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绝大多数人 —— 更正中医黑 之 前言
之前文章,笔者就科学的方法进行了探讨。这里,笔者重申:
(任何学科的)科学,其体系中,首先要存在对学科研究对象的基本抽象定义(定义),要有对抽象定义的固有的基本认识(公理,或称为定律,不同学科可能命名不同)以及适用于研究对象以及对象之间的方法(法则),基于固有的定义以及公理,依照法则进行推导,这是科学的学科体系。
即:
基本元素:定义;
元素关系:公理;
推导关系:法则。
以上三个基本元素,是带有学科内主观定义行为的,是不可证明的。
对于定义,比如,物质“二氧化碳”,将其定义为“碳氧二”,或“碳抱两个氧原子球”,对化学学科科学体系的建立,是没有影响的。
对于公理(或定律),只能靠观察与统计积累,而这个统计积累以及观察,也直接和视角选取有关。比如,经典力学中的三大定律,对其观察,就要严格限定在宏观物体。不能因为微观世界的情况,就否定宏观现象。
而法则,完全的规则的定义。
即,一门学科要被称之为科学,最简单要满足三个部分,学科内研究什么、学科关注的基本特性、学科关注的推演方法。
而学科进一步的建立与完善,依照如上三个基本元素,进行推导,这种推导,才是很多网友提到的严格的可证明或可证伪的。
至于科学学科研究过程中,对客观世界抽象获取过程中,由于抽象行为的角度,和真实世界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差,这是难免的。但只要这个偏差,在学科领域研究范围内不会影响对对真实世界的进一步研究,那么,这种偏差可视为学科内部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是个人对科学学科的基本理解。
对于中医黑,笔者有个问题,要首先提问:
你懂中医理论吗?
可能会有人给出诸如“我不懂毒品理论,但我抵制毒品”的言行。针对这种言行,我告诉你,是有人认真系统的研究了毒品理论。那么,进一步,对刚刚的问题,我继续提问:
黑中医的群体,有真正的研究过中医理论吗?
(任何学科的)科学,其体系中,首先要存在对学科研究对象的基本抽象定义(定义),要有对抽象定义的固有的基本认识(公理,或称为定律,不同学科可能命名不同)以及适用于研究对象以及对象之间的方法(法则),基于固有的定义以及公理,依照法则进行推导,这是科学的学科体系。
即:
基本元素:定义;
元素关系:公理;
推导关系:法则。
以上三个基本元素,是带有学科内主观定义行为的,是不可证明的。
对于定义,比如,物质“二氧化碳”,将其定义为“碳氧二”,或“碳抱两个氧原子球”,对化学学科科学体系的建立,是没有影响的。
对于公理(或定律),只能靠观察与统计积累,而这个统计积累以及观察,也直接和视角选取有关。比如,经典力学中的三大定律,对其观察,就要严格限定在宏观物体。不能因为微观世界的情况,就否定宏观现象。
而法则,完全的规则的定义。
即,一门学科要被称之为科学,最简单要满足三个部分,学科内研究什么、学科关注的基本特性、学科关注的推演方法。
而学科进一步的建立与完善,依照如上三个基本元素,进行推导,这种推导,才是很多网友提到的严格的可证明或可证伪的。
至于科学学科研究过程中,对客观世界抽象获取过程中,由于抽象行为的角度,和真实世界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差,这是难免的。但只要这个偏差,在学科领域研究范围内不会影响对对真实世界的进一步研究,那么,这种偏差可视为学科内部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是个人对科学学科的基本理解。
对于中医黑,笔者有个问题,要首先提问:
你懂中医理论吗?
可能会有人给出诸如“我不懂毒品理论,但我抵制毒品”的言行。针对这种言行,我告诉你,是有人认真系统的研究了毒品理论。那么,进一步,对刚刚的问题,我继续提问:
黑中医的群体,有真正的研究过中医理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