一击”,是带有强烈攻击性的,是不友好的。
当然,另一种方式,表象上更为“大器”,比如“算了,我们没有共同的理念,我不会再和你争论了……”,这种所谓的退让,就是以退为进,对对方进行嘲讽。试想,没有共同理念,那么,之前的辩驳是什么?梦游之呓语?
笔者认为,终止无意义的辩驳,其实很简单,只需要简单的列举两个人观点的本质不同,毕竟,现代人很难说服对方,比如,A和B进行争论,最终得出一个结论A是基于唯物主义,而B是基于唯心主义,那么,两个人的争论,是很难达成绝对的一致的,列举出这个状况,没有必要在进行争论了。当然,争论辩驳后,A和B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六、反驳范围的限定。
这一点,和“一、明确反驳对象”在于,“一”是明确具体的反驳对象,而这一条本身,在于明确反驳的客观场景。
反驳的范围,应当明确的限定在反驳的范围内。比如,论坛就应当限定在论坛范围内,而将其进行扩大,就不明智了。这里,可以参考很多开明的团队(例如企业管理团队、学术讨论团队)在遇到不同的方案时的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双方的辩驳甚至可以拍桌子、砸凳子,但讨论结束后,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大家仍旧是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团队。
其实,很多的时候,在客观的生活中,我们就是遵守着这种原则的。
比如,最简单的例子,在寺庙中宣扬无神论是违法的。
这里多说一些,这一条,其实就是笔者自身,渴望我们的论道平台能够有专门的“辩论”模块的理论出发点。
 

 

七(补充)、反驳之反驳。
这里作为补充专题,单独的讲针对反驳的反驳。
在受到反驳的时候,首先,应当冷静理性的进行思考:为什么会被反驳?自己是否真的发生了客观的错误?对方的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是无法达成绝对统一意见的无意义反驳?……
在进行冷静理性的思考前,急于辩解的行为,是鲁莽的,是不值得提倡的。
简单的说,就是,被反驳之后,应当首先思考(反思),而不是“炸毛”。
如果对方的反驳是正确的,甚至能够从中得到对自己有意的元素,使自己的知识得到扩充,那么,不妨先向对方致谢,毕竟,客观上,自己是有所收获的。
如果对方的反驳存在错误,那么,这个时候,是更需要冷静的。尽管,面对错误的反驳,被反驳方是有权进行反击的,这个时候,笔者仍然提倡理性。这种理性不仅仅不是懦弱,相反,是个人涵养的体现。当然,这里不是批评拍案而起是错误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处事的方法的权利。

 

给绝大多数人 —— 再从争论谈道德

这篇文章,算作是对网友在我个人文章中留言的回应。
个人文章《给绝大多数人 —— 从2例谈争论的道德》,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426
 
网友留言截图:
 

 
这个回复,我看到了不满(情绪的对立),以及基于这种情绪的表态(宣言)。
但是,客观的讲,我看不到理性的原因,看不到对自己行为的反思,看不到出于理性的和矛盾观点的争辩。(如果其他网友看出来了,请指出来,我学习)。
 
我个人认为,理性的争辩,应当有明确的观点(不是简简单单的我认为你错了我就要反驳你);要有严谨的自我论证针对对方观点的中冲突,应当进行理性的分析,并基于理性的分析进行反击。否则,就是胡搅蛮缠,这种行为,究其本质,和泼妇骂街无意。
 
这里,我重申个人的原则:
 
1、评论他人的观点(评论,不仅仅是简单的反驳),首先要明确对方的观点,这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行为的负责;
2、人与人之间,可以有观点、理论、原则甚至立场的不同,但人格之间,应当是相互尊重的;

3、面对对方的反对意见,哪怕是批评,首先从自身找原因,冷静思考,是否自己错了,即使对方存在一定的苛责,是否也可以从中提炼出不同的观点,从中学习。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其中,前两条,在我个人之前的文章中,也明确提到过,因为,这也是我希望大家能够相互尊重的一个理论依据。而第三点,从严于律己的角度讲,仅仅是我个人的做法。

我无权要求他人能够从批评中学习,但我有权在争论中争取自己的尊严。
 
对于图片中提到的这位网友,所有的读者,可以查阅我们相关的聊天记录,都是公开的信息。对其言行的失望,我不打算进一步描述了。

 
对于这几次争论,和我具有相反观点的网友,如果继续争论,希望你们可以派出一个,能够从人格道德上尊重对手的代表。无理+无礼的沟通,不但会降低自身的档次,也会影响沟通的效率。

无论是对我个人的知识喜好,还是对中医学来说,对相反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这里体现为:
1、反对观点正确,可以进行自我完善;
2、反对观点错误,思考错误原因,为什么会对中医学非专业人士造成误解……
但无论如何,简单粗暴的泼妇骂街行为,是没有裨益的。

 
继续阅读 »
这篇文章,算作是对网友在我个人文章中留言的回应。
个人文章《给绝大多数人 —— 从2例谈争论的道德》,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426
 
网友留言截图:
 

 
这个回复,我看到了不满(情绪的对立),以及基于这种情绪的表态(宣言)。
但是,客观的讲,我看不到理性的原因,看不到对自己行为的反思,看不到出于理性的和矛盾观点的争辩。(如果其他网友看出来了,请指出来,我学习)。
 
我个人认为,理性的争辩,应当有明确的观点(不是简简单单的我认为你错了我就要反驳你);要有严谨的自我论证针对对方观点的中冲突,应当进行理性的分析,并基于理性的分析进行反击。否则,就是胡搅蛮缠,这种行为,究其本质,和泼妇骂街无意。
 
这里,我重申个人的原则:
 
1、评论他人的观点(评论,不仅仅是简单的反驳),首先要明确对方的观点,这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行为的负责;
2、人与人之间,可以有观点、理论、原则甚至立场的不同,但人格之间,应当是相互尊重的;

3、面对对方的反对意见,哪怕是批评,首先从自身找原因,冷静思考,是否自己错了,即使对方存在一定的苛责,是否也可以从中提炼出不同的观点,从中学习。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其中,前两条,在我个人之前的文章中,也明确提到过,因为,这也是我希望大家能够相互尊重的一个理论依据。而第三点,从严于律己的角度讲,仅仅是我个人的做法。

我无权要求他人能够从批评中学习,但我有权在争论中争取自己的尊严。
 
对于图片中提到的这位网友,所有的读者,可以查阅我们相关的聊天记录,都是公开的信息。对其言行的失望,我不打算进一步描述了。

 
对于这几次争论,和我具有相反观点的网友,如果继续争论,希望你们可以派出一个,能够从人格道德上尊重对手的代表。无理+无礼的沟通,不但会降低自身的档次,也会影响沟通的效率。

无论是对我个人的知识喜好,还是对中医学来说,对相反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这里体现为:
1、反对观点正确,可以进行自我完善;
2、反对观点错误,思考错误原因,为什么会对中医学非专业人士造成误解……
但无论如何,简单粗暴的泼妇骂街行为,是没有裨益的。

 

1500000000

北京时间 2017年7月14日10:40:00,UNIX纪元1500000000秒,这代表着从1970年1月1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1970年1月1日8时0分0秒)到现在已经150000000秒了。不用数了,一共8个0 ,而上一次1400000000是在北京时间2014年5月14日0时53分20秒。所以以后debug获取系统时间的时候再也看不到1499……了。
unix时间戳是从1970年1月1日(UTC/GMT的午夜)开始所经过的秒数,不考虑闰秒。每过1秒,他就增加1秒,1分钟,就60秒,就是这么简单的工作,从0数到了1500000000 。


时间          秒
1 分钟        60
1 小时        3600
1 天          86400
1 周         604800
1 月 (30.44 天)  2629743
1年 (365.24 天)  31556926


那么,如何得到现在的时间戳是多少呢?一般来说都有各种各样的在线工具可以自己查看当前的时间戳,自行搜索即可。
在windows下可以用powershell输入以下命令即可查看:
[int]( date -uformat "%s")


 
而在各种编程语言中,也提供了相应的函数或方法。(部分未验证)




机智的你可能发现了时间戳是从北京时间1970年1月1日8时0分0秒开始的,那么之前的呢?答案很简单,负数。所以-1500000000是北京时间1922年6月21日5时20分0秒(gcd成立快1年了……)。但是这个负数也会引起一些有趣的bug,比如在iPhone上把时间调到1970年1月1日,你将获得一块砖头(❀????,当然这个bug早就被简单粗暴地修复了)。
所以,我们也可以先看下下一次1600000000是什么时候了,经过换算后可以得到是北京时间2020年9月13日20时26分40秒(应该是全面小康了吧……)。当然,比起1600000000,1700000000,我更期待的是2147483648,也就是北京时间2038年1月19日11时14分0秒,嘿嘿。2的32次方是4294967296,而在32位系统中最高位是符号位的情况下,int的最大值是2147483647,所以嘛……当然了,也不排除那时候32位都淘汰了……
 
继续阅读 »
北京时间 2017年7月14日10:40:00,UNIX纪元1500000000秒,这代表着从1970年1月1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1970年1月1日8时0分0秒)到现在已经150000000秒了。不用数了,一共8个0 ,而上一次1400000000是在北京时间2014年5月14日0时53分20秒。所以以后debug获取系统时间的时候再也看不到1499……了。
unix时间戳是从1970年1月1日(UTC/GMT的午夜)开始所经过的秒数,不考虑闰秒。每过1秒,他就增加1秒,1分钟,就60秒,就是这么简单的工作,从0数到了1500000000 。


时间          秒
1 分钟        60
1 小时        3600
1 天          86400
1 周         604800
1 月 (30.44 天)  2629743
1年 (365.24 天)  31556926


那么,如何得到现在的时间戳是多少呢?一般来说都有各种各样的在线工具可以自己查看当前的时间戳,自行搜索即可。
在windows下可以用powershell输入以下命令即可查看:
[int]( date -uformat "%s")


 
而在各种编程语言中,也提供了相应的函数或方法。(部分未验证)




机智的你可能发现了时间戳是从北京时间1970年1月1日8时0分0秒开始的,那么之前的呢?答案很简单,负数。所以-1500000000是北京时间1922年6月21日5时20分0秒(gcd成立快1年了……)。但是这个负数也会引起一些有趣的bug,比如在iPhone上把时间调到1970年1月1日,你将获得一块砖头(❀????,当然这个bug早就被简单粗暴地修复了)。
所以,我们也可以先看下下一次1600000000是什么时候了,经过换算后可以得到是北京时间2020年9月13日20时26分40秒(应该是全面小康了吧……)。当然,比起1600000000,1700000000,我更期待的是2147483648,也就是北京时间2038年1月19日11时14分0秒,嘿嘿。2的32次方是4294967296,而在32位系统中最高位是符号位的情况下,int的最大值是2147483647,所以嘛……当然了,也不排除那时候32位都淘汰了……
 

给绝大多数人 —— 从2例谈争论的道德

这篇文章,前一个例子,可以看做是对网友文章《献给3.27%的国人——为何中医无法“取其精华”?》(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8)中,最后图片的批判。后一个例子,因为不是在本网站的,加之,有言论标明当事人退出了网络,这里不进行具体的点名了。
 
 
例子1:
首先,对笔者自己之前两篇文章进行初步概括(因为该文章针对的部分,相当于第一个例子的前提理论基础)。
科学的验证实验,应该满足“控制单一变量+对照实验”的原则。“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本身并不科学。在现代西方医学中,这个不科学的办法,确实最为有效的验证方案。
中医因为对病理有着详细于现代西方医学的研究,“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选取合适的实验集体难度较大(包括需要更大的基数、更为复杂的选取条件)。
中医不排外,自古中医就尝试使用各种科学方法对药物进行提纯,受同时代科技发展影响,相对发展缓慢。对中药成分进行研究,对中药进行提纯,是中医发展的必然
 
好了,现在提网友文章中的图片,因为一是太占地方,二是图片太荒唐,这里不冗余粘贴了,只列举标题如下:
“科学算命”、“宇宙信息学”、“气功麻醉学”、“气功理疗学”
针对这几个图片,我来提问:
1、这些图片,和我们争论的“中医是否科学”有直接关系吗?
2、作者(只原文作者,网友)在用其他明确值得批判的事物,来映射自己批判对象的时候,对自己的理论梳理过吗
3、这几个图片,每个图片都可以说带有“两个”层面,即“科学的”和“荒谬的”,比如“科学算命”这是原文作者给出的标题,其实更贴切的,应该是“电脑算命”,或者是“计算机算命”,这就包括了“电脑”或“计算机”这个科学的,和“算命”这个荒谬的,那么,这两个意向的贴合,和原文作者论述的对象有关系
 
无论是之前争论的,科学方法问题,还是对于中医有效性是否应该完全照搬现代西方医学的“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方法,异或是屠呦呦的研究成果是否是中医领域。这些图片,只具有污蔑,甚至挑衅的意味。甚至笔者觉得,这些图片,完全可以作为反面教材实例——学科攻击扩大化,看到不了解的东西,就用完全荒唐的图片进行抨击,这本身就是荒唐的行为。
 
关于是否梳理过批判理论。我们说,因为批判动作本身是带有攻击性的,使用这个行为,必须慎之又慎,对人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一个学科,更何况是一个自身几乎是无知的学科。
就该文章之前的理论部分,笔者记得,自己在学习“控制单一变量+对照实验”原则是高中的生物课。然而,无论如何,这个基本的原则,应该是科学界的常识。“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势必会有漏洞的概率。这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无可奈何的补救性质的应对解决方案
自己相对擅长的现代西方医学如此,其他学科就也要如此?这是学术界的以自我为圆心的排外不良思想。是不应该被提倡的。
 
而对于图片本身,我们可以说,包括网友在留言中提到的“龙胆泻肝丸”的例子,中医学术有自身的不完备性,包括学术内部尚存在不完整(貌似没有那个科学学科敢声称自己绝对完整吧),以及学科参与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在我国没有完整学习过中药理论,不清楚中药性味归经的西医医生居然可以开中药……)这些,应该都属于学科科学发展的外部因素。就像针对图片,我们不能因为存在有人搞电脑算命,就否认计算机科学一样。这种扩大的攻击,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是主观武断鲁莽的

 
如果说,前一个例子,是基于无知,对自身基本完全无知的学科的攻击,是学术中的不道德的行为,那么下一个例子,可以说是对人格的侮辱:
 

 

例子2:
截图如下:

因为当事人网友不在这个网站中,网名等信息被笔者遮盖。
这里,之所以用这位网友的例子,是因为这位网友的行为,甚至带有一定的“欺骗性”。笔者直言,在查询相关信息的时候,如果不是某些突发因素,甚至,这种情况,笔者自身也无法体会。
言语很简单,就是笔者在图片中用红线标出的“摸摸题主头”。抛开网络道德,仅仅从文字的应用角度,笔者佩服这位网友的水平,对对方侮辱可以不用任何脏字,不用任何贬义词。在笔者接触到的所有的人的范围中,屈指可数。
我们不妨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什么情况下“摸摸”一个人的“头”的情况会发生。
比如,在某广场,遇到了来旅游的某国家元首?
比如,见到了自己尊重的学术界泰斗?
比如,见到了自己的长辈?
比如,回见自己的生意合作伙伴?
比如,和竞争对手激烈的谈论自己的观点(或是聆听对方的观点)?
比如,向自己的下属部署命令?
应该说,笔者在以上列出的情况中,仅仅最后一种,在给下属部署命令的时候,极其特殊的场景下(比如和下属存在其他暧昧关系)才会发生摸摸对方头的情况。
这种动作,通常是长辈对晚辈的爱抚(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情侣之间以及极其亲密的朋友之间(例如基友),不进行一一列举了)。而这种爱抚的针对对象,多是不懂事的孩童(至少在长辈眼中是)(甚至包括了情侣之间将对方认作是孩童)。截图中的网友,用五个字,描绘出了简单的一个动作,瞬间将对方至于了一个不懂事的孩童的位置。这在客观上,给对方塑造了一个不懂事、发牢骚的形象。这种语言,尽管本身没有任何侮辱性词语,但其中主观攻击的程度堪称一绝!这种言论,对反驳的一方,是绝对不友好的,对反驳的话题,是有很大激化意义的。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任意一位读者,在反驳对方观点的时候,被放到被网友“言论摸头”的位置,其内心的窝火,甚至会被他人一笑错过,当真的侮辱人不用脏话,而且操作与无形啊
 
笔者认为,在友善的争论中,我们的观点、理论、甚至立场都可以不同,但人与人在人格之间,应当是相互尊重的
 
原本,这一系列的文章(即标题以“给绝大多数人”开头的文章),笔者的计划是不包括这篇文字的。因为发生了很多事情,很多公开的言论,甚至主动使用了“打脸”等词语,以至还有可以曲解对方观点的行为。笔者觉得,对于道德的约束,还是不能仅仅主观的相信对方的家庭教育。
 
再多说,可能有些人士,喜欢“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会去挑笔者自己的文字来进行抨击,毕竟在之前的文章中,笔者使用过带有讽刺意味的言论,那么,在这里,笔者将系列文章中,已有的文字复制如下:


1、如果他只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不懂,那么,他可以求教学习;
2、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持反对意见,那么,他可以提出质疑进行探讨;
3、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理论体系有自己的相反的认识,他可以使用客观科学的方法进行阐述论证
……
可惜的是,以上的如果,都没有成立……
相反,一篇文章中,居然“巫术”一类的对一个自己全然无知的暗示性侮辱词语都用上了。
 
这里,知乎那位人士的行为:
1、否认了一个学科前人的功绩;
2、否定了一个学科当前工作者的劳动价值;
3、否灭了一个学科在未来会取得的进一步的成绩。
而这些,都是其个人主观的。
从这个角度讲,笔者觉得,对这种严重没有学术道德的文痞,讽刺已经是最为轻微的否定情绪了。


针对笔者自身的讽刺性言论,笔者郑重声明:
如果,笔者自身,以无知的角度,恶意攻击自己无知的学科,大家也可以来讽刺我,我无话可说

但对于争论过程中,仅仅因为观点不同,就进行讽刺,甚至语言侮辱的行为,笔者是赤裸裸的鄙视的。
 
 
 
 
继续阅读 »
这篇文章,前一个例子,可以看做是对网友文章《献给3.27%的国人——为何中医无法“取其精华”?》(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8)中,最后图片的批判。后一个例子,因为不是在本网站的,加之,有言论标明当事人退出了网络,这里不进行具体的点名了。
 
 
例子1:
首先,对笔者自己之前两篇文章进行初步概括(因为该文章针对的部分,相当于第一个例子的前提理论基础)。
科学的验证实验,应该满足“控制单一变量+对照实验”的原则。“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本身并不科学。在现代西方医学中,这个不科学的办法,确实最为有效的验证方案。
中医因为对病理有着详细于现代西方医学的研究,“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选取合适的实验集体难度较大(包括需要更大的基数、更为复杂的选取条件)。
中医不排外,自古中医就尝试使用各种科学方法对药物进行提纯,受同时代科技发展影响,相对发展缓慢。对中药成分进行研究,对中药进行提纯,是中医发展的必然
 
好了,现在提网友文章中的图片,因为一是太占地方,二是图片太荒唐,这里不冗余粘贴了,只列举标题如下:
“科学算命”、“宇宙信息学”、“气功麻醉学”、“气功理疗学”
针对这几个图片,我来提问:
1、这些图片,和我们争论的“中医是否科学”有直接关系吗?
2、作者(只原文作者,网友)在用其他明确值得批判的事物,来映射自己批判对象的时候,对自己的理论梳理过吗
3、这几个图片,每个图片都可以说带有“两个”层面,即“科学的”和“荒谬的”,比如“科学算命”这是原文作者给出的标题,其实更贴切的,应该是“电脑算命”,或者是“计算机算命”,这就包括了“电脑”或“计算机”这个科学的,和“算命”这个荒谬的,那么,这两个意向的贴合,和原文作者论述的对象有关系
 
无论是之前争论的,科学方法问题,还是对于中医有效性是否应该完全照搬现代西方医学的“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方法,异或是屠呦呦的研究成果是否是中医领域。这些图片,只具有污蔑,甚至挑衅的意味。甚至笔者觉得,这些图片,完全可以作为反面教材实例——学科攻击扩大化,看到不了解的东西,就用完全荒唐的图片进行抨击,这本身就是荒唐的行为。
 
关于是否梳理过批判理论。我们说,因为批判动作本身是带有攻击性的,使用这个行为,必须慎之又慎,对人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一个学科,更何况是一个自身几乎是无知的学科。
就该文章之前的理论部分,笔者记得,自己在学习“控制单一变量+对照实验”原则是高中的生物课。然而,无论如何,这个基本的原则,应该是科学界的常识。“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势必会有漏洞的概率。这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无可奈何的补救性质的应对解决方案
自己相对擅长的现代西方医学如此,其他学科就也要如此?这是学术界的以自我为圆心的排外不良思想。是不应该被提倡的。
 
而对于图片本身,我们可以说,包括网友在留言中提到的“龙胆泻肝丸”的例子,中医学术有自身的不完备性,包括学术内部尚存在不完整(貌似没有那个科学学科敢声称自己绝对完整吧),以及学科参与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在我国没有完整学习过中药理论,不清楚中药性味归经的西医医生居然可以开中药……)这些,应该都属于学科科学发展的外部因素。就像针对图片,我们不能因为存在有人搞电脑算命,就否认计算机科学一样。这种扩大的攻击,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是主观武断鲁莽的

 
如果说,前一个例子,是基于无知,对自身基本完全无知的学科的攻击,是学术中的不道德的行为,那么下一个例子,可以说是对人格的侮辱:
 

 

例子2:
截图如下:

因为当事人网友不在这个网站中,网名等信息被笔者遮盖。
这里,之所以用这位网友的例子,是因为这位网友的行为,甚至带有一定的“欺骗性”。笔者直言,在查询相关信息的时候,如果不是某些突发因素,甚至,这种情况,笔者自身也无法体会。
言语很简单,就是笔者在图片中用红线标出的“摸摸题主头”。抛开网络道德,仅仅从文字的应用角度,笔者佩服这位网友的水平,对对方侮辱可以不用任何脏字,不用任何贬义词。在笔者接触到的所有的人的范围中,屈指可数。
我们不妨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什么情况下“摸摸”一个人的“头”的情况会发生。
比如,在某广场,遇到了来旅游的某国家元首?
比如,见到了自己尊重的学术界泰斗?
比如,见到了自己的长辈?
比如,回见自己的生意合作伙伴?
比如,和竞争对手激烈的谈论自己的观点(或是聆听对方的观点)?
比如,向自己的下属部署命令?
应该说,笔者在以上列出的情况中,仅仅最后一种,在给下属部署命令的时候,极其特殊的场景下(比如和下属存在其他暧昧关系)才会发生摸摸对方头的情况。
这种动作,通常是长辈对晚辈的爱抚(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情侣之间以及极其亲密的朋友之间(例如基友),不进行一一列举了)。而这种爱抚的针对对象,多是不懂事的孩童(至少在长辈眼中是)(甚至包括了情侣之间将对方认作是孩童)。截图中的网友,用五个字,描绘出了简单的一个动作,瞬间将对方至于了一个不懂事的孩童的位置。这在客观上,给对方塑造了一个不懂事、发牢骚的形象。这种语言,尽管本身没有任何侮辱性词语,但其中主观攻击的程度堪称一绝!这种言论,对反驳的一方,是绝对不友好的,对反驳的话题,是有很大激化意义的。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任意一位读者,在反驳对方观点的时候,被放到被网友“言论摸头”的位置,其内心的窝火,甚至会被他人一笑错过,当真的侮辱人不用脏话,而且操作与无形啊
 
笔者认为,在友善的争论中,我们的观点、理论、甚至立场都可以不同,但人与人在人格之间,应当是相互尊重的
 
原本,这一系列的文章(即标题以“给绝大多数人”开头的文章),笔者的计划是不包括这篇文字的。因为发生了很多事情,很多公开的言论,甚至主动使用了“打脸”等词语,以至还有可以曲解对方观点的行为。笔者觉得,对于道德的约束,还是不能仅仅主观的相信对方的家庭教育。
 
再多说,可能有些人士,喜欢“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会去挑笔者自己的文字来进行抨击,毕竟在之前的文章中,笔者使用过带有讽刺意味的言论,那么,在这里,笔者将系列文章中,已有的文字复制如下:


1、如果他只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不懂,那么,他可以求教学习;
2、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持反对意见,那么,他可以提出质疑进行探讨;
3、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理论体系有自己的相反的认识,他可以使用客观科学的方法进行阐述论证
……
可惜的是,以上的如果,都没有成立……
相反,一篇文章中,居然“巫术”一类的对一个自己全然无知的暗示性侮辱词语都用上了。
 
这里,知乎那位人士的行为:
1、否认了一个学科前人的功绩;
2、否定了一个学科当前工作者的劳动价值;
3、否灭了一个学科在未来会取得的进一步的成绩。
而这些,都是其个人主观的。
从这个角度讲,笔者觉得,对这种严重没有学术道德的文痞,讽刺已经是最为轻微的否定情绪了。


针对笔者自身的讽刺性言论,笔者郑重声明:
如果,笔者自身,以无知的角度,恶意攻击自己无知的学科,大家也可以来讽刺我,我无话可说

但对于争论过程中,仅仅因为观点不同,就进行讽刺,甚至语言侮辱的行为,笔者是赤裸裸的鄙视的。
 
 
 
 

给绝大多数人 —— 谈中医与“青蒿素”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可以看做是对网友文章《献给3.27%的国人——为何中医无法“取其精华”?》(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8)中,关于中医和屠呦呦女士即青蒿素论述的驳斥。
 
网友的观点“青蒿素可是按照现代化药研发程序研发出来的标准的化学药物,跟中医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那么,大家来思考一个问题,中医排斥其他学科吗?中医排斥化学吗?
这里,笔者直言,中医的化学水平并不高,这种现状取决于我国古代化学理论水平,以及中医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化学的实际可应用程度。但无论如何,中医是不排斥其他学科的。
比如,从人类液体排泄物中提取性激素(命名为秋石),比如,利用植物膜细胞作为半透膜从提取甾体蛋白(人中黄),以及,最常见的煎煮(通过高温水溶液获取动植物中可溶的药物成分)、药酒(有机物萃取)……这些,都是朴素的化学方法,而这些,都是中医所采纳的。而现代中医的发展,并没有以任何典籍、规范、制度什么的,来禁止中医使用现代化学方法对药物进行提纯。而相对的是,中医科学院研究的成果,却被非中医人士的网友认作“跟中医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那么,是不是现在,我们不穿长衫,就不是中国人了?
荒谬无聊啊……
 
这里多说一句,为什么我提到“中医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化学的实际可应用程度”对化学在中医中有限制。简单的说,就是很多中药,并不需要严格的提纯。
比如,聊天的时候,有人问我,人参的主要成分是什么,我想了想,告诉他是淀粉。接着他问我吃人参和吃馒头的区别,于是,我只能进一步解释主要成分和有效成分的区别…… 从当时这个问题,我想到了对人参提纯物质的应用(这个已经有了,人参总皂苷),进而想到了必要性,否定了这个想法。作为补虚药物,人参整片吃掉才是最好的。提纯后,高纯度的用量极难控制,毕竟普通的药方中人参用量不可能太大,转换成有效的人参皂苷更是少得可怜(所以高效,所以贵),倒不如原封不动的,切片飘在药汁上,一起吃进肚……
对于其他很多中药,也有同样的问题。提纯后,高纯度的,不便于保存、不便于用量把控,不如直接用原料,熬出一碗汤,现用现制。
当然,这是从中医实用角度,而随着理论(尤其是国内理论)水平的提高,对中医原理的进一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这种研究,就像应用物理和实验物理学一样,和中医实践治疗,是相辅相成的,是中医(尤其是现代中医)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却被非中医人士的网友认作“跟中医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再次感慨,无知本就已经可怕了,还要到自己无知的领域指手画脚,甚至到更大的范围进行攻击……
 
还有些人,和我提到“维C银翘片”,说这个里面很多“西药成分”,不能算作是“中成药”。
这也是典型的赤裸裸的,以外行的角度,给中医限定了不平等的框架。
拜托,中医自己都不排外,为什么要强加给中医排外的标签呢?
 
就“维C银翘片”来讲,里面有“西药成分”不假。那么,判断一个药品是中药(中成药)还是西药,标准就是是否含有西药成分?
中药的理论,讲究辩证,用法分君臣佐使,各种成分分工明确而又相互关联,这是中药的理论表现。从这个角度将,“维C银翘片”可以说是将西药成分,依照中药中的作用方法进行使用。这个角度讲,“维C银翘片”没有脱离中药的范围。
 
再多说,和中医界的朋友闲聊的时候,对方提到过一个理念,即对X霉素等西药的“性味”、“归经”等属性,依照中药理念进行分辨,进而,可以依照中药制药体系,使用西药制药方法,开发新类型的中成药
现代中医人的学术胸怀可见一斑。
区分属性,不能看表象,要看核心理念。比如,中国人,穿上西装,学了英文,吃西餐,但本质上,还是中国人。
中药药理角度讲,所有的单方西药,都可以纳入中药的研究范围
 
不要以为这个理念不可行。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中医发展史,历史上,中医(这里更准确的说是汉族中医)和蒙医、藏医、维吾尔医学、苗医等少数民族医学是有过学术冲突的。而现状的中医学,至少本科教材中,很多冲突都会进行客观的论述,现在的中医,本身就是传统很多中医流派的融合,至少,对平行学科,是不排斥的。

 
继续阅读 »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可以看做是对网友文章《献给3.27%的国人——为何中医无法“取其精华”?》(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8)中,关于中医和屠呦呦女士即青蒿素论述的驳斥。
 
网友的观点“青蒿素可是按照现代化药研发程序研发出来的标准的化学药物,跟中医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那么,大家来思考一个问题,中医排斥其他学科吗?中医排斥化学吗?
这里,笔者直言,中医的化学水平并不高,这种现状取决于我国古代化学理论水平,以及中医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化学的实际可应用程度。但无论如何,中医是不排斥其他学科的。
比如,从人类液体排泄物中提取性激素(命名为秋石),比如,利用植物膜细胞作为半透膜从提取甾体蛋白(人中黄),以及,最常见的煎煮(通过高温水溶液获取动植物中可溶的药物成分)、药酒(有机物萃取)……这些,都是朴素的化学方法,而这些,都是中医所采纳的。而现代中医的发展,并没有以任何典籍、规范、制度什么的,来禁止中医使用现代化学方法对药物进行提纯。而相对的是,中医科学院研究的成果,却被非中医人士的网友认作“跟中医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那么,是不是现在,我们不穿长衫,就不是中国人了?
荒谬无聊啊……
 
这里多说一句,为什么我提到“中医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化学的实际可应用程度”对化学在中医中有限制。简单的说,就是很多中药,并不需要严格的提纯。
比如,聊天的时候,有人问我,人参的主要成分是什么,我想了想,告诉他是淀粉。接着他问我吃人参和吃馒头的区别,于是,我只能进一步解释主要成分和有效成分的区别…… 从当时这个问题,我想到了对人参提纯物质的应用(这个已经有了,人参总皂苷),进而想到了必要性,否定了这个想法。作为补虚药物,人参整片吃掉才是最好的。提纯后,高纯度的用量极难控制,毕竟普通的药方中人参用量不可能太大,转换成有效的人参皂苷更是少得可怜(所以高效,所以贵),倒不如原封不动的,切片飘在药汁上,一起吃进肚……
对于其他很多中药,也有同样的问题。提纯后,高纯度的,不便于保存、不便于用量把控,不如直接用原料,熬出一碗汤,现用现制。
当然,这是从中医实用角度,而随着理论(尤其是国内理论)水平的提高,对中医原理的进一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这种研究,就像应用物理和实验物理学一样,和中医实践治疗,是相辅相成的,是中医(尤其是现代中医)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却被非中医人士的网友认作“跟中医压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再次感慨,无知本就已经可怕了,还要到自己无知的领域指手画脚,甚至到更大的范围进行攻击……
 
还有些人,和我提到“维C银翘片”,说这个里面很多“西药成分”,不能算作是“中成药”。
这也是典型的赤裸裸的,以外行的角度,给中医限定了不平等的框架。
拜托,中医自己都不排外,为什么要强加给中医排外的标签呢?
 
就“维C银翘片”来讲,里面有“西药成分”不假。那么,判断一个药品是中药(中成药)还是西药,标准就是是否含有西药成分?
中药的理论,讲究辩证,用法分君臣佐使,各种成分分工明确而又相互关联,这是中药的理论表现。从这个角度将,“维C银翘片”可以说是将西药成分,依照中药中的作用方法进行使用。这个角度讲,“维C银翘片”没有脱离中药的范围。
 
再多说,和中医界的朋友闲聊的时候,对方提到过一个理念,即对X霉素等西药的“性味”、“归经”等属性,依照中药理念进行分辨,进而,可以依照中药制药体系,使用西药制药方法,开发新类型的中成药
现代中医人的学术胸怀可见一斑。
区分属性,不能看表象,要看核心理念。比如,中国人,穿上西装,学了英文,吃西餐,但本质上,还是中国人。
中药药理角度讲,所有的单方西药,都可以纳入中药的研究范围
 
不要以为这个理念不可行。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中医发展史,历史上,中医(这里更准确的说是汉族中医)和蒙医、藏医、维吾尔医学、苗医等少数民族医学是有过学术冲突的。而现状的中医学,至少本科教材中,很多冲突都会进行客观的论述,现在的中医,本身就是传统很多中医流派的融合,至少,对平行学科,是不排斥的。

 

写个有趣的事

今天闲着蛋疼准备用应用宝更新下手机上的应用,更着更着突然发现一个从没见过的应用出现在了更新列表里,就是下面这货,征收数字云。至于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去管它,只是好奇它为什么会出现。


反(xian)正(de)无(dan)聊(teng),那就装上看看吧,提示签名不对,不管,安装,终于在安装界面它暴露了,叫AwesomeProject。看到这我就乐了,也想明白了为什么它会出现在更新列表了。AwesomeProject这个名字学过React-Native的童鞋都应该知道,这是官方文档测试安装的时候新建的项目的名字。
 

 
所以一切就很明朗了,因为我之前学习React-Native,照着教程初始化了一个AwesomeProject的项目并安装上了手机,应用宝检测到两个包名一样,认为我安装了应用宝上的征收数字云,而且签名不一致。
本着一探究竟验证一下的原则我准备把这个apk下载回来反编译看看。我打开应用宝官网,很容易搜索到这个应用。
 

 
点击立即下载,这时候又一件有趣的事发生了。
第一次,我下载得到了这个
 


可以看到大小明显不对,但是我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直到反编译后发现它是QQ浏览器……
然后我点了第二次下载,得到了这货
 

 
尺寸依旧不对,这货是应用宝。
直到我第三次下载才获得了正确的apk。
 

 
反编译以后包名的确是com.awesomeproject,完全匹配。
(关于后面两个apk时间的说明:因为最开始下载的被我重命名移走了,所以后来写文章的时候点了下载记录中的重新下载)


真是相当有趣呢~
 
继续阅读 »
今天闲着蛋疼准备用应用宝更新下手机上的应用,更着更着突然发现一个从没见过的应用出现在了更新列表里,就是下面这货,征收数字云。至于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去管它,只是好奇它为什么会出现。


反(xian)正(de)无(dan)聊(teng),那就装上看看吧,提示签名不对,不管,安装,终于在安装界面它暴露了,叫AwesomeProject。看到这我就乐了,也想明白了为什么它会出现在更新列表了。AwesomeProject这个名字学过React-Native的童鞋都应该知道,这是官方文档测试安装的时候新建的项目的名字。
 

 
所以一切就很明朗了,因为我之前学习React-Native,照着教程初始化了一个AwesomeProject的项目并安装上了手机,应用宝检测到两个包名一样,认为我安装了应用宝上的征收数字云,而且签名不一致。
本着一探究竟验证一下的原则我准备把这个apk下载回来反编译看看。我打开应用宝官网,很容易搜索到这个应用。
 

 
点击立即下载,这时候又一件有趣的事发生了。
第一次,我下载得到了这个
 


可以看到大小明显不对,但是我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直到反编译后发现它是QQ浏览器……
然后我点了第二次下载,得到了这货
 

 
尺寸依旧不对,这货是应用宝。
直到我第三次下载才获得了正确的apk。
 

 
反编译以后包名的确是com.awesomeproject,完全匹配。
(关于后面两个apk时间的说明:因为最开始下载的被我重命名移走了,所以后来写文章的时候点了下载记录中的重新下载)


真是相当有趣呢~
 

给绝大多数人 —— 谈中医与“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

这篇文章,可以看做是对网友文章《献给3.27%的国人——为何中医无法“取其精华”?》(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8)中,关于中医和“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论述的驳斥
 
首先,写点额外的。关于“不点名批评”,这个本身就是留面子的事情。非要说出来,我感觉,给对方的脸面,对方没要,这是略有些失望的。
那么,如果要进行反驳,应该是对观点进行质疑,或者批判啊,我没有看到,反而是网友一再的对自己观点的维护,并继续对自己基本未知学科,完全依照自己现有的主观知识结构进行抨击,笔者很失望……
 
然而,令笔者以外到“震撼”的是,网友居然写下了“撕开中医最后一块遮羞布”这样的词汇,如此带有主观侮辱的词汇,来针对一个自己基本无知的平行学科领域,笔者震撼啊(文章结尾再进行论述吧)……
 
既然网友提到了“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那么,笔者这里就“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首先进行论述。
大家不妨先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方法本身科学吗?
这里,笔者给大家列举一个例子:
A:我用C语言写了一个程序,源代码如下:
#include <stdio.h>
int main(void) {
  printf(“不要自以为是\n”);
  return 0;
}
为了验证这段代码编译出的程序的有效性,我要进行“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
众人:……
请大家来思考,这个时候,众人的反应。这里,笔者脑补了一下,如果自己遇到这种场景后的想法:“那个二货把这种极品招进来的?!?!……”
从绝对的角度,对“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原则进行科学性判断,笔者认为,这种实验是不科学的。那么,什么样的验证实验是科学的?这里,不用大家再劳思费神了,笔者直接给出答案: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控制单一变量;2、给出对照实验。
 
就是说,验证是否有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两组,够了。根本用不着针对“大样本”“随机”还要“双盲”的实验。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有科学的实验原则,为什么还有像西方医学这样学科,使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样的并不严谨的科学实验呢?
这是因为“单一变量”这个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可控
应该说,笔者前面抛出的编程的例子,是个很特殊,有着极端代表意义的例子。计算机领域可以说是唯一的有人类完全控制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中,人们可以毫无压力的创造出“单一变量+对照”的完美实验模式,而这个模式,往往在生活中,是不可达的。比如,对人体健康本身的研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几个朋友一起吃火锅,然后,每个人喝了一大碗凉水。在这个情况下,可能身体好的,什么事没有;可能有体制差的,会拉肚子;甚至有可能遇到倒霉的,急性阑尾穿孔可能抢救不及时,挂掉了。即使是现代的医学或生理学学科,对人的研究,还是极其有限的,而像医学这种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学科,在学科科学本身尚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只能寻求有限的最优方案,来进行弥补。因此“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应运而生。
而针对“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实验本身,可以说,每增加不可控的条件,其样本的采集,就应该大幅度增加;而每增加额外的已知限定条件,样本的选择难度就会大幅度增加


对于“每增加不可控的条件,其样本的采集,就应该大幅度增加”举例说明,比如,A提出一个需求“给我水”。针对这个需求,在不同的场景下,满足条件可能并不相同:
1、A要擦玻璃,需要添加了一定比例玻璃清洗剂的水;
2、A要灭火,要大盆的水;
3、A要洗澡,要从花洒里淋出来的水;
4、A刚刚完成长跑运动,需要接近人体体温的淡盐水;
5、A刚刚睡醒,要已被淡淡的茶水来提提神;
……
那么,在A只提出了“给我水”这个模糊的前提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的满足A的需求,我们就要为A准备尽可能多的不同样式的水。
如果A说了,“渴了,给我水”。那么,问题就相对简单了,这个时候,我们的提供范围便被缩小到了“引用水”的范围内。


对于“每增加额外的已知限定条件,样本的选择难度就会大幅度增加”,这个可以说,是现代中医试图使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进行平行学科佐证而面临的比较棘手的问题。比如,对于某脏器的发炎,现代西医关注以解剖层面的器官为主,其选取样本范围可以缩小到该器官发生病变的患者群体。而中医对疾病,依照人体系统进行了更为细节的辩证论述,比如,是A器官动力过足(阳亢),导致B器官养分被过多消耗;或者A器官产生的营养过多,造成B器官无法承担……这就意味着,在现代西方医学已经选取好的样本中,中医的对照实验,需要在进行进一步的筛选,这种筛选将直接导致样本集合数量的减少与被选取范围的扩展……而从另一个角度讲,中医的辩证分析理论,相当于前一个例子“给我水”中,将“水”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可以说,这个细化的理论,是优于现代西方医学的。而就中医基础理论本身,其辩证体系的自我相对完整性,中医对“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依赖性,并不像西方现代医学这样强烈。
 
至于说,网友提到的,中医没有达到
“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标准的。这更是无稽之谈了。
中医对于达标的数据的积累,在历史。
在中医发展史中,很多层被列为药品的原料,已被现代中医摒弃,这就是很好的佐证。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角度讲,这个“大样本”可以在同一时段进行采集,也可以使用历史数据积累进行分析统计。而即使不存在同一时段采集的“大样本”,最多只能说明现在历史阶段不存在,并不能够证明无法满足。这是截然不同的情况。就像,如果说新推出的某某西药,没有经过历史时间的积累验证,是不科学的,这也是无稽之谈。
 
我们说,对想象进行分析学习,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一个
“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为什么在现代西方医学中大规模使用,而其他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信息学……)使用并不是很广?
 
综上,如果是“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所谓的“不满足”是中医的什么遮羞布,到不如说,这个“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是现代西方医学中为数不多的羞耻表。

我看到的,不是中医被揭开了什么“遮羞布”,而是一个对于中医基本无知,对于现代西方医学所知也十分有限,却自以为是的人,拿着现代西方医学为数不多的不足,来对平行学科进行攻击……
这种行为,幼稚可笑。

 
 
========= 2017年7月13日17点 补充说明 =================================================
 
针对原网友的留言(见下面):
原文默认是讨论医学范畴,引入计算机属于稻草人谬误,树立了假的靶子打倒。
这是网友对本文的误解。因为这种误解可能会对其他读者造成影响,笔者在此补充:
1、本文引入计算机的内容,意在说明网友在其原本文章中提到的“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不科学性;
2、通过说明“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不科学性,进而阐述现代西方医学在相关验证领域的不完备性;
3、进而列举中医对疾病归类的多角度的细化,举出“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在中医领域强制实行的难度;
4、指出用西方现代医学中不科学但相对最佳的验证方案强行套用中医,不是好的解决方案。
 
其实,以上,因为涉及到西方现代医学的不科学性,笔者原不打算这么明确指出的,没办法,给被人的脸面,对方没要,被拒了……
 
 
 
继续阅读 »
这篇文章,可以看做是对网友文章《献给3.27%的国人——为何中医无法“取其精华”?》(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8)中,关于中医和“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论述的驳斥
 
首先,写点额外的。关于“不点名批评”,这个本身就是留面子的事情。非要说出来,我感觉,给对方的脸面,对方没要,这是略有些失望的。
那么,如果要进行反驳,应该是对观点进行质疑,或者批判啊,我没有看到,反而是网友一再的对自己观点的维护,并继续对自己基本未知学科,完全依照自己现有的主观知识结构进行抨击,笔者很失望……
 
然而,令笔者以外到“震撼”的是,网友居然写下了“撕开中医最后一块遮羞布”这样的词汇,如此带有主观侮辱的词汇,来针对一个自己基本无知的平行学科领域,笔者震撼啊(文章结尾再进行论述吧)……
 
既然网友提到了“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那么,笔者这里就“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首先进行论述。
大家不妨先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方法本身科学吗?
这里,笔者给大家列举一个例子:
A:我用C语言写了一个程序,源代码如下:
#include <stdio.h>
int main(void) {
  printf(“不要自以为是\n”);
  return 0;
}
为了验证这段代码编译出的程序的有效性,我要进行“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
众人:……
请大家来思考,这个时候,众人的反应。这里,笔者脑补了一下,如果自己遇到这种场景后的想法:“那个二货把这种极品招进来的?!?!……”
从绝对的角度,对“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原则进行科学性判断,笔者认为,这种实验是不科学的。那么,什么样的验证实验是科学的?这里,不用大家再劳思费神了,笔者直接给出答案: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控制单一变量;2、给出对照实验。
 
就是说,验证是否有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两组,够了。根本用不着针对“大样本”“随机”还要“双盲”的实验。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有科学的实验原则,为什么还有像西方医学这样学科,使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样的并不严谨的科学实验呢?
这是因为“单一变量”这个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可控
应该说,笔者前面抛出的编程的例子,是个很特殊,有着极端代表意义的例子。计算机领域可以说是唯一的有人类完全控制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中,人们可以毫无压力的创造出“单一变量+对照”的完美实验模式,而这个模式,往往在生活中,是不可达的。比如,对人体健康本身的研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几个朋友一起吃火锅,然后,每个人喝了一大碗凉水。在这个情况下,可能身体好的,什么事没有;可能有体制差的,会拉肚子;甚至有可能遇到倒霉的,急性阑尾穿孔可能抢救不及时,挂掉了。即使是现代的医学或生理学学科,对人的研究,还是极其有限的,而像医学这种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学科,在学科科学本身尚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只能寻求有限的最优方案,来进行弥补。因此“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应运而生。
而针对“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实验本身,可以说,每增加不可控的条件,其样本的采集,就应该大幅度增加;而每增加额外的已知限定条件,样本的选择难度就会大幅度增加


对于“每增加不可控的条件,其样本的采集,就应该大幅度增加”举例说明,比如,A提出一个需求“给我水”。针对这个需求,在不同的场景下,满足条件可能并不相同:
1、A要擦玻璃,需要添加了一定比例玻璃清洗剂的水;
2、A要灭火,要大盆的水;
3、A要洗澡,要从花洒里淋出来的水;
4、A刚刚完成长跑运动,需要接近人体体温的淡盐水;
5、A刚刚睡醒,要已被淡淡的茶水来提提神;
……
那么,在A只提出了“给我水”这个模糊的前提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的满足A的需求,我们就要为A准备尽可能多的不同样式的水。
如果A说了,“渴了,给我水”。那么,问题就相对简单了,这个时候,我们的提供范围便被缩小到了“引用水”的范围内。


对于“每增加额外的已知限定条件,样本的选择难度就会大幅度增加”,这个可以说,是现代中医试图使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进行平行学科佐证而面临的比较棘手的问题。比如,对于某脏器的发炎,现代西医关注以解剖层面的器官为主,其选取样本范围可以缩小到该器官发生病变的患者群体。而中医对疾病,依照人体系统进行了更为细节的辩证论述,比如,是A器官动力过足(阳亢),导致B器官养分被过多消耗;或者A器官产生的营养过多,造成B器官无法承担……这就意味着,在现代西方医学已经选取好的样本中,中医的对照实验,需要在进行进一步的筛选,这种筛选将直接导致样本集合数量的减少与被选取范围的扩展……而从另一个角度讲,中医的辩证分析理论,相当于前一个例子“给我水”中,将“水”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可以说,这个细化的理论,是优于现代西方医学的。而就中医基础理论本身,其辩证体系的自我相对完整性,中医对“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依赖性,并不像西方现代医学这样强烈。
 
至于说,网友提到的,中医没有达到
“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这个标准的。这更是无稽之谈了。
中医对于达标的数据的积累,在历史。
在中医发展史中,很多层被列为药品的原料,已被现代中医摒弃,这就是很好的佐证。用“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角度讲,这个“大样本”可以在同一时段进行采集,也可以使用历史数据积累进行分析统计。而即使不存在同一时段采集的“大样本”,最多只能说明现在历史阶段不存在,并不能够证明无法满足。这是截然不同的情况。就像,如果说新推出的某某西药,没有经过历史时间的积累验证,是不科学的,这也是无稽之谈。
 
我们说,对想象进行分析学习,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一个
“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为什么在现代西方医学中大规模使用,而其他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信息学……)使用并不是很广?
 
综上,如果是“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所谓的“不满足”是中医的什么遮羞布,到不如说,这个“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是现代西方医学中为数不多的羞耻表。

我看到的,不是中医被揭开了什么“遮羞布”,而是一个对于中医基本无知,对于现代西方医学所知也十分有限,却自以为是的人,拿着现代西方医学为数不多的不足,来对平行学科进行攻击……
这种行为,幼稚可笑。

 
 
========= 2017年7月13日17点 补充说明 =================================================
 
针对原网友的留言(见下面):
原文默认是讨论医学范畴,引入计算机属于稻草人谬误,树立了假的靶子打倒。
这是网友对本文的误解。因为这种误解可能会对其他读者造成影响,笔者在此补充:
1、本文引入计算机的内容,意在说明网友在其原本文章中提到的“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不科学性;
2、通过说明“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的不科学性,进而阐述现代西方医学在相关验证领域的不完备性;
3、进而列举中医对疾病归类的多角度的细化,举出“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在中医领域强制实行的难度;
4、指出用西方现代医学中不科学但相对最佳的验证方案强行套用中医,不是好的解决方案。
 
其实,以上,因为涉及到西方现代医学的不科学性,笔者原不打算这么明确指出的,没办法,给被人的脸面,对方没要,被拒了……
 
 
 

批判文章《评,<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的标题》

原文章,结构很简单,大体上分,是三个部分两个观点:一是对专业文章的标题形式进行的简单分类观点;另一个是对笔者自己文章词语的抨击观点;最后一个部分,是原文章的引申。
 
那么,笔者的批判回应,也从这几个角度入手。
 
首先,是标题形式。
我们说,形式要为内容服务。那么,大家首先来思考两个问题:
1、“论道”网站是专业文章的发布平台还是一个百家争鸣的大杂烩论坛?
2、何种法律?权威?还是约定俗成规定了涉及到专业性质的文章必须使用专业形式的标题?

依照网友的“标题科学论”(这个名字是笔者自己起的,便于论述)“光看标题,就知道这东西不会科学——我无法想象一个标题都不是科学陈述的文章,内容可以多么科学”,大家不妨来看如下两个标题:
《论法的精神》、《时间简史》
“法”是客观公正的,“精神”是带有强烈主观描述意识的。那么当年严复先生的译词不当?
时间本身就是历史的客观坐标尺度。一个对于“尺度”的“尺度”的“简”的描述,这个文章是玄学?形而上学?
笔者个人对大家的劝告:永远不要“光看标题,就……”来进行判断
 


其次,是对网友对于内容的论述部分:


我来告诉你,差异在哪——差异在于标题的“情绪性”


应该说,这个“情绪性”,是网友刻意附加给笔者自己的
依照网友提到的笔者原文标题中的几个词的论述(“给” “绝大多数人” “究竟” “什么”),笔者进行回应。


“给”
网友认为这个词是“带有很明显的‘主观性’”,这是网友对汉语基本词汇理解的错误。应该说,给带有的是“行为的主动性”,而非“主观性”。“给”行为的发生,条件在于动作的发起方具有“给”的条件。这个词语本身,是中性的,本身不带有褒义或贬义
比如:
1、给祖国人民拜年
2、唱支山歌给党听
3、给妈妈的康乃馨
4、给敌人来个措手不及
依照网友原文对“给”的理解“包含的情绪更像是‘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那么,在以上4个使用了“给”语句中,前三个应该都是褒义情况,那么,使用这种词语的人,也是“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
这里,笔者很有必要着重说一下第3个语句“给妈妈的康乃馨”,这个是发生在笔者家庭的真实场景。当时,至少笔者自己没有“
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这种情况。进而,我们不妨进一步想一想,大家自己(包括网友自己),有没有类似的,给爸爸一个大桃子,给奶奶捶捶腿……
这些,都是对“给”的使用,这些,在网友的眼中,也是“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
更直接的,我们不妨直接问问直接写下将“给”的情绪理解为“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的网友,你有没有使用过类似“我给妈妈么唱之歌”、“给爸爸…”一类的词语?如果有,那么,你也是看你父母蛋疼(不忍直视)?如果没有,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你的词语情绪另类到和我所接触到的其他人都有本质的不同(如果这样,建议这位网友还是不要在公开的场景发表言论了,极易让人误解,个人建议)?


“绝大多数人”
这个只是一个概率估算的词语。相对的是“极少部分人”。
笔者使用这个词语的出发点,是因为,就科学的“接触”,绝大多数人,是都有这个热情与欲望的。相对的“极少部分人”是应该包括没有主观思考行为的人士(植物人、脑残等)、宗教狂热分子等。对于这些人,我们不应该将其排除在“人”的范围内。而这些人士在“人”的整体范围内,所占的比例,是无法精确获取的,毕竟“人”这个标准集体的总量也是在时刻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笔者不认为使用一个模糊概率的“绝大多数人”有什么不当。
至于网友提到的什么关于主观情绪的论述,完全是无稽之谈,是无中生有的。


从网友对笔者的“绝大多数人”来分析,网友这个,是在前面“给”的基础上。排除网友强加的主观情绪,网友的理解,是笔者是站在“绝大多数人”的对立面,来进行“给”的动作。这本身就是对词语的曲解。
回到前,接着对“给”进行论述。“给”的动作发生条件,只是动作发起方的发起动作(“给”)对象的存在性。这和存在的属性,“给”工作被给予方的状况无关。
比如:
A有100万,B有3毛钱,A可以给B三毛,“给”的动作可以实现;
A有三毛,B有100万,A也可以给B三毛,“给”的动作也可以实现;
即“给”动作本身,不带有前提立场。
而对于给的对象,在单体间以及群体集合与群体集合间的“给”动作实施的情况,给动作一般可以认为是“排除自我”的。
比如,A给B什么东西,C组织给B组织什么东西。
而即使是最单纯的单体间的“给”动作,也是可以自我“给”的,比如“给自己勇气”。“给自己赚够零花钱”等。
这个“给”动作发生在个体与群体间,通常是不考虑“包含”逻辑的。
比如,A公司给旗下员工张三的奖金,这并不带有排除意味,否则,被发奖金员工岂不是都要办理离职?
同样,给祖国人民拜年,也不是叛国宣言。
因此,网友对笔者自己的“‘我是少部分人’”的论述,完全就是无中生有。客观的将,这种通过曲解文字本身含义,来扭曲他人观点,已达到对对方攻击的行为,已经带有人身攻击的性质了。


“究竟” “什么是”
这两个是强调。
这两个是对科学观点的强调。
在我们的人类社会中,科学观点存在着严谨性客观性,不容玷污。对其强调是应该的。
而网友纠结的,“(科学方法)……大多数是艰深的,绝不是‘大多数人’能看的”,这点,是将方法进行绝对化。简单的说,笔者原文,是通过驳斥,来引出科学学科建立的基本观点,即,科学学科存在不可论述的基本定义、公理,而后是基于不可论述部分,在学科领域内进行严谨的论证推导。而网友却将其进行了细节化。提出了“有几个人分析事物有方法论?大多数人不过是拿着经验和一些逻辑推理罢了”,这是将他人观点的绝对化,是对笔者自己观点的再次扭曲
 
综上,笔者这篇文章的标题,之所以用了“批判”,而不是简单的“驳”或“驳斥”,是因为网友的分析,带有极强的主观性、扭曲性,是极其不友好的沟通
网友文章开始,先对标题进行了基本的归类罗列,应该说,这个行为本身,是客观正确的。这种正确的行为,对读者是一种“先声夺人”的气势,给读者造成了网友“权威”、“客观”的潜意识,进而,网友以理性的言论,使用形式严谨的词语,不惜对语言客观含义本身进行扭曲,来曲解对方(即笔者自己)观点,来达到对笔者本人进行攻击的目的,这个在笔者个人看来是极其不友好的行为。失望。
从词语使用的角度,能够完整(哪怕是通过扭曲,网友文章的论述也是相对完整的)的论述,网友应该是具有一定的严谨的(可能自成体系了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在这个基础上,网友对词语的扭曲,是笔者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

 
继续阅读 »
原文章,结构很简单,大体上分,是三个部分两个观点:一是对专业文章的标题形式进行的简单分类观点;另一个是对笔者自己文章词语的抨击观点;最后一个部分,是原文章的引申。
 
那么,笔者的批判回应,也从这几个角度入手。
 
首先,是标题形式。
我们说,形式要为内容服务。那么,大家首先来思考两个问题:
1、“论道”网站是专业文章的发布平台还是一个百家争鸣的大杂烩论坛?
2、何种法律?权威?还是约定俗成规定了涉及到专业性质的文章必须使用专业形式的标题?

依照网友的“标题科学论”(这个名字是笔者自己起的,便于论述)“光看标题,就知道这东西不会科学——我无法想象一个标题都不是科学陈述的文章,内容可以多么科学”,大家不妨来看如下两个标题:
《论法的精神》、《时间简史》
“法”是客观公正的,“精神”是带有强烈主观描述意识的。那么当年严复先生的译词不当?
时间本身就是历史的客观坐标尺度。一个对于“尺度”的“尺度”的“简”的描述,这个文章是玄学?形而上学?
笔者个人对大家的劝告:永远不要“光看标题,就……”来进行判断
 


其次,是对网友对于内容的论述部分:


我来告诉你,差异在哪——差异在于标题的“情绪性”


应该说,这个“情绪性”,是网友刻意附加给笔者自己的
依照网友提到的笔者原文标题中的几个词的论述(“给” “绝大多数人” “究竟” “什么”),笔者进行回应。


“给”
网友认为这个词是“带有很明显的‘主观性’”,这是网友对汉语基本词汇理解的错误。应该说,给带有的是“行为的主动性”,而非“主观性”。“给”行为的发生,条件在于动作的发起方具有“给”的条件。这个词语本身,是中性的,本身不带有褒义或贬义
比如:
1、给祖国人民拜年
2、唱支山歌给党听
3、给妈妈的康乃馨
4、给敌人来个措手不及
依照网友原文对“给”的理解“包含的情绪更像是‘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那么,在以上4个使用了“给”语句中,前三个应该都是褒义情况,那么,使用这种词语的人,也是“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
这里,笔者很有必要着重说一下第3个语句“给妈妈的康乃馨”,这个是发生在笔者家庭的真实场景。当时,至少笔者自己没有“
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这种情况。进而,我们不妨进一步想一想,大家自己(包括网友自己),有没有类似的,给爸爸一个大桃子,给奶奶捶捶腿……
这些,都是对“给”的使用,这些,在网友的眼中,也是“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
更直接的,我们不妨直接问问直接写下将“给”的情绪理解为“你得听老子的,老子看你们看的蛋疼,所以要给你们上一课”的网友,你有没有使用过类似“我给妈妈么唱之歌”、“给爸爸…”一类的词语?如果有,那么,你也是看你父母蛋疼(不忍直视)?如果没有,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你的词语情绪另类到和我所接触到的其他人都有本质的不同(如果这样,建议这位网友还是不要在公开的场景发表言论了,极易让人误解,个人建议)?


“绝大多数人”
这个只是一个概率估算的词语。相对的是“极少部分人”。
笔者使用这个词语的出发点,是因为,就科学的“接触”,绝大多数人,是都有这个热情与欲望的。相对的“极少部分人”是应该包括没有主观思考行为的人士(植物人、脑残等)、宗教狂热分子等。对于这些人,我们不应该将其排除在“人”的范围内。而这些人士在“人”的整体范围内,所占的比例,是无法精确获取的,毕竟“人”这个标准集体的总量也是在时刻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笔者不认为使用一个模糊概率的“绝大多数人”有什么不当。
至于网友提到的什么关于主观情绪的论述,完全是无稽之谈,是无中生有的。


从网友对笔者的“绝大多数人”来分析,网友这个,是在前面“给”的基础上。排除网友强加的主观情绪,网友的理解,是笔者是站在“绝大多数人”的对立面,来进行“给”的动作。这本身就是对词语的曲解。
回到前,接着对“给”进行论述。“给”的动作发生条件,只是动作发起方的发起动作(“给”)对象的存在性。这和存在的属性,“给”工作被给予方的状况无关。
比如:
A有100万,B有3毛钱,A可以给B三毛,“给”的动作可以实现;
A有三毛,B有100万,A也可以给B三毛,“给”的动作也可以实现;
即“给”动作本身,不带有前提立场。
而对于给的对象,在单体间以及群体集合与群体集合间的“给”动作实施的情况,给动作一般可以认为是“排除自我”的。
比如,A给B什么东西,C组织给B组织什么东西。
而即使是最单纯的单体间的“给”动作,也是可以自我“给”的,比如“给自己勇气”。“给自己赚够零花钱”等。
这个“给”动作发生在个体与群体间,通常是不考虑“包含”逻辑的。
比如,A公司给旗下员工张三的奖金,这并不带有排除意味,否则,被发奖金员工岂不是都要办理离职?
同样,给祖国人民拜年,也不是叛国宣言。
因此,网友对笔者自己的“‘我是少部分人’”的论述,完全就是无中生有。客观的将,这种通过曲解文字本身含义,来扭曲他人观点,已达到对对方攻击的行为,已经带有人身攻击的性质了。


“究竟” “什么是”
这两个是强调。
这两个是对科学观点的强调。
在我们的人类社会中,科学观点存在着严谨性客观性,不容玷污。对其强调是应该的。
而网友纠结的,“(科学方法)……大多数是艰深的,绝不是‘大多数人’能看的”,这点,是将方法进行绝对化。简单的说,笔者原文,是通过驳斥,来引出科学学科建立的基本观点,即,科学学科存在不可论述的基本定义、公理,而后是基于不可论述部分,在学科领域内进行严谨的论证推导。而网友却将其进行了细节化。提出了“有几个人分析事物有方法论?大多数人不过是拿着经验和一些逻辑推理罢了”,这是将他人观点的绝对化,是对笔者自己观点的再次扭曲
 
综上,笔者这篇文章的标题,之所以用了“批判”,而不是简单的“驳”或“驳斥”,是因为网友的分析,带有极强的主观性、扭曲性,是极其不友好的沟通
网友文章开始,先对标题进行了基本的归类罗列,应该说,这个行为本身,是客观正确的。这种正确的行为,对读者是一种“先声夺人”的气势,给读者造成了网友“权威”、“客观”的潜意识,进而,网友以理性的言论,使用形式严谨的词语,不惜对语言客观含义本身进行扭曲,来曲解对方(即笔者自己)观点,来达到对笔者本人进行攻击的目的,这个在笔者个人看来是极其不友好的行为。失望。
从词语使用的角度,能够完整(哪怕是通过扭曲,网友文章的论述也是相对完整的)的论述,网友应该是具有一定的严谨的(可能自成体系了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在这个基础上,网友对词语的扭曲,是笔者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

 

对文章《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的回应

原文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61
原文针对的我的原文的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9 
 
首先,应该承认,我个人最开始的文章,只是为了说明我批评的文章(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0493200 )观点的不正确性。这里,笔者愿意再次承认,该文章,有很多不严谨之处,其实,读者应该可以看出,从措辞的角度讲,这篇文章是具有随意性的。至于对一个具有明显错误的观点的、将另一个原作者完全不了解的学科进行全部否定的文章的观点批判,文章具有随意性是否可取,这一点,笔者已经觉得进一步讨论没有意义了。
 
这里,就笔者自己的原文,以及网友对笔者原文中的一些措辞错误,进行进一步说明。
 
其实,整体上说,网友的文章,虽然标题上是“驳”,笔者认为,其文章的核心,应当是“证”。
该文章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对笔者原文观点的补充。包括严谨性的补充,用例不当的补充。这类补充,并不直接构成对观点的否定,即其实不存在“驳”。
 
多说一些之一,无论是从文章写作的时间,还是网站内部的编号,大家应该是能够发现,在两篇文章中间,笔者是还写有一篇更为严谨的补充文章的,这篇文章的链接,在原文针对我的文章的最开始,也是有链接的。在这种情况下,网友选择批评一篇不严谨的文章,那么,我们应该可以认为,网友的目的,有意着重在批评,而并不仅仅的学术范围内的观点的探讨。不过,无论是从学术,还是非学术的方面,笔者认为,沟通的过程中,是可以使我们(哪怕仅仅是一点点)获益的,基于这个原因,笔者进行回应。
 
多说一些之二,网友的标题,笔者认为“有趣”。这绝不是因为笔者“以标题取文章”(笔者自认为不是以偏概全的人),这一部分是因为正常人看文章首先都是要看标题的。另一部分却是因为另有网友居然会专门针对标题写评论(这点,笔者考虑写专门的文章进行回应)。应该说,这一部分,源于中医,上升到科学方法的讨论,最开始的文章,是另一位网友的“献给X%”类型的标题。这位“另一位网友”的文章,是针对部分人专业人士的。我将其扩大为“绝大多数人”,是因为,笔者相信绝大多数人,即使不具有绝对的科学理念,但也具有对科学的向往。那么,网友的“献给所有人”的意义呢?一篇关于科学方法,或者科学基本常识的文章,和修自行车的张大叔、买菜的李阿姨、看小区的刘大哥,都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当真可以通过标题来对文章进行臆断,那么,从标题最开始,就将范围绝对化的文章,无论是其立意,还是论证内容,肯定是更为值得怀疑的。
 
总体上来讲,有两个核心理念,是要声明的:
1、致歉,笔者原文章,无论从言辞,还是用例,是存在一定的不严谨的,这也是笔者进一步编写案例分析文章的出发点。
2、致谢,客观上,网友的文章,佐证了笔者的观点,尤其是网友对公认观点的资料的查询,这里,郑重感谢!
 
需要注明的是,这个致谢,是针对网友的客观做法,而并非网友的主观出发点。网友的主观出发点,从其个人文章,是可以直接体会的。因为网友本身逻辑的极其不严谨性,其列举出的很多观点与论述观点的例子,实际上是对笔者自己观点的佐证,因此,笔者是需要向网友致谢的。
而对于一个打着“驳”的旗号,实际上却驳的苍白无力,甚至是给对方作为支持论证的文章的中心议题,笔者只能是不屑了。
 
==========================================
 
·         网友对“1、2、3……是数,怎么证明?”
 
这个笔者首先抛出的一个引入问题的“证明”:
网友引用了很多正确的观点,这里,不再重复引用。而网友自己的部分观点,笔者也认为是完全正确的,即:
首先,如果要询问一个判断是如何证明的,我们需要明确判断对象的定义。
这就涉及到了笔者在原文中的理念,即定义是不可证明的,对定义的证明,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网友提出的“需要明确判断对象的定义”。
 
当然,笔者在原文中,没有明确的表示出具体的区分,这是有言辞没有达到绝对的科学严谨的错误,这里,笔者自我批评。
 
应该补充说明,对笔者原批判文章的观点,最为准确的说法,是“定义不可证明”,而不是判断一个元素是否满足定义的行为不可证明
 
即,网友的论证,是证明了(准确的说是判断了)具体元素是否满足定义,而不是具体定义本身是否可证明网友这个观点,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对笔者原文的观点的补充。这里,向该网友致谢
 
再多说,网友的证明,如果要对其进行评分,笔者是要判0分的。当然,这个0分,是和命题本身的陷阱有关。基于这个陷阱式的命题,至少笔者自己无法给出完备(或者哪怕是相对完备)的答案。给网友“证明”打0分,关键在于,其“基于人们规定1是属于自然数的一种”。因为,在笔者原始问题中,是提问“1、2、3……是数”,这里,在所谓的证明过程中,网友将被证明的内容,直接作为已知条件,这是违背证明的基本方法的,坦白的将,这是低级错误。再不完美的尝试,也要遵循其尝试范围的原则。对于一个本身有陷阱的命题,试图以科学的方式进行论证,就要用严谨的科学的方法。将证明的结论直接作为条件,这个,应该属于诡辩的范围,甚至不能作为是友好的沟通,这一点,笔者很是失望的。
 
笔者抛出一个设有陷阱的题目,个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就这样一个问题本身而与大家进行探讨,而是为了通过这样一个有陷阱的题目,以及随后对本题目的陷阱的自我揭开,来指出笔者原文中批判文章的荒谬。在这种情况下,网友用诡辩的实质,以所谓科学的方式进行所谓的证明,这种行为,恕我个人直言,就是胡搅蛮缠了。
 
==========================================
 
·         网友对“加减乘除法则,怎么证明?”
 
网友的评论,是完全正确的,而网友评论引入的例证,笔者认为,“精彩”,这里引用:
这句话本身就是个病句,和“西瓜,怎么证明?”有点类似。能被证明的是一个判断而不是一个事物。
“能被证明的是一个判断而不是一个事物”这一句,一语道破了,被证明对象的一个基本属性,即可判断性。
科学的论证过程中,不是所有的对象,都具有可被判断性的在进行科学判断前,需要首先承认该学科的基本理念
 
这也是笔者原文章的观点。
 
笔者就是用这个观点,来指出,笔者最开始批评的知乎的文章中的违背科学理念的部分。
 
当然,还是出于对一般用户可接受的考虑,笔者最开始的文章,没有用最严谨的词语,这里,针对阐述科学中基本法则的具有不可证明性的引入例子不完美,笔者再次致歉。
 
同时,网友的这个观点,同时也是对笔者原文观点的严谨的补充。再次向网友致谢。
 
==========================================
 
·         关于公理
 
引入公理,笔者的用意,是说明,在具体学科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公认前提,而前提是有着先决论断的特性的,应当作为学科成立的基本认知,而不是推导认识
 
公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这种特性。
 
而网友的观点:
  那么,为什么一些被证明了的公理,会被“降级”?个人猜测,是因为人们习惯上只将尚未被证明的公理称作公理而已。
这种猜测,笔者认可。
 
“未证明”的,即此刻尚无法证明,如果严格依照“必须能证明或证伪”这个观点,那么,推导的基本结构,即公理,以及各个学科中的基本论断,或者具有了过早的假说定义(以后证明);或者是自我矛盾(以后不可证明)。
 
而对于公理本身,网友引用的各种的论断,笔者完全认可,并接受。
公理“实性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以及,这一点,和公理是否可证,是两个不同的维度的论断。两个论断并不构成矛盾。而网友找到的另一个观点“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这一点,对证明公理的叫停,应该可以说明问题了吧。
 
无论随着科学的发展,公理是否能够被完美证明,至少,现阶段的公理(包括各个学科中的具有公理意义的最基本原则),在现在的科学体系中,是存在此刻的不可证明性的。
 
即使是仅仅考虑公理的“无需证明”的特性,这一点,也与笔者批判的原文章的观点,即“必须可证伪”的观点矛盾。毕竟,公理是“实性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
 
公理的具体论断,笔者持保留已经。
网友的文章,从另一个角度,即公理的无需证明的特性,批判了笔者批判的文章中的观点,再次向网友致谢!
 
==========================================
 
·         笔者的离散数学代数系统的例子
 
网友的科学基础素质,笔者表示认可,这个例子,正如网友总结的,就是要说明“这个代数体系是自洽的”,推而广之,是判断一个学科是否科学,其判断依据,应当满足学科本身的自洽性。而在自洽的范围内,就像网友承认的一样“其正确性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这个观点,再次证明了笔者对原文批判过程中的观点,即学科内部,应当存在着大量的不可证明的基本论断。
 
==========================================
 
·         对于“科学”的描述
 
笔者承认网友引入的更为准确的对于科学的描述,即:
科学,是通过经验实证的方法,对现象(原来指自然现象,现泛指包括社会现象等现象)进行归因的学科。 
这个观点,准确的说明了科学的过程。当然,具体的过程,是包括了认识、抽象、推导、验证、再认识的滚动过程。这个过程,以及笔者最开始提出的对科学的认识,以及网友的补充,并不矛盾。
 
不过,对网友补充的理论,笔者感谢。
 
==========================================
 
·         对于笔者批判原文章中的语义不清
 
遗憾的是,网友这部分论述,包括对原批判文章的打补丁方式后的论述,并没能够根本上解决笔者批判文章的观点二义性
 
即,原批判文章这个“比如”,可以是对“很多『自认科学素养不差』的朋友”的举例说明,即批判的错误观点
也可以是该文章作者自己用于批判错误观点的,自认为是正确的观点
 
该举例的二义性,并不是一个“在”等简单的补丁可以消弭的。
 
==========================================
 
·         对批判文章中的“存在证伪条件”的适用范围
 
概括的说,就是文章将条件绝对化了,这里应该说明的是,网友得出的观点:
  凡是科学的,均有“可否证性”这一共同属性。
    有“可否证性”这一属性的,不一定是科学的。  
和公认的波普尔的观点不符。“凡事”语句,是对于“存在”语句的观点的条件绝对化。
 
应该说,网友这个观点,是和笔者批判的文章的作者的观点是一致的。
毕竟观点不同,基本理念不同,这就属于“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范围了,虽然,我们的观点,远远无法上升到公理,但至少,是出于对自己描述事物的基本出发点,“可证否”是一种条件,还是唯一条件,即“唯一性”是否成立,这一点,是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述的。
 
==========================================
 
·         关于“洗脑”
 
笔者认同网友找到的洗脑的概念,再次对网友表示感谢。这里,将该概念引用:
洗脑或思想控制(英语:Brainwashing或Mind control),透过系统性方法,有意图地向别人灌输异于一般价值观的特殊思想,来符合操纵者的意愿,一连串的手法与过程,称为洗脑。
这里,不妨来判断笔者批判的文章是否符合该概念:
1、系统性方法:原文章存在,用一个基于公认事实的方法,将其绝对化,片面化(参见文章: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60 );
2、有意图地向别人灌输异于一般价值观的特殊思想:原文章存在。即前面提到的,将公认的事实方法绝对化、片面化;
3、来符合操纵者的意愿:原批判文章的作者,已经明确表示了“同意,皆大欢喜”(文字在图表中)。
 
其实,在最开始的文章中,笔者是能够感受笔者批判的文章的作者对读者的诱导的。但将其上升到绝对的理论高度,因为环境限制,查阅资料相对有限,无法做到,这里,再次向网友致谢!
 
==========================================
 
·         关于“证实”和“证明”
 
网友的观点,笔者承认。
 
进一步的概括,“证明”是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其结果带有一定的未知性。
“证实”的“证明的结论或目的,与其对立的,是“证伪”。
 
至于网友提到的,咨询原作者本人。
如果,一篇对于一个学科,动用最为根本的科学方法,进行完全批判否定的文章,其表述观点需要进一步咨询本人,或者需要其他网友来打补丁,那么我只能就原文章作者本身的严谨性进行否定了。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以科学的的方式,行使(哪怕是尝试行使)对一个学科的彻底否认,应当是绝对严谨的,应当是慎之又慎的”。
 
没有被“证实”的结果,即不承认,那么,一切公理均不应该被承认。
无论公理是“不可证明”,还是“无需证明”,公理是没有被“证实”的。
 
这就是原文章作者理论的错误。至于例证,最多,是比喻不当。
 
==========================================
 
·         关于依照原批判文章的观点,得出的“我们都是霍格沃茨教育系统培养的子弟!”那一句话
 
每个人都有猜测的权利,那么,我来解释,看看网友号召的,大家猜测的是否准确。
 
这句话,是基于被批判文章作者,在文章中的观点:
 
4:不承认一切未证实之理论。

没证实的理论,条件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的叫假说,不符合的叫巫术。
从中,我们可以提炼出,该文章作者符合“巫术”的判断方法,同时存在如下条件:
1、理论未被证实
2、不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
 
那么,将公理(包括各个学科的最基本理论)进行套用,公理被“证实了吗”?,网友已经给出了一个论断“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同时,这个观点,笔者认同。那么,公理符合条件1。
 
公理“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吗?依照作者的观点,加之网友的补充(个人觉得,分析原文章的观点,网友补充是否有意义,应当是保留的,这里姑且加上吧),公理“可证伪”?证明的动作都是“无需”的,何况结论,于是,公理符合条件2。
 
于是,依照笔者批判的文章的观点,公理成了巫术……
 
公理(包括各个学科的基本理论),是各个学科的理论基础。基于“巫术”衍生出的学科理论,是什么?
 
当然,笔者自己明白,这句话被他人单独列出来,是为了批评,是因为我自己在文章中相关的语言具有讽刺性。
那么,这里,我们来探讨一下,讽刺性语言就绝对错误吗?
如果,平白无故的聊天,突然引入了讽刺语言,这样,当然不好,但是,事情不是绝对的。
以我最开始的文章的批评对象,即知乎中那位人士,即我讽刺对象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
1、如果他只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不懂,那么,他可以求教学习;
2、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持反对意见,那么,他可以提出质疑进行探讨;
3、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理论体系有自己的相反的认识,他可以使用客观科学的方法进行阐述论证
……
可惜的是,以上的如果,都没有成立……
相反,一篇文章中,居然“巫术”一类的对一个自己全然无知的暗示性侮辱词语都用上了。
 
这里,知乎那位人士的行为:
1、否认了一个学科前人的功绩;
2、否定了一个学科当前工作者的劳动价值;
3、否灭了一个学科在未来会取得的进一步的成绩。
而这些,都是其个人主观的。
从这个角度讲,笔者觉得,对这种严重没有学术道德的文痞,讽刺已经是最为轻微的否定情绪了。
 
大家说呢?
 
==========================================
 
·         “我向来反对将个人观点描述为客观事实的行为”
 
笔者也是反对的。这也是笔者批判该文章的原因。
而具体的,笔者批判的文章的作者,其“将个人观点描述为客观事实的行为”的论断,就是笔者后来文章进一步指出的:
 
1、将原本正确的理论的条件扩大化、绝对化;
2、将一种方法作为唯一方法,将方法绝对化;
3、在实际应用方法理论,对批评对象进行批评时,偷换概念,扭曲方法;
4、不了解批评对象,武断言论;
5、将被批评对象理论在历史过程中的错误作为现行错误批判;
6、客观上,会误导读者。
 
==========================================
 
综上,
 
笔者的原文章,其观点,主要包括:
 
1、学科内存在不应被证明的成分,即驳斥被批判文章中绝对化了的“可证伪性”;
2、证明过程,应当在学科内进行,即网友总结出的自洽性;
3、原文章的行为,存在对读者的诱导,即网友引用的“洗脑”定义,再次致谢;
4、批判原文章作者对于“不承认一切未证实之理论”方法的自我矛盾与武断,以及“巫术”一类对自身无知的平行学科的潜在讽刺。
 
 
在此基础上,结合网友的补充,原文章,可以优化为:
 
1、科学的学科,是存在不可证明以及无需证明的部分的。包括定义(这里指的是定义本身,而不是对被判断事物是否满足定义的判断过程)、公理(应停止证明的理论);
2、应在学科内部进行证实、证伪的证明操作,范围扩大化,是错误的;
3、理论的认可范围,绝对化于学科的公理、基本认识,具有是否认可的判断意义的,是基于基本理论推导出的推导理论,以及假说理论;
4、在未经过严格的调研的情况下,对于一个学科,利用片面的、绝对化了的方法进行全方位的否定,这种行为是客观上存在对读者的诱导,是不负责任的,是应该被批评甚至批判的。
 
对于“驳斥”类文章,和“补充”类文章的个人界定方法:
 
驳斥,以观点为主,是对被驳斥对象的观点的直接否定的论证过程。
补充,是对观点未涉及到的情况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观点论证过程中存在的不当、不严谨的进一步说明
 

 
继续阅读 »
原文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61
原文针对的我的原文的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9 
 
首先,应该承认,我个人最开始的文章,只是为了说明我批评的文章(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0493200 )观点的不正确性。这里,笔者愿意再次承认,该文章,有很多不严谨之处,其实,读者应该可以看出,从措辞的角度讲,这篇文章是具有随意性的。至于对一个具有明显错误的观点的、将另一个原作者完全不了解的学科进行全部否定的文章的观点批判,文章具有随意性是否可取,这一点,笔者已经觉得进一步讨论没有意义了。
 
这里,就笔者自己的原文,以及网友对笔者原文中的一些措辞错误,进行进一步说明。
 
其实,整体上说,网友的文章,虽然标题上是“驳”,笔者认为,其文章的核心,应当是“证”。
该文章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对笔者原文观点的补充。包括严谨性的补充,用例不当的补充。这类补充,并不直接构成对观点的否定,即其实不存在“驳”。
 
多说一些之一,无论是从文章写作的时间,还是网站内部的编号,大家应该是能够发现,在两篇文章中间,笔者是还写有一篇更为严谨的补充文章的,这篇文章的链接,在原文针对我的文章的最开始,也是有链接的。在这种情况下,网友选择批评一篇不严谨的文章,那么,我们应该可以认为,网友的目的,有意着重在批评,而并不仅仅的学术范围内的观点的探讨。不过,无论是从学术,还是非学术的方面,笔者认为,沟通的过程中,是可以使我们(哪怕仅仅是一点点)获益的,基于这个原因,笔者进行回应。
 
多说一些之二,网友的标题,笔者认为“有趣”。这绝不是因为笔者“以标题取文章”(笔者自认为不是以偏概全的人),这一部分是因为正常人看文章首先都是要看标题的。另一部分却是因为另有网友居然会专门针对标题写评论(这点,笔者考虑写专门的文章进行回应)。应该说,这一部分,源于中医,上升到科学方法的讨论,最开始的文章,是另一位网友的“献给X%”类型的标题。这位“另一位网友”的文章,是针对部分人专业人士的。我将其扩大为“绝大多数人”,是因为,笔者相信绝大多数人,即使不具有绝对的科学理念,但也具有对科学的向往。那么,网友的“献给所有人”的意义呢?一篇关于科学方法,或者科学基本常识的文章,和修自行车的张大叔、买菜的李阿姨、看小区的刘大哥,都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当真可以通过标题来对文章进行臆断,那么,从标题最开始,就将范围绝对化的文章,无论是其立意,还是论证内容,肯定是更为值得怀疑的。
 
总体上来讲,有两个核心理念,是要声明的:
1、致歉,笔者原文章,无论从言辞,还是用例,是存在一定的不严谨的,这也是笔者进一步编写案例分析文章的出发点。
2、致谢,客观上,网友的文章,佐证了笔者的观点,尤其是网友对公认观点的资料的查询,这里,郑重感谢!
 
需要注明的是,这个致谢,是针对网友的客观做法,而并非网友的主观出发点。网友的主观出发点,从其个人文章,是可以直接体会的。因为网友本身逻辑的极其不严谨性,其列举出的很多观点与论述观点的例子,实际上是对笔者自己观点的佐证,因此,笔者是需要向网友致谢的。
而对于一个打着“驳”的旗号,实际上却驳的苍白无力,甚至是给对方作为支持论证的文章的中心议题,笔者只能是不屑了。
 
==========================================
 
·         网友对“1、2、3……是数,怎么证明?”
 
这个笔者首先抛出的一个引入问题的“证明”:
网友引用了很多正确的观点,这里,不再重复引用。而网友自己的部分观点,笔者也认为是完全正确的,即:
首先,如果要询问一个判断是如何证明的,我们需要明确判断对象的定义。
这就涉及到了笔者在原文中的理念,即定义是不可证明的,对定义的证明,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网友提出的“需要明确判断对象的定义”。
 
当然,笔者在原文中,没有明确的表示出具体的区分,这是有言辞没有达到绝对的科学严谨的错误,这里,笔者自我批评。
 
应该补充说明,对笔者原批判文章的观点,最为准确的说法,是“定义不可证明”,而不是判断一个元素是否满足定义的行为不可证明
 
即,网友的论证,是证明了(准确的说是判断了)具体元素是否满足定义,而不是具体定义本身是否可证明网友这个观点,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对笔者原文的观点的补充。这里,向该网友致谢
 
再多说,网友的证明,如果要对其进行评分,笔者是要判0分的。当然,这个0分,是和命题本身的陷阱有关。基于这个陷阱式的命题,至少笔者自己无法给出完备(或者哪怕是相对完备)的答案。给网友“证明”打0分,关键在于,其“基于人们规定1是属于自然数的一种”。因为,在笔者原始问题中,是提问“1、2、3……是数”,这里,在所谓的证明过程中,网友将被证明的内容,直接作为已知条件,这是违背证明的基本方法的,坦白的将,这是低级错误。再不完美的尝试,也要遵循其尝试范围的原则。对于一个本身有陷阱的命题,试图以科学的方式进行论证,就要用严谨的科学的方法。将证明的结论直接作为条件,这个,应该属于诡辩的范围,甚至不能作为是友好的沟通,这一点,笔者很是失望的。
 
笔者抛出一个设有陷阱的题目,个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就这样一个问题本身而与大家进行探讨,而是为了通过这样一个有陷阱的题目,以及随后对本题目的陷阱的自我揭开,来指出笔者原文中批判文章的荒谬。在这种情况下,网友用诡辩的实质,以所谓科学的方式进行所谓的证明,这种行为,恕我个人直言,就是胡搅蛮缠了。
 
==========================================
 
·         网友对“加减乘除法则,怎么证明?”
 
网友的评论,是完全正确的,而网友评论引入的例证,笔者认为,“精彩”,这里引用:
这句话本身就是个病句,和“西瓜,怎么证明?”有点类似。能被证明的是一个判断而不是一个事物。
“能被证明的是一个判断而不是一个事物”这一句,一语道破了,被证明对象的一个基本属性,即可判断性。
科学的论证过程中,不是所有的对象,都具有可被判断性的在进行科学判断前,需要首先承认该学科的基本理念
 
这也是笔者原文章的观点。
 
笔者就是用这个观点,来指出,笔者最开始批评的知乎的文章中的违背科学理念的部分。
 
当然,还是出于对一般用户可接受的考虑,笔者最开始的文章,没有用最严谨的词语,这里,针对阐述科学中基本法则的具有不可证明性的引入例子不完美,笔者再次致歉。
 
同时,网友的这个观点,同时也是对笔者原文观点的严谨的补充。再次向网友致谢。
 
==========================================
 
·         关于公理
 
引入公理,笔者的用意,是说明,在具体学科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公认前提,而前提是有着先决论断的特性的,应当作为学科成立的基本认知,而不是推导认识
 
公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这种特性。
 
而网友的观点:
  那么,为什么一些被证明了的公理,会被“降级”?个人猜测,是因为人们习惯上只将尚未被证明的公理称作公理而已。
这种猜测,笔者认可。
 
“未证明”的,即此刻尚无法证明,如果严格依照“必须能证明或证伪”这个观点,那么,推导的基本结构,即公理,以及各个学科中的基本论断,或者具有了过早的假说定义(以后证明);或者是自我矛盾(以后不可证明)。
 
而对于公理本身,网友引用的各种的论断,笔者完全认可,并接受。
公理“实性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以及,这一点,和公理是否可证,是两个不同的维度的论断。两个论断并不构成矛盾。而网友找到的另一个观点“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这一点,对证明公理的叫停,应该可以说明问题了吧。
 
无论随着科学的发展,公理是否能够被完美证明,至少,现阶段的公理(包括各个学科中的具有公理意义的最基本原则),在现在的科学体系中,是存在此刻的不可证明性的。
 
即使是仅仅考虑公理的“无需证明”的特性,这一点,也与笔者批判的原文章的观点,即“必须可证伪”的观点矛盾。毕竟,公理是“实性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
 
公理的具体论断,笔者持保留已经。
网友的文章,从另一个角度,即公理的无需证明的特性,批判了笔者批判的文章中的观点,再次向网友致谢!
 
==========================================
 
·         笔者的离散数学代数系统的例子
 
网友的科学基础素质,笔者表示认可,这个例子,正如网友总结的,就是要说明“这个代数体系是自洽的”,推而广之,是判断一个学科是否科学,其判断依据,应当满足学科本身的自洽性。而在自洽的范围内,就像网友承认的一样“其正确性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这个观点,再次证明了笔者对原文批判过程中的观点,即学科内部,应当存在着大量的不可证明的基本论断。
 
==========================================
 
·         对于“科学”的描述
 
笔者承认网友引入的更为准确的对于科学的描述,即:
科学,是通过经验实证的方法,对现象(原来指自然现象,现泛指包括社会现象等现象)进行归因的学科。 
这个观点,准确的说明了科学的过程。当然,具体的过程,是包括了认识、抽象、推导、验证、再认识的滚动过程。这个过程,以及笔者最开始提出的对科学的认识,以及网友的补充,并不矛盾。
 
不过,对网友补充的理论,笔者感谢。
 
==========================================
 
·         对于笔者批判原文章中的语义不清
 
遗憾的是,网友这部分论述,包括对原批判文章的打补丁方式后的论述,并没能够根本上解决笔者批判文章的观点二义性
 
即,原批判文章这个“比如”,可以是对“很多『自认科学素养不差』的朋友”的举例说明,即批判的错误观点
也可以是该文章作者自己用于批判错误观点的,自认为是正确的观点
 
该举例的二义性,并不是一个“在”等简单的补丁可以消弭的。
 
==========================================
 
·         对批判文章中的“存在证伪条件”的适用范围
 
概括的说,就是文章将条件绝对化了,这里应该说明的是,网友得出的观点:
  凡是科学的,均有“可否证性”这一共同属性。
    有“可否证性”这一属性的,不一定是科学的。  
和公认的波普尔的观点不符。“凡事”语句,是对于“存在”语句的观点的条件绝对化。
 
应该说,网友这个观点,是和笔者批判的文章的作者的观点是一致的。
毕竟观点不同,基本理念不同,这就属于“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范围了,虽然,我们的观点,远远无法上升到公理,但至少,是出于对自己描述事物的基本出发点,“可证否”是一种条件,还是唯一条件,即“唯一性”是否成立,这一点,是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述的。
 
==========================================
 
·         关于“洗脑”
 
笔者认同网友找到的洗脑的概念,再次对网友表示感谢。这里,将该概念引用:
洗脑或思想控制(英语:Brainwashing或Mind control),透过系统性方法,有意图地向别人灌输异于一般价值观的特殊思想,来符合操纵者的意愿,一连串的手法与过程,称为洗脑。
这里,不妨来判断笔者批判的文章是否符合该概念:
1、系统性方法:原文章存在,用一个基于公认事实的方法,将其绝对化,片面化(参见文章: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60 );
2、有意图地向别人灌输异于一般价值观的特殊思想:原文章存在。即前面提到的,将公认的事实方法绝对化、片面化;
3、来符合操纵者的意愿:原批判文章的作者,已经明确表示了“同意,皆大欢喜”(文字在图表中)。
 
其实,在最开始的文章中,笔者是能够感受笔者批判的文章的作者对读者的诱导的。但将其上升到绝对的理论高度,因为环境限制,查阅资料相对有限,无法做到,这里,再次向网友致谢!
 
==========================================
 
·         关于“证实”和“证明”
 
网友的观点,笔者承认。
 
进一步的概括,“证明”是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其结果带有一定的未知性。
“证实”的“证明的结论或目的,与其对立的,是“证伪”。
 
至于网友提到的,咨询原作者本人。
如果,一篇对于一个学科,动用最为根本的科学方法,进行完全批判否定的文章,其表述观点需要进一步咨询本人,或者需要其他网友来打补丁,那么我只能就原文章作者本身的严谨性进行否定了。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以科学的的方式,行使(哪怕是尝试行使)对一个学科的彻底否认,应当是绝对严谨的,应当是慎之又慎的”。
 
没有被“证实”的结果,即不承认,那么,一切公理均不应该被承认。
无论公理是“不可证明”,还是“无需证明”,公理是没有被“证实”的。
 
这就是原文章作者理论的错误。至于例证,最多,是比喻不当。
 
==========================================
 
·         关于依照原批判文章的观点,得出的“我们都是霍格沃茨教育系统培养的子弟!”那一句话
 
每个人都有猜测的权利,那么,我来解释,看看网友号召的,大家猜测的是否准确。
 
这句话,是基于被批判文章作者,在文章中的观点:
 
4:不承认一切未证实之理论。

没证实的理论,条件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的叫假说,不符合的叫巫术。
从中,我们可以提炼出,该文章作者符合“巫术”的判断方法,同时存在如下条件:
1、理论未被证实
2、不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
 
那么,将公理(包括各个学科的最基本理论)进行套用,公理被“证实了吗”?,网友已经给出了一个论断“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同时,这个观点,笔者认同。那么,公理符合条件1。
 
公理“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吗?依照作者的观点,加之网友的补充(个人觉得,分析原文章的观点,网友补充是否有意义,应当是保留的,这里姑且加上吧),公理“可证伪”?证明的动作都是“无需”的,何况结论,于是,公理符合条件2。
 
于是,依照笔者批判的文章的观点,公理成了巫术……
 
公理(包括各个学科的基本理论),是各个学科的理论基础。基于“巫术”衍生出的学科理论,是什么?
 
当然,笔者自己明白,这句话被他人单独列出来,是为了批评,是因为我自己在文章中相关的语言具有讽刺性。
那么,这里,我们来探讨一下,讽刺性语言就绝对错误吗?
如果,平白无故的聊天,突然引入了讽刺语言,这样,当然不好,但是,事情不是绝对的。
以我最开始的文章的批评对象,即知乎中那位人士,即我讽刺对象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
1、如果他只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不懂,那么,他可以求教学习;
2、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观点持反对意见,那么,他可以提出质疑进行探讨;
3、如果他对是对一个自己无知的学科中的某个(或某些)理论体系有自己的相反的认识,他可以使用客观科学的方法进行阐述论证
……
可惜的是,以上的如果,都没有成立……
相反,一篇文章中,居然“巫术”一类的对一个自己全然无知的暗示性侮辱词语都用上了。
 
这里,知乎那位人士的行为:
1、否认了一个学科前人的功绩;
2、否定了一个学科当前工作者的劳动价值;
3、否灭了一个学科在未来会取得的进一步的成绩。
而这些,都是其个人主观的。
从这个角度讲,笔者觉得,对这种严重没有学术道德的文痞,讽刺已经是最为轻微的否定情绪了。
 
大家说呢?
 
==========================================
 
·         “我向来反对将个人观点描述为客观事实的行为”
 
笔者也是反对的。这也是笔者批判该文章的原因。
而具体的,笔者批判的文章的作者,其“将个人观点描述为客观事实的行为”的论断,就是笔者后来文章进一步指出的:
 
1、将原本正确的理论的条件扩大化、绝对化;
2、将一种方法作为唯一方法,将方法绝对化;
3、在实际应用方法理论,对批评对象进行批评时,偷换概念,扭曲方法;
4、不了解批评对象,武断言论;
5、将被批评对象理论在历史过程中的错误作为现行错误批判;
6、客观上,会误导读者。
 
==========================================
 
综上,
 
笔者的原文章,其观点,主要包括:
 
1、学科内存在不应被证明的成分,即驳斥被批判文章中绝对化了的“可证伪性”;
2、证明过程,应当在学科内进行,即网友总结出的自洽性;
3、原文章的行为,存在对读者的诱导,即网友引用的“洗脑”定义,再次致谢;
4、批判原文章作者对于“不承认一切未证实之理论”方法的自我矛盾与武断,以及“巫术”一类对自身无知的平行学科的潜在讽刺。
 
 
在此基础上,结合网友的补充,原文章,可以优化为:
 
1、科学的学科,是存在不可证明以及无需证明的部分的。包括定义(这里指的是定义本身,而不是对被判断事物是否满足定义的判断过程)、公理(应停止证明的理论);
2、应在学科内部进行证实、证伪的证明操作,范围扩大化,是错误的;
3、理论的认可范围,绝对化于学科的公理、基本认识,具有是否认可的判断意义的,是基于基本理论推导出的推导理论,以及假说理论;
4、在未经过严格的调研的情况下,对于一个学科,利用片面的、绝对化了的方法进行全方位的否定,这种行为是客观上存在对读者的诱导,是不负责任的,是应该被批评甚至批判的。
 
对于“驳斥”类文章,和“补充”类文章的个人界定方法:
 
驳斥,以观点为主,是对被驳斥对象的观点的直接否定的论证过程。
补充,是对观点未涉及到的情况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观点论证过程中存在的不当、不严谨的进一步说明
 

 

【风墟解忧】如何面对失恋?


 
 
Helen:
 
先生你好,今年情人节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算起来我们谈了一年多,开始的时候总是美好的,后来我发现他越来越没有开始时的状态,并且不像他同龄(他30出头)人那样准备迈入婚姻。
 
终于我们分手了,他提的。
 
理由是他接受不了婚姻(他的父母婚姻并不幸福),处理不好亲密关系,什么时候可以做到他也不知道,所以他无法在我面前表演下去。
 
因为我给他的反馈是我其实很期待婚姻及亲密关系,所以‘长痛不如短痛’,我被分手了。
 
我想问问您,一段感情中,当一个人不愿意继续下去的时候,另一个人,是该坚持苦苦哀求,还是不依不饶控诉对方的种种,还是像我一样一个人默默地熬下去,被这段放不下的感情不时凌迟,或者努力去帮助他,挽回这段感情?
 
如果这一切痛苦终会过去,那么我该怎样做才能渡过这阴霾期(我现在还在不时期待他会回心转意,潜意识不能接受这种分手原因,我分不清他是真的做不到和我结婚还是压根不爱我而找的一个理由,我总是回忆过去好的时光,这让我经常莫名地陷入失落和难过)?
 
或许我的问题是最大众的恋爱心理题,但您的解答可能会改变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当然我知道您栏目的规则,因此不管等不等得到您的回复,我还是会认真地生活下去。
 
祝好。
 

 
风墟:
 
Helen你好。
失恋的全部痛苦,其本质上是来源于对重回过去美好的幻想。
 
所以对于很多被分手的人而言,他们最无法接受的,就是「曾经这个对你很好的人,现在已经不爱/不想再和你继续关系」的这个事实。
 
分手当然不意味着你们就「一定」没有机会再复合,但是复合的几率会非常非常的小——
 
小到就像你明确知道买彩票中奖的几率是千万分之一一样。
 
就像你总以为自己是那个不同于普通人的幸运儿,就像你总会以为你和这个人的关系很特殊、和别人不一样,就像你总以为这个人的心中还留存着和以前一样的对你的爱。
 
但现实往往是:你并不幸运。
 
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经历的也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失恋,这不是世界末日,这不是演给别人看的电影,我们不是主角。
 
所以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建议你:
 
如果对方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想再和你继续下去的意愿,那么无论从何种意义上,你马上选择断掉和这个人的一切联系,并不再以任何一种形式去联系、去挽回,这才是最好的做法。
 
不要坚持、苦苦哀求,这只会令对方觉得你不值得TA回头;
 
不要不依不饶控诉对方的种种,这除了令对方觉得你很烦、对你仅有的那点儿温情被磨灭之外,没有丝毫的帮助;
 
不要试图继续对对方付出、示好,这也只会不断地增加你的沉默成本,令你更加难以从这段感情中抽身;
 

 
如果你是与一个与你彼此相爱的人走向了分手,除了不可抗的现实因素之外,必然是因为你们的相处之中出现在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些矛盾如果不解决,你们即便是复合了,也还是会因为这些矛盾而继续起冲突;
 
另一方面在对方的心智之中已经对你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印象,即便是你想求复合,也要给出对方一段时间的空白时期,令他心中对你的那个固定印象逐渐淡去。
同时你也的确有了一个很大的改变,这个时候你再以一个全新的形象重新与对方“相识”;
 
并且这是你第一次失恋。
 
这可能是你生命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作为一个成年人体验到亲密关系中的“丧失”。
 
你会感觉到不公平,你感觉今后再也不可能得到幸福了,你满脑子都想着怎样追回那个人,你无比的后悔,你迫切的想要摆脱失恋的痛苦……
 
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体验了。
 
对于你而言,唯一重要的就是——让自己的全然去经历这些体验,不要喝酒加班试图通过“不感受”的方式来逃避痛苦,不要尽快开始下一段感情作为替代,不要约炮乱撩来获得虚假的“被爱感”。
 
任何对痛苦的逃避都会在将来以更痛苦的形式施加于你,你必须独自全然地熬过这段痛苦的时间。
 
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痛苦之后,你才能真正意义上在亲密关系上变得成熟。
 
你才能够认清恋爱的本质,意识到你与别人的界限所在,意识到并没有什么真命天子,意识到生命的不确定性。
 
意识到这些,并且接受了这些,你才能够坦然的和一个人「相爱」——我的意思是:你能毫无保留的去爱,也能坦然的接受被爱,并愿意承担这段关系的一切风险。
 

 
所以对于正处在失恋状态中的你而言,并没有任何的方法、灵药、文章等可以帮到你。
 
包括你现在正在读着的这一篇。
 
 
我相信任何有过失恋的经验、或是成熟的恋爱经验的人,都会无比的认同我在前半部分所给你谈到的一切。
 
但这正是问题所在。
 
我所给你说的一切,都是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在对失恋有了一个充分的体验和反思、获得了成长之后,所“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和教训。
 
我、还有其他的很多“过来人”总能给你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来帮助你“不犯错”,帮助你“少走弯路”。
 
但事实上,“不走弯路”才是最大的弯路。
 
所有的“过来人”都是因为从那些弯路和错误中走了过来,所以才变得成熟。
 
但他比你成熟并不意味着他给你的建议就一定是正确的。
 
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所有的“过来人”都有的一个局限性就是:只看到错误带给自己的损失,而忽略了错误带给自己的成长。
 
所以虽然前面我给你提了很多“不要”的建议,但你对复合抱有的幻想不会因为这篇文章就破灭,你的不甘还是可能会促使你不由自主的去哀求对方,你也还是无法接受你们的关系已经终结了的这个事实。
 
所以最终你还是要去犯那些不得不去犯的错,用实际的经历来让你真正认识到这些事实。
 
这篇文章的意义不是在于直接告诉你什么是对的,而是提醒你,你需要有意识的去对待今后的恋爱关系,你要有意识的去验证前面给你提到的那些建议——
 
你的确需要经历了一些错误之后才能够真正获得成长,但如果反复在同一个错误上栽跟头,那这就不是很明智了。
 
因此你可以放心的去犯错误,但每一个错误之后,你都要有意识的去反思和总结。
 
 
拥有一段良好的恋爱关系,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期望的。但关于如何去爱人、如何去被爱,我们每个人要学习的都还有很多。
 
失恋永远是令一个人学会爱人,学会被爱,学会划分界限的最好途径。
 
愿你能独自走过这段痛苦纠结的岁月。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以上。
 
 
 
 
 
 
继续阅读 »

 
 
Helen:
 
先生你好,今年情人节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算起来我们谈了一年多,开始的时候总是美好的,后来我发现他越来越没有开始时的状态,并且不像他同龄(他30出头)人那样准备迈入婚姻。
 
终于我们分手了,他提的。
 
理由是他接受不了婚姻(他的父母婚姻并不幸福),处理不好亲密关系,什么时候可以做到他也不知道,所以他无法在我面前表演下去。
 
因为我给他的反馈是我其实很期待婚姻及亲密关系,所以‘长痛不如短痛’,我被分手了。
 
我想问问您,一段感情中,当一个人不愿意继续下去的时候,另一个人,是该坚持苦苦哀求,还是不依不饶控诉对方的种种,还是像我一样一个人默默地熬下去,被这段放不下的感情不时凌迟,或者努力去帮助他,挽回这段感情?
 
如果这一切痛苦终会过去,那么我该怎样做才能渡过这阴霾期(我现在还在不时期待他会回心转意,潜意识不能接受这种分手原因,我分不清他是真的做不到和我结婚还是压根不爱我而找的一个理由,我总是回忆过去好的时光,这让我经常莫名地陷入失落和难过)?
 
或许我的问题是最大众的恋爱心理题,但您的解答可能会改变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当然我知道您栏目的规则,因此不管等不等得到您的回复,我还是会认真地生活下去。
 
祝好。
 

 
风墟:
 
Helen你好。
失恋的全部痛苦,其本质上是来源于对重回过去美好的幻想。
 
所以对于很多被分手的人而言,他们最无法接受的,就是「曾经这个对你很好的人,现在已经不爱/不想再和你继续关系」的这个事实。
 
分手当然不意味着你们就「一定」没有机会再复合,但是复合的几率会非常非常的小——
 
小到就像你明确知道买彩票中奖的几率是千万分之一一样。
 
就像你总以为自己是那个不同于普通人的幸运儿,就像你总会以为你和这个人的关系很特殊、和别人不一样,就像你总以为这个人的心中还留存着和以前一样的对你的爱。
 
但现实往往是:你并不幸运。
 
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经历的也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失恋,这不是世界末日,这不是演给别人看的电影,我们不是主角。
 
所以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建议你:
 
如果对方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想再和你继续下去的意愿,那么无论从何种意义上,你马上选择断掉和这个人的一切联系,并不再以任何一种形式去联系、去挽回,这才是最好的做法。
 
不要坚持、苦苦哀求,这只会令对方觉得你不值得TA回头;
 
不要不依不饶控诉对方的种种,这除了令对方觉得你很烦、对你仅有的那点儿温情被磨灭之外,没有丝毫的帮助;
 
不要试图继续对对方付出、示好,这也只会不断地增加你的沉默成本,令你更加难以从这段感情中抽身;
 

 
如果你是与一个与你彼此相爱的人走向了分手,除了不可抗的现实因素之外,必然是因为你们的相处之中出现在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些矛盾如果不解决,你们即便是复合了,也还是会因为这些矛盾而继续起冲突;
 
另一方面在对方的心智之中已经对你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印象,即便是你想求复合,也要给出对方一段时间的空白时期,令他心中对你的那个固定印象逐渐淡去。
同时你也的确有了一个很大的改变,这个时候你再以一个全新的形象重新与对方“相识”;
 
并且这是你第一次失恋。
 
这可能是你生命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作为一个成年人体验到亲密关系中的“丧失”。
 
你会感觉到不公平,你感觉今后再也不可能得到幸福了,你满脑子都想着怎样追回那个人,你无比的后悔,你迫切的想要摆脱失恋的痛苦……
 
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体验了。
 
对于你而言,唯一重要的就是——让自己的全然去经历这些体验,不要喝酒加班试图通过“不感受”的方式来逃避痛苦,不要尽快开始下一段感情作为替代,不要约炮乱撩来获得虚假的“被爱感”。
 
任何对痛苦的逃避都会在将来以更痛苦的形式施加于你,你必须独自全然地熬过这段痛苦的时间。
 
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痛苦之后,你才能真正意义上在亲密关系上变得成熟。
 
你才能够认清恋爱的本质,意识到你与别人的界限所在,意识到并没有什么真命天子,意识到生命的不确定性。
 
意识到这些,并且接受了这些,你才能够坦然的和一个人「相爱」——我的意思是:你能毫无保留的去爱,也能坦然的接受被爱,并愿意承担这段关系的一切风险。
 

 
所以对于正处在失恋状态中的你而言,并没有任何的方法、灵药、文章等可以帮到你。
 
包括你现在正在读着的这一篇。
 
 
我相信任何有过失恋的经验、或是成熟的恋爱经验的人,都会无比的认同我在前半部分所给你谈到的一切。
 
但这正是问题所在。
 
我所给你说的一切,都是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在对失恋有了一个充分的体验和反思、获得了成长之后,所“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和教训。
 
我、还有其他的很多“过来人”总能给你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来帮助你“不犯错”,帮助你“少走弯路”。
 
但事实上,“不走弯路”才是最大的弯路。
 
所有的“过来人”都是因为从那些弯路和错误中走了过来,所以才变得成熟。
 
但他比你成熟并不意味着他给你的建议就一定是正确的。
 
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所有的“过来人”都有的一个局限性就是:只看到错误带给自己的损失,而忽略了错误带给自己的成长。
 
所以虽然前面我给你提了很多“不要”的建议,但你对复合抱有的幻想不会因为这篇文章就破灭,你的不甘还是可能会促使你不由自主的去哀求对方,你也还是无法接受你们的关系已经终结了的这个事实。
 
所以最终你还是要去犯那些不得不去犯的错,用实际的经历来让你真正认识到这些事实。
 
这篇文章的意义不是在于直接告诉你什么是对的,而是提醒你,你需要有意识的去对待今后的恋爱关系,你要有意识的去验证前面给你提到的那些建议——
 
你的确需要经历了一些错误之后才能够真正获得成长,但如果反复在同一个错误上栽跟头,那这就不是很明智了。
 
因此你可以放心的去犯错误,但每一个错误之后,你都要有意识的去反思和总结。
 
 
拥有一段良好的恋爱关系,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期望的。但关于如何去爱人、如何去被爱,我们每个人要学习的都还有很多。
 
失恋永远是令一个人学会爱人,学会被爱,学会划分界限的最好途径。
 
愿你能独自走过这段痛苦纠结的岁月。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以上。
 
 
 
 
 
 

成熟的人分析利弊,幼稚的人执着于对错

 

 
「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这句话是出自后会无期的“金句”。
 
但这句话显然是错的。
 
小孩子当然也会看利弊,大人做事情当然也会分对错,这句话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
 
「成熟的人分析利弊,幼稚的人执着于对错」。
 
也就是说,成熟的人会从利弊关系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认识世界;
但幼稚的人却还囿于对错的道德枷锁,不能直接面对现实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说?
 
最核心的原因其实是:
“对错”的这种道德标准是模糊的,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也各有不同。
用对错这种标准评判事物时只会陷入对现实问题的抽象化辩论,而不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对错”和“利弊”这两种视角取向的区别,其本质是「道德取向」和「现实取向」的不同。
 
《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其实从侧面阐述了我国古代帝制,以道德标准治世的不少弊端:
 
民众出现了问题无法可依,只得去找乡贤依个人道德判断,往往无法得到公正的结果;
 
文官集团过于强调先贤的教诲,而忽略了个体的独特性与情感需求,直接导致了万历与文官集团的矛盾;
 
以道德为基础的体制,限制了帝国很多行业和领域的发展(如商业和军事);
 
当然这些事例都太过的大而化之了,我们就谈最近全国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这件事。
 
从网上的讨论你就可以看出个人价值观的千差万别:
有的人痛骂保姆该千刀万剐,
有的人揣测是主人家对保姆不好为富不仁,
有的人说竟然还有保姆专用梯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歧视,
有人则说保姆专用电梯只是阶级分化的必然产物。。。。
 
所以你看,人类的价值观是不可能和谐统一的,你无法评判上面这些不同的人的言论谁对谁错。
因此,“对错”这种混乱的、矛盾的评判标准,是不足以支撑作为「评判标准」的「工具属性」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风墟你本来就是选了这种具有争议性的事情作为案例,那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小偷偷了你的钱,这一类的事件不就是很清楚的能分出对错了吗?
 
首先恭喜你已经意识到了“‘对错’这种评判标准,不足以评判「具有争议性的、复杂的事件」”,然后我们再来谈谈所谓的“简单事件”如何评判。
 
先问你一个问题:假如世界上95%的人都是杀人犯,那一个人杀了人还是错的吗?
 
假如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小偷,那偷钱还是错的吗?
 
当然,这两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但这两个问题的背后反映出的是:
 
「正义的本质,是掌握了社会舆论的阶级的利益。」
 
 
将爱因斯坦放到秦朝,他找秦始皇说:你好啊,我告诉你地球围着太阳转,世界上没有天,没有神。
 
秦始皇说:大家都知道太阳东升西落,但凡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阁下却说地球围着太阳转,莫非你脑壳有病?
朕的皇位乃是上天授予的,具有无上的尊严和正统性,你竟然敢怀疑天神的存在?来人,快将这位智障朋友打死,以免拉低全国人民的智商!
 
秦朝子民:陛下说得对!就是要打倒这类不遵守常识的迷信!
干得漂亮!666666!竟然敢亵渎伟大的天神,没把他的皮扒下来就算便宜他了!
好!威武!支持!有希望了!
 
 
将圣母白莲花放到唐朝,他找李世民说:你好你好,你这样将全力集于自己一身是不对的,我们要平等,要博爱,怎么能这样严苛的奴役民众呢?
我建议你取消帝制,实行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取消收税,给孤寡老人留守儿童送温暖……
 
李世民一把掐住白莲花的脖子,声嘶力竭:我他妈爱民如子,卖命工作,你竟然还得寸进尺要求我取消帝制?你有没有良心?你还是不是人?
快来人!请帮忙把这位朋友砍了!以抚慰朕受伤的心灵!
 
唐朝子民:死得好!活该!
我们能有一口饭吃已经是陛下莫大的赏赐了!你竟然还要求什么平等博爱?简直是胡闹!
我们这种升斗小民生来就是被官老爷们奴役的,取消了帝制就是有悖人伦!!!
 
 
这两个例子当然都是调侃,但本质上是为了说明对错的标准是会随着时代变化的,并且这种标准取决于社会整体的意识形态。
 
毫无疑问,现在我们都会认为爱因斯坦和白莲花说的都是“对”的。
但在那个时代,爱因斯坦和白莲花又的确是“错”的。
并且如果我们是处于秦朝唐朝,那我们也会认为爱因斯坦和白莲花的言论是疯狂的、错误的、无法接受的。
 

 
那为什么说:正义的本质,是掌握了社会舆论的阶级的利益呢?
 
其实是这样的:


掌握社会舆论的阶级,通常是社会的统治阶级。
在这个时候,正义的标准往往是由这个阶级制定,并且这个标准会尽可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比如封建的和平时期,被广为强调的“正义标准”有:忠君爱国,不动荡君权,为国家鞠躬尽瘁等。


但是这个统治阶级不一定总是最强大的阶级,统治阶级往往都会有被推翻的时候。
当旧有的统治阶级被推翻时,正义的标准就会改变,社会意识形态就会更倾向于维护新兴的反抗阶级的利益。


 
比如封建的战乱时期,这时候强调的“正义标准”有:打土豪分田地,人人平等,闯王来了不纳粮等等。
 
 
在现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当选。
 
在所有的主流媒体、网站上都是特朗普铺天盖地的黑料,踩特朗普捧希拉里这是美国的政治正确。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特朗普当选,他获得了美国多数人的支持。
所以虽然大多数人是沉默的,虽然希拉里是政治正确的,但在做决定时,人们还是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纠结于对错往往的确是无意义的,但从利弊的视角出发,你会发现很多事情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去做出更好的、更理智的选择。
 
比如前阵子热议的「难民」问题,帮助难民的确是“对”的事,是善良的。
 
但我们愿意接受吗?
 
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
 
这其实就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
接收难民对我们没有好处,反而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隐患和动乱,造就更多的不平等。
总结而言就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而非「趋对避错」。
 
理解了这一点,你才会意识到,从利弊的角度看问题会让你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更清晰,更便捷。
 
「对错」在很多时候不仅无法成为你评判事物的标准,反而会是你认知事物的障碍。
 
毛主席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我国当时的社会各阶层做出了极度之精准的剖析,这种认知的精准是建立在明确了各阶级的利益所在的基础上。
从毛主席的这篇文章中你能清晰的看到不同阶层所处的位置,基于这个位置他们又要如何去实现他们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理解了趋利避害,也就理解了人性。理解了人性你才会明白,为什么「执着于对错」是幼稚的。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排斥“成熟的人看利弊”这样的说法,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认为看利弊就意味着完全的不分对错,不讲善恶,没有良知。
 
事实上看利弊和分善恶是完全不同维度上的两件事情,而且这两件事情并不矛盾。
 
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会惯于从利弊角度分析问题,这只是他采取的一种更理性的、更智慧的认知世界的方式,他只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对问题的道德评判上,而是会马上采取措施,解决现实问题。
 
他依旧会有自己的良知,甚至会有比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更清晰的道德价值体系,他们「不作恶」的可能性远远大于那些只知分对错的人——
 
因为越是理性的人越是能够清楚地意识到法律的界限,意识到作恶的损失,所以他们反而会更好的约束自己。
 
 
当然,其实之所以成熟的人会从利弊视角认知世界,归根结底的原因在于,这是一种效率最高的认知-行为的方法。
 
我见过无数的人在遇到问题时只会不断的哭诉:他怎么能这样对我?这样不公平!这是不对的!我接受不了他这样对我!
 
人遇到挫折会难过是正常的,但问题是,你不能一直把“他是错的”当成不接受现实的借口,不断的悲伤,不断的抱怨,不断地强调别人是错误的,但这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没有丝毫的卵用。
 
但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他会马上接受现实,问题已经发生了,别人已经伤害了我,错误已经出现,那我要怎样去处理这个问题?如何妥当的将问题解决?然后迅速的付诸行动。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觉得这篇文章想强调的是,如果我们想更为成熟,就要锻炼分析利弊的视角。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我真正想说的是:很多问题的存在,其实都是因为我们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在无关紧要的、无法得出答案的、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毫无助益的地方上才产生的。
 
说得通俗点儿,也就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有一些人的抑郁焦虑,其实是因为对未来产生了太多不必要的担忧;
 
在网上和别人争辩哪个球队更强憋了一肚子火,但其实哪个球队更强这是客观事实,和你们的争辩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你和女朋友的关系本来好好的,但你总是不自信,担心自己不好,反而因此失去了对你女友的吸引力;
 
这些由于「无事自扰」而引发的问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实都有所体现。
 
「利弊视角」只是一个“点”,重要的是「专注于具体的现实生活本身,而非沉溺于自己精神世界里的概念和感受」这样一种生活状态。
 
这样一种生活状态的切换,往往从我们开始专注的去做某些事情开始。
 
我在今天前已经接连一个月的时间状态很差,对未来充满了担忧,但自己充满了不满,各种庞杂混乱的想法充斥在我的脑海中,结果是我做事情的效率和质量很差。
 
直到今天早上我下定决定,重新严格规划自己的生活,明确在各个时间段要做的事情,今天一早上我非常投入的看书做笔记。
 
一天工作下来,我的精神状态竟然还是很好,再不复之前一天到晚的萎靡,而且之前很多心理上的焦虑、恐慌等统统一扫而尽,内心里生出了一种平静的自信。
 
所以我要再在这篇文章里强调一遍一个理念:
 
规整自己的生活要采取「做减法」的方式,不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也就不会产生那些多无关紧要的问题。
 
不自扰,即无事。
 
 
 
 
 
    以上。
 

 
作者风墟,心理咨询师。
 
 
继续阅读 »
 

 
「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这句话是出自后会无期的“金句”。
 
但这句话显然是错的。
 
小孩子当然也会看利弊,大人做事情当然也会分对错,这句话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
 
「成熟的人分析利弊,幼稚的人执着于对错」。
 
也就是说,成熟的人会从利弊关系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认识世界;
但幼稚的人却还囿于对错的道德枷锁,不能直接面对现实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说?
 
最核心的原因其实是:
“对错”的这种道德标准是模糊的,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也各有不同。
用对错这种标准评判事物时只会陷入对现实问题的抽象化辩论,而不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对错”和“利弊”这两种视角取向的区别,其本质是「道德取向」和「现实取向」的不同。
 
《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其实从侧面阐述了我国古代帝制,以道德标准治世的不少弊端:
 
民众出现了问题无法可依,只得去找乡贤依个人道德判断,往往无法得到公正的结果;
 
文官集团过于强调先贤的教诲,而忽略了个体的独特性与情感需求,直接导致了万历与文官集团的矛盾;
 
以道德为基础的体制,限制了帝国很多行业和领域的发展(如商业和军事);
 
当然这些事例都太过的大而化之了,我们就谈最近全国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这件事。
 
从网上的讨论你就可以看出个人价值观的千差万别:
有的人痛骂保姆该千刀万剐,
有的人揣测是主人家对保姆不好为富不仁,
有的人说竟然还有保姆专用梯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歧视,
有人则说保姆专用电梯只是阶级分化的必然产物。。。。
 
所以你看,人类的价值观是不可能和谐统一的,你无法评判上面这些不同的人的言论谁对谁错。
因此,“对错”这种混乱的、矛盾的评判标准,是不足以支撑作为「评判标准」的「工具属性」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风墟你本来就是选了这种具有争议性的事情作为案例,那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小偷偷了你的钱,这一类的事件不就是很清楚的能分出对错了吗?
 
首先恭喜你已经意识到了“‘对错’这种评判标准,不足以评判「具有争议性的、复杂的事件」”,然后我们再来谈谈所谓的“简单事件”如何评判。
 
先问你一个问题:假如世界上95%的人都是杀人犯,那一个人杀了人还是错的吗?
 
假如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小偷,那偷钱还是错的吗?
 
当然,这两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但这两个问题的背后反映出的是:
 
「正义的本质,是掌握了社会舆论的阶级的利益。」
 
 
将爱因斯坦放到秦朝,他找秦始皇说:你好啊,我告诉你地球围着太阳转,世界上没有天,没有神。
 
秦始皇说:大家都知道太阳东升西落,但凡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阁下却说地球围着太阳转,莫非你脑壳有病?
朕的皇位乃是上天授予的,具有无上的尊严和正统性,你竟然敢怀疑天神的存在?来人,快将这位智障朋友打死,以免拉低全国人民的智商!
 
秦朝子民:陛下说得对!就是要打倒这类不遵守常识的迷信!
干得漂亮!666666!竟然敢亵渎伟大的天神,没把他的皮扒下来就算便宜他了!
好!威武!支持!有希望了!
 
 
将圣母白莲花放到唐朝,他找李世民说:你好你好,你这样将全力集于自己一身是不对的,我们要平等,要博爱,怎么能这样严苛的奴役民众呢?
我建议你取消帝制,实行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取消收税,给孤寡老人留守儿童送温暖……
 
李世民一把掐住白莲花的脖子,声嘶力竭:我他妈爱民如子,卖命工作,你竟然还得寸进尺要求我取消帝制?你有没有良心?你还是不是人?
快来人!请帮忙把这位朋友砍了!以抚慰朕受伤的心灵!
 
唐朝子民:死得好!活该!
我们能有一口饭吃已经是陛下莫大的赏赐了!你竟然还要求什么平等博爱?简直是胡闹!
我们这种升斗小民生来就是被官老爷们奴役的,取消了帝制就是有悖人伦!!!
 
 
这两个例子当然都是调侃,但本质上是为了说明对错的标准是会随着时代变化的,并且这种标准取决于社会整体的意识形态。
 
毫无疑问,现在我们都会认为爱因斯坦和白莲花说的都是“对”的。
但在那个时代,爱因斯坦和白莲花又的确是“错”的。
并且如果我们是处于秦朝唐朝,那我们也会认为爱因斯坦和白莲花的言论是疯狂的、错误的、无法接受的。
 

 
那为什么说:正义的本质,是掌握了社会舆论的阶级的利益呢?
 
其实是这样的:


掌握社会舆论的阶级,通常是社会的统治阶级。
在这个时候,正义的标准往往是由这个阶级制定,并且这个标准会尽可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比如封建的和平时期,被广为强调的“正义标准”有:忠君爱国,不动荡君权,为国家鞠躬尽瘁等。


但是这个统治阶级不一定总是最强大的阶级,统治阶级往往都会有被推翻的时候。
当旧有的统治阶级被推翻时,正义的标准就会改变,社会意识形态就会更倾向于维护新兴的反抗阶级的利益。


 
比如封建的战乱时期,这时候强调的“正义标准”有:打土豪分田地,人人平等,闯王来了不纳粮等等。
 
 
在现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当选。
 
在所有的主流媒体、网站上都是特朗普铺天盖地的黑料,踩特朗普捧希拉里这是美国的政治正确。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特朗普当选,他获得了美国多数人的支持。
所以虽然大多数人是沉默的,虽然希拉里是政治正确的,但在做决定时,人们还是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纠结于对错往往的确是无意义的,但从利弊的视角出发,你会发现很多事情更容易理解,也更容易去做出更好的、更理智的选择。
 
比如前阵子热议的「难民」问题,帮助难民的确是“对”的事,是善良的。
 
但我们愿意接受吗?
 
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
 
这其实就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
接收难民对我们没有好处,反而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隐患和动乱,造就更多的不平等。
总结而言就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而非「趋对避错」。
 
理解了这一点,你才会意识到,从利弊的角度看问题会让你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更清晰,更便捷。
 
「对错」在很多时候不仅无法成为你评判事物的标准,反而会是你认知事物的障碍。
 
毛主席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我国当时的社会各阶层做出了极度之精准的剖析,这种认知的精准是建立在明确了各阶级的利益所在的基础上。
从毛主席的这篇文章中你能清晰的看到不同阶层所处的位置,基于这个位置他们又要如何去实现他们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理解了趋利避害,也就理解了人性。理解了人性你才会明白,为什么「执着于对错」是幼稚的。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排斥“成熟的人看利弊”这样的说法,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认为看利弊就意味着完全的不分对错,不讲善恶,没有良知。
 
事实上看利弊和分善恶是完全不同维度上的两件事情,而且这两件事情并不矛盾。
 
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会惯于从利弊角度分析问题,这只是他采取的一种更理性的、更智慧的认知世界的方式,他只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对问题的道德评判上,而是会马上采取措施,解决现实问题。
 
他依旧会有自己的良知,甚至会有比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更清晰的道德价值体系,他们「不作恶」的可能性远远大于那些只知分对错的人——
 
因为越是理性的人越是能够清楚地意识到法律的界限,意识到作恶的损失,所以他们反而会更好的约束自己。
 
 
当然,其实之所以成熟的人会从利弊视角认知世界,归根结底的原因在于,这是一种效率最高的认知-行为的方法。
 
我见过无数的人在遇到问题时只会不断的哭诉:他怎么能这样对我?这样不公平!这是不对的!我接受不了他这样对我!
 
人遇到挫折会难过是正常的,但问题是,你不能一直把“他是错的”当成不接受现实的借口,不断的悲伤,不断的抱怨,不断地强调别人是错误的,但这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没有丝毫的卵用。
 
但一个心智成熟的人他会马上接受现实,问题已经发生了,别人已经伤害了我,错误已经出现,那我要怎样去处理这个问题?如何妥当的将问题解决?然后迅速的付诸行动。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觉得这篇文章想强调的是,如果我们想更为成熟,就要锻炼分析利弊的视角。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我真正想说的是:很多问题的存在,其实都是因为我们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在无关紧要的、无法得出答案的、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毫无助益的地方上才产生的。
 
说得通俗点儿,也就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有一些人的抑郁焦虑,其实是因为对未来产生了太多不必要的担忧;
 
在网上和别人争辩哪个球队更强憋了一肚子火,但其实哪个球队更强这是客观事实,和你们的争辩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你和女朋友的关系本来好好的,但你总是不自信,担心自己不好,反而因此失去了对你女友的吸引力;
 
这些由于「无事自扰」而引发的问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实都有所体现。
 
「利弊视角」只是一个“点”,重要的是「专注于具体的现实生活本身,而非沉溺于自己精神世界里的概念和感受」这样一种生活状态。
 
这样一种生活状态的切换,往往从我们开始专注的去做某些事情开始。
 
我在今天前已经接连一个月的时间状态很差,对未来充满了担忧,但自己充满了不满,各种庞杂混乱的想法充斥在我的脑海中,结果是我做事情的效率和质量很差。
 
直到今天早上我下定决定,重新严格规划自己的生活,明确在各个时间段要做的事情,今天一早上我非常投入的看书做笔记。
 
一天工作下来,我的精神状态竟然还是很好,再不复之前一天到晚的萎靡,而且之前很多心理上的焦虑、恐慌等统统一扫而尽,内心里生出了一种平静的自信。
 
所以我要再在这篇文章里强调一遍一个理念:
 
规整自己的生活要采取「做减法」的方式,不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也就不会产生那些多无关紧要的问题。
 
不自扰,即无事。
 
 
 
 
 
    以上。
 

 
作者风墟,心理咨询师。
 
 

今天你和朋友“精神互撸”了吗?

上大学那会儿,我经常在晚上和几个舍友出去撸串喝酒。
 
但实际上,我们撸的不是串,是人生;喝的不是酒,是寂寞。
 
咬一口大腰子,痛骂学院教师种种不公,
烤两串羊肉,对各种社会现象大肆批评;
 
喝一口酒,我教舍友如何为人处世,
再饮一杯,舍友分析马云何以成功;
 
嘬一口香烟,我夸舍友义薄云天,可成一番大业,
又点上一支,舍友赞我慧眼如炬,日后必是大材;
 
我们沉浸在一种众人皆醒唯我独醉,遗世而独立的快感之中。
 
在互相吹嘘的氛围里,营造出一种彼此都很有收获、茅塞顿开,明天就能顿悟搞个大新闻的幻觉。
 
虽然第二天醒来还是一屋子的人吆五喝六的打LOL,但因为空虚无聊的大学生活,只有在喝酒撸串时才能够获得这种虚假的良好自我感受,所以我们一直乐此不疲。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那个时候我虽然和舍友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基情”,
但我们却一次次的在烧烤摊边、在夏夜的凉风中、在对旁边露出大白腿的女生的掩饰眼神中,干着“精神互撸”这种基情四射的勾当。
 
什么是「精神互撸」?
 
其实你对此并不陌生,甚至还相当的熟悉。
 
 
旁友,你听过出租车司机们高谈阔论国际政治吗?
 
兄弟,你见过大谈“互联网思维”的十八线产品经理吗?
 
同学,你看过“高端精英”们在知乎酣畅淋漓的装逼吗?
 
我给“精神互撸”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精神互撸”(Mental Mutual Masturbation):两个或一群人在一起谈论一些宽泛的概念、和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从而获得一种优于他人的自我感受,在惺惺相惜、互相吹捧中共同营造一种智力上升的幻想。


 
我们之所以会和别人精神互撸,归根结底其实在于生活的空虚、和「自我认同」的缺乏。
 
所以精神互撸这种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和一个人的社会阶层与心智的成熟水平有很大的关系。
 
越是底层又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广大杀马特、“社会人”等群体,越是喜欢精神互撸。
 
他们热衷于摆场面、讲义气,在「喊麦」的“我弃江山、忘天下”、“败帝王 我斗苍天”的所谓的“霸气侧漏”的歌词中,共同营造出一种“我们这个群体更潮流”“我们社会人最有种”的群体优越感。
 
但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无法获得「良好的学历背景」、「体面的工作」、「优渥的生活」、「足够的财富」等这些主流社会上支撑一个人自尊的东西,
所以不得不通过抱团的形式,“硬造”出另一种价值观,将他们这个群体所能够拥有的一些特质,打造成一种更为“优越”的标签。
 
要注意,在这里我们不是在宣扬“穷人有罪”这种价值观,而只是在陈述这样一个客观的事实:主流社会的确会以一个人的物质层面的资源拥有度来评判一个人。
 
所以不仅底层的人喜欢精神互撸,一些有钱的、社会上层的,同样也缺乏自知之明的人也会喜欢精神互撸。
 
古有魏晋时期的“清谈”,也就是一帮名士大夫,围绕着“天地生于有、还是生于无?”这一类的傻逼问题展开讨论,比的就是看谁说的更让人听不懂;
 
今有打着辩论名义的娱乐节目《奇葩说》,双方辩手使用偷换概念、混淆主题、用情感扰乱事实等手段来“假装双方在辩论同一个问题”;
 
同样,一些小众电影、小众音乐的爱好者,小说、影视剧、明星的死忠粉等等,也会有一部分里存在着群体内“精神互撸”的成分。
 

 
参加了工作之后,每一年都特别特别的忙。以前固定的朋友聚会,基本也没有时间再去参加。
 
一方面是没有时间,另一方面也越发觉得,所谓的老朋友、老兄弟聚会,也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大型“精神群P”而已。
 
推杯换盏,你来我往,“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各种语重心长的相互交代,我是觉得,这样的社交没有丝毫的意义,也只是纯粹的在浪费时间。
 
 
我能想到当我一年年的不再参加“精神群P聚会”的时候,他们谈到我时会是这样的:
 
一人手执香烟,故作沧桑的抽上一口:唉,风墟这一年年的不来,也太不把咱们当兄弟了。
做人啊,最重要的就是你得念旧情,对吧?我跟你讲这XXXXXXX
(以下省略500字人生哲理)
 
言罢另一人接茬道:XX哥你说的对,做人,怎么能不念旧情呢?对不对?(做一脸严肃状)
一个人他要是连老朋友都忘记了,那这个人,可就真不行了!(拍一下桌子)我觉得吧XXXXX
(以下再省略500字人生哲理)
 
 
我为什么不念旧情了呢?
 
我觉得说得残酷点,是因为我懂得了更积极的生活方式。
 
我不需要通过怀念过去的时光来获得自我认同,
我不需要通过在一个群体内精神互撸来获得优越感,
我拥有了很多高质量的朋友,我们会就有需要的问题快速的沟通、即时的解决,
他们不会打着朋友的名义来压榨我,
我有专业问题咨询他们会向他们付费,他们与我合作分成清清楚楚。
 
 
可以预见到,如果当初我没有决绝的做出了一些在他们看来很愚蠢的牺牲,非常贸然的就决定的转行,业余时间持续的看书写作,
 
那么现在我肯定也会在每年聚会的时候,批判着那些不再来的朋友,并讲出一些看似很有哲理的话,获得其他人的认同,再认同其他人的“人生感悟”。
 
 
我们谁都没有权力批判那些喜欢“精神互撸”的群体,毕竟我们每个人也都需要在疲惫、缺乏认同的某些时刻,找几个朋友谈天说地“来上一发”,以平衡内心的苦闷。
 
但如果你沉迷于这种彼此吹捧、营造出来的“我很好”的幻觉,而不是去面对你自己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去进行一些有意义的创造。
 
那么我记得有个词叫做“Loser”。
 
作者风墟,心理咨询师。
继续阅读 »
上大学那会儿,我经常在晚上和几个舍友出去撸串喝酒。
 
但实际上,我们撸的不是串,是人生;喝的不是酒,是寂寞。
 
咬一口大腰子,痛骂学院教师种种不公,
烤两串羊肉,对各种社会现象大肆批评;
 
喝一口酒,我教舍友如何为人处世,
再饮一杯,舍友分析马云何以成功;
 
嘬一口香烟,我夸舍友义薄云天,可成一番大业,
又点上一支,舍友赞我慧眼如炬,日后必是大材;
 
我们沉浸在一种众人皆醒唯我独醉,遗世而独立的快感之中。
 
在互相吹嘘的氛围里,营造出一种彼此都很有收获、茅塞顿开,明天就能顿悟搞个大新闻的幻觉。
 
虽然第二天醒来还是一屋子的人吆五喝六的打LOL,但因为空虚无聊的大学生活,只有在喝酒撸串时才能够获得这种虚假的良好自我感受,所以我们一直乐此不疲。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那个时候我虽然和舍友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基情”,
但我们却一次次的在烧烤摊边、在夏夜的凉风中、在对旁边露出大白腿的女生的掩饰眼神中,干着“精神互撸”这种基情四射的勾当。
 
什么是「精神互撸」?
 
其实你对此并不陌生,甚至还相当的熟悉。
 
 
旁友,你听过出租车司机们高谈阔论国际政治吗?
 
兄弟,你见过大谈“互联网思维”的十八线产品经理吗?
 
同学,你看过“高端精英”们在知乎酣畅淋漓的装逼吗?
 
我给“精神互撸”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精神互撸”(Mental Mutual Masturbation):两个或一群人在一起谈论一些宽泛的概念、和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从而获得一种优于他人的自我感受,在惺惺相惜、互相吹捧中共同营造一种智力上升的幻想。


 
我们之所以会和别人精神互撸,归根结底其实在于生活的空虚、和「自我认同」的缺乏。
 
所以精神互撸这种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和一个人的社会阶层与心智的成熟水平有很大的关系。
 
越是底层又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广大杀马特、“社会人”等群体,越是喜欢精神互撸。
 
他们热衷于摆场面、讲义气,在「喊麦」的“我弃江山、忘天下”、“败帝王 我斗苍天”的所谓的“霸气侧漏”的歌词中,共同营造出一种“我们这个群体更潮流”“我们社会人最有种”的群体优越感。
 
但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无法获得「良好的学历背景」、「体面的工作」、「优渥的生活」、「足够的财富」等这些主流社会上支撑一个人自尊的东西,
所以不得不通过抱团的形式,“硬造”出另一种价值观,将他们这个群体所能够拥有的一些特质,打造成一种更为“优越”的标签。
 
要注意,在这里我们不是在宣扬“穷人有罪”这种价值观,而只是在陈述这样一个客观的事实:主流社会的确会以一个人的物质层面的资源拥有度来评判一个人。
 
所以不仅底层的人喜欢精神互撸,一些有钱的、社会上层的,同样也缺乏自知之明的人也会喜欢精神互撸。
 
古有魏晋时期的“清谈”,也就是一帮名士大夫,围绕着“天地生于有、还是生于无?”这一类的傻逼问题展开讨论,比的就是看谁说的更让人听不懂;
 
今有打着辩论名义的娱乐节目《奇葩说》,双方辩手使用偷换概念、混淆主题、用情感扰乱事实等手段来“假装双方在辩论同一个问题”;
 
同样,一些小众电影、小众音乐的爱好者,小说、影视剧、明星的死忠粉等等,也会有一部分里存在着群体内“精神互撸”的成分。
 

 
参加了工作之后,每一年都特别特别的忙。以前固定的朋友聚会,基本也没有时间再去参加。
 
一方面是没有时间,另一方面也越发觉得,所谓的老朋友、老兄弟聚会,也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大型“精神群P”而已。
 
推杯换盏,你来我往,“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各种语重心长的相互交代,我是觉得,这样的社交没有丝毫的意义,也只是纯粹的在浪费时间。
 
 
我能想到当我一年年的不再参加“精神群P聚会”的时候,他们谈到我时会是这样的:
 
一人手执香烟,故作沧桑的抽上一口:唉,风墟这一年年的不来,也太不把咱们当兄弟了。
做人啊,最重要的就是你得念旧情,对吧?我跟你讲这XXXXXXX
(以下省略500字人生哲理)
 
言罢另一人接茬道:XX哥你说的对,做人,怎么能不念旧情呢?对不对?(做一脸严肃状)
一个人他要是连老朋友都忘记了,那这个人,可就真不行了!(拍一下桌子)我觉得吧XXXXX
(以下再省略500字人生哲理)
 
 
我为什么不念旧情了呢?
 
我觉得说得残酷点,是因为我懂得了更积极的生活方式。
 
我不需要通过怀念过去的时光来获得自我认同,
我不需要通过在一个群体内精神互撸来获得优越感,
我拥有了很多高质量的朋友,我们会就有需要的问题快速的沟通、即时的解决,
他们不会打着朋友的名义来压榨我,
我有专业问题咨询他们会向他们付费,他们与我合作分成清清楚楚。
 
 
可以预见到,如果当初我没有决绝的做出了一些在他们看来很愚蠢的牺牲,非常贸然的就决定的转行,业余时间持续的看书写作,
 
那么现在我肯定也会在每年聚会的时候,批判着那些不再来的朋友,并讲出一些看似很有哲理的话,获得其他人的认同,再认同其他人的“人生感悟”。
 
 
我们谁都没有权力批判那些喜欢“精神互撸”的群体,毕竟我们每个人也都需要在疲惫、缺乏认同的某些时刻,找几个朋友谈天说地“来上一发”,以平衡内心的苦闷。
 
但如果你沉迷于这种彼此吹捧、营造出来的“我很好”的幻觉,而不是去面对你自己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去进行一些有意义的创造。
 
那么我记得有个词叫做“Loser”。
 
作者风墟,心理咨询师。

站在路口的父亲

感情表露困难症选手之间的交流
 
今天父亲节,我大概要煽情一把。
 
虽然我挺讨厌煽情的。
 
我是个很喜欢折腾的人,上学要跑到重庆上学,火车得要22个小时才能到。
 
工作也不怎么听话,不愿意回家乡小城工作,折腾到广州。
 
这几年的经历归结为一句话:湖南妹纸,跑去重庆上学,签约武汉的公司,在广州工作。
好像有点点穿越的意思。
 
人越长越大,回家能待的时间越来越少。每次过节,家人都会至少提前半个月打电话问我是否回家,每次我说回去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声音总是透露出喜悦,我知道父亲已经尽力克制住自己表现得太过喜悦,毕竟父亲是个不太愿意明显表露这些情感的人。
 
这种克制煽情,不太愿意表露爱意的行为,我称之为感情表露困难症,我也是这个症的患者。
 
回家以后,每天少不了各种唠嗑,和父母唠嗑,和亲戚唠嗑,和邻居唠嗑,和卖菜小贩唠嗑。
 
一天夏夜,我站在楼下,手拿着老蒲扇扇风,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期盼着漫天的银河何时划过一个流星,赶紧让我许个明天中1000万彩票的愿望,最好银河都砸下来,砸得火花四溅,银珠崩裂,让我许千千万万个愿望,从此再也不用烦恼。
 
当然,这个时候,总会有人提醒你别做梦了,这次提醒我的是一只蚊子。
 
我在楼下昏黄的路灯面目狰狞地打蚊子,有人叫了我一声:明明,你回来啦!这么久不见怎么又瘦了!
 
听到有人叫我,我赶紧拿起蒲扇微微一扫,瞬间恢复仙风道骨的样子:“奶奶好,啊,我又瘦了??没有没有,都是假象。
 
邻居奶奶也没有要接我这句话的意思,仍旧自顾自的说:“明明你还是要多回家啊,你不知道每次看到你爸爸大清早就在学校门口站着,走来又走去,我们都知道十有八九是你要回家了,不过呀,你还好,过节的时候也能经常见到你,这样就挺好,多回家,家里人高兴。”
 
“是呀,奶奶你看我不经常回家嘛,哈哈哈哈。”
 
想起来小的时候爸爸出远门工作,我跑出校门追着车子跑出好远,哭得声音绕过一座小山丘都能听见。
 
如今出远门的人换成了我,在学校门口的人换成了父亲。真的不知道该感慨时间太快,还是感慨其他。
 
来来去去,总有走的那一天,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终于把行李收拾好,各种好吃的装满行李箱。
 
“这个箱子我自己提就好啦。”
“我给你提。”
我不好反驳说其实我力气很大的,比这重的箱子都能提得动,只得让他提了。
 
送我上了公交车。
“好了,你到了记得打个电话。”
“哦,好的。”
然后我爸头也不回甩了甩衣袖走了。
 
两个感情表露困难症的选手之间的对话就是如此简洁高效,我心想:我爸送我,两句话说完就没了,真没意思,古人还要喝酒还要酒泪撒霜桥呢,没意思没意思。
 
公交车启动了,缓缓开过一段街道,我坐在窗边,一回头透过车窗玻璃,发现爸爸在车子必经的那个路口,望着远方的山,好像也没有要和我眼神交流的意思,我也不看他,只望着他他浅蓝色的衬衫,父亲在车子行驶过那个路口后,转身缓步走回家了,我望着那个背影,直到视线被另一番景色填满。
 
你看,我们两个感情表露困难症选手之间的交流,好像有点可爱呢。
 
最后感慨一句,初中语文学习朱自清的《背影》时,觉得文章索然无味,现在想起来,人教版的编者还是颇有水平的嘛。

 
继续阅读 »
感情表露困难症选手之间的交流
 
今天父亲节,我大概要煽情一把。
 
虽然我挺讨厌煽情的。
 
我是个很喜欢折腾的人,上学要跑到重庆上学,火车得要22个小时才能到。
 
工作也不怎么听话,不愿意回家乡小城工作,折腾到广州。
 
这几年的经历归结为一句话:湖南妹纸,跑去重庆上学,签约武汉的公司,在广州工作。
好像有点点穿越的意思。
 
人越长越大,回家能待的时间越来越少。每次过节,家人都会至少提前半个月打电话问我是否回家,每次我说回去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声音总是透露出喜悦,我知道父亲已经尽力克制住自己表现得太过喜悦,毕竟父亲是个不太愿意明显表露这些情感的人。
 
这种克制煽情,不太愿意表露爱意的行为,我称之为感情表露困难症,我也是这个症的患者。
 
回家以后,每天少不了各种唠嗑,和父母唠嗑,和亲戚唠嗑,和邻居唠嗑,和卖菜小贩唠嗑。
 
一天夏夜,我站在楼下,手拿着老蒲扇扇风,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期盼着漫天的银河何时划过一个流星,赶紧让我许个明天中1000万彩票的愿望,最好银河都砸下来,砸得火花四溅,银珠崩裂,让我许千千万万个愿望,从此再也不用烦恼。
 
当然,这个时候,总会有人提醒你别做梦了,这次提醒我的是一只蚊子。
 
我在楼下昏黄的路灯面目狰狞地打蚊子,有人叫了我一声:明明,你回来啦!这么久不见怎么又瘦了!
 
听到有人叫我,我赶紧拿起蒲扇微微一扫,瞬间恢复仙风道骨的样子:“奶奶好,啊,我又瘦了??没有没有,都是假象。
 
邻居奶奶也没有要接我这句话的意思,仍旧自顾自的说:“明明你还是要多回家啊,你不知道每次看到你爸爸大清早就在学校门口站着,走来又走去,我们都知道十有八九是你要回家了,不过呀,你还好,过节的时候也能经常见到你,这样就挺好,多回家,家里人高兴。”
 
“是呀,奶奶你看我不经常回家嘛,哈哈哈哈。”
 
想起来小的时候爸爸出远门工作,我跑出校门追着车子跑出好远,哭得声音绕过一座小山丘都能听见。
 
如今出远门的人换成了我,在学校门口的人换成了父亲。真的不知道该感慨时间太快,还是感慨其他。
 
来来去去,总有走的那一天,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终于把行李收拾好,各种好吃的装满行李箱。
 
“这个箱子我自己提就好啦。”
“我给你提。”
我不好反驳说其实我力气很大的,比这重的箱子都能提得动,只得让他提了。
 
送我上了公交车。
“好了,你到了记得打个电话。”
“哦,好的。”
然后我爸头也不回甩了甩衣袖走了。
 
两个感情表露困难症的选手之间的对话就是如此简洁高效,我心想:我爸送我,两句话说完就没了,真没意思,古人还要喝酒还要酒泪撒霜桥呢,没意思没意思。
 
公交车启动了,缓缓开过一段街道,我坐在窗边,一回头透过车窗玻璃,发现爸爸在车子必经的那个路口,望着远方的山,好像也没有要和我眼神交流的意思,我也不看他,只望着他他浅蓝色的衬衫,父亲在车子行驶过那个路口后,转身缓步走回家了,我望着那个背影,直到视线被另一番景色填满。
 
你看,我们两个感情表露困难症选手之间的交流,好像有点可爱呢。
 
最后感慨一句,初中语文学习朱自清的《背影》时,觉得文章索然无味,现在想起来,人教版的编者还是颇有水平的嘛。

 

相似也是一种罪--从抗生素得到的感悟

最近群里Asayahaku分享了β-内酰胺类抗生素抗生素具体原理

(具体内容需要的跟asayahaku要,或者找到我 微信 archering)

革兰氏阴性菌就有细胞壁,而抗生素就是破坏细胞壁而使细菌死亡
抗生素长得跟肽聚糖的合成材料很像,然后霸占了合成肽聚糖的转肽酶
 
相似而不相同,把原来功能完善的结构给破坏了
 
其实社会学上也有这种相似而不相同的东西
 

 
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真得可以民主吗?
不,不可能,一人一票只是跟真实民主相似,而不是全等
保證產生出合乎大多數人意願的領導者的选举方式还没有被采取过
 
例如:
论道研习社微信群进行民主选举
竞选者有,Joker(b),蛋清(c),Archerin(a)
如果有甲乙丙选民
面對ABC三個備選方案,有如圖的偏好排序。
 
  甲(a > b > c)
 
  乙(b > c > a)
 
  丙(c > a > b)
 
註:甲(a > b > c)代表——甲偏好a勝於b,又偏好b勝於c。
 1.若取“a”、“b”對決,那麼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b )
 
  乙(b > a )
 
  丙(a > b )
 
  社會次序偏好為(a > b )
 
  2.若取“b”、“c”對決,那麼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b > c )
 
  乙(b > c )
 
  丙(c > b )
 
  社會次序偏好為(b > c )
 
  3.若取“a”、“c”對決,那麼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c )
 
  乙(c > a )
 
  丙(c > a )
 
  社會次序偏好為(c > a )
 
  於是我們得到三個社會偏好次序——(a > b )、(b > c )、(c > a ),其投票結果顯示“社會偏好”有如下事實:社會偏好a勝於b、偏好b勝於c、偏好c勝於a。顯而易見,這種所謂的“社會偏好次序”包含有內在的矛盾,即社會偏好a勝於c,而又認為a不如c!所以按照投票的大多數規則,不能得出合理的社會偏好次序。
 


不过真要投票选出群主,蛋清一定会当上(


 
如果用真实的案例
那么台湾的2000陈水扁上台,无疑是蓝营票源分化到 宋楚瑜,连战 但是社会整体偏好无法表现
 
这就是阿羅不可能定理
 

对于个人而言
 
相似而不同,也是很大的危害
很多人认为吃水果健康,然后,就买了水果罐头的蛋糕吃了起来
 
这相似,但是本质南辕北辙
 
我们很多事情没有做到位上,凭着做相似的事情,然后满足了自己的感觉,却没有把该做的事情落到实处
 
例如:很多人在知乎上可以一些文章突然感觉学习了
 
但是看完之后没有把文章的核心思想用行动贯穿
 
只是用买了live的钱,买了学习过的感觉,学习目标就像细菌的细胞壁那样,无法建立起来
 
中产阶级通过模仿买了名牌包包,但是自身阶级依然没有改变,而且是透支这信用卡,来满足自己虚荣.
 
获得物质之外的精神价值
 
现在知道了,这种相似而不相同的害人之处,,
 
然后反过来,通过这个原理来帮助创建市场的请手动在我评论区留言
 
我举一个例子:
微信红包
 

 
 
继续阅读 »
最近群里Asayahaku分享了β-内酰胺类抗生素抗生素具体原理

(具体内容需要的跟asayahaku要,或者找到我 微信 archering)

革兰氏阴性菌就有细胞壁,而抗生素就是破坏细胞壁而使细菌死亡
抗生素长得跟肽聚糖的合成材料很像,然后霸占了合成肽聚糖的转肽酶
 
相似而不相同,把原来功能完善的结构给破坏了
 
其实社会学上也有这种相似而不相同的东西
 

 
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真得可以民主吗?
不,不可能,一人一票只是跟真实民主相似,而不是全等
保證產生出合乎大多數人意願的領導者的选举方式还没有被采取过
 
例如:
论道研习社微信群进行民主选举
竞选者有,Joker(b),蛋清(c),Archerin(a)
如果有甲乙丙选民
面對ABC三個備選方案,有如圖的偏好排序。
 
  甲(a > b > c)
 
  乙(b > c > a)
 
  丙(c > a > b)
 
註:甲(a > b > c)代表——甲偏好a勝於b,又偏好b勝於c。
 1.若取“a”、“b”對決,那麼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b )
 
  乙(b > a )
 
  丙(a > b )
 
  社會次序偏好為(a > b )
 
  2.若取“b”、“c”對決,那麼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b > c )
 
  乙(b > c )
 
  丙(c > b )
 
  社會次序偏好為(b > c )
 
  3.若取“a”、“c”對決,那麼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c )
 
  乙(c > a )
 
  丙(c > a )
 
  社會次序偏好為(c > a )
 
  於是我們得到三個社會偏好次序——(a > b )、(b > c )、(c > a ),其投票結果顯示“社會偏好”有如下事實:社會偏好a勝於b、偏好b勝於c、偏好c勝於a。顯而易見,這種所謂的“社會偏好次序”包含有內在的矛盾,即社會偏好a勝於c,而又認為a不如c!所以按照投票的大多數規則,不能得出合理的社會偏好次序。
 


不过真要投票选出群主,蛋清一定会当上(


 
如果用真实的案例
那么台湾的2000陈水扁上台,无疑是蓝营票源分化到 宋楚瑜,连战 但是社会整体偏好无法表现
 
这就是阿羅不可能定理
 

对于个人而言
 
相似而不同,也是很大的危害
很多人认为吃水果健康,然后,就买了水果罐头的蛋糕吃了起来
 
这相似,但是本质南辕北辙
 
我们很多事情没有做到位上,凭着做相似的事情,然后满足了自己的感觉,却没有把该做的事情落到实处
 
例如:很多人在知乎上可以一些文章突然感觉学习了
 
但是看完之后没有把文章的核心思想用行动贯穿
 
只是用买了live的钱,买了学习过的感觉,学习目标就像细菌的细胞壁那样,无法建立起来
 
中产阶级通过模仿买了名牌包包,但是自身阶级依然没有改变,而且是透支这信用卡,来满足自己虚荣.
 
获得物质之外的精神价值
 
现在知道了,这种相似而不相同的害人之处,,
 
然后反过来,通过这个原理来帮助创建市场的请手动在我评论区留言
 
我举一个例子:
微信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