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之案例分析
但是,事实的论证过程中发现,不负责的文字,造成的影响,太强大了。
包括,对科学基本名词的混淆;错误的科学推导方式;对试图否定的学科的无知与扭曲……
因为并不是仅仅是两个学科之间的争执,而是涉及到了公开的科学方法,稍有不当,甚至可能影响到读者对科学方法的认识。
在实际生活中,对自然人的行为的批评,也应当是慎之又慎的。而以理论研究的旗号,对自身完全无知的学科进行彻底的批判,竟然可以草率到民科水平,笔者震撼。
同时,由于文字中,片面引用了正确的,甚至是已经得到了公认的基本理念,并进行了绝对化、不当的推导,然后作为理论工具。
工作多年,实际产业中,很少再继续进行纯理论研究的笔者,对这种行为,深感无奈。
这里,首先致谢:
感谢@asayahaku 网友,虽然我们的观点有所不同,但客观上,您为我们大家找到了理论的出处,进而使我个人在理论上进一步认识到了批判对象文章中,对科学观点扭曲的具体行为,这里,向您正式致谢!
这里,批判分析的案例,仍是“知乎”网站中“言凌”网友的文章(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0493200 )。由于将该文章作为案例进行系统分析,这里,需要对被分析对象进行系统的逐语句“解剖”。(当然,即使是解剖过程中,笔者也是承认,文章中,还是有积极的部分的,比如,工整的文字,比如,清晰的加粗显示,比如,直观的图表……)
可能话不好听,很多『自认科学素养不差』的朋友,事实上多停留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层次上而已。
比如科学的认知方面,什么是科学?它是一套研究事物的方法论。
首先就是“比如”语句的举例不明,这一点,已经在前一篇文章“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网络文字,非专业文稿,就不用书名号了。链接: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9 )中提到了,这里不再重复。
个人感觉,从该文章的行文角度,这个像是文章作者的观点。从这个角度进行分析:“比如科学的认知方面,什么是科学?它是一套研究事物的方法论。”
文章的开始,原作者就偷换了概念。正确的描述,应该说的是“科学的认知方面,是一套研究事物的方法论。”这里,原作者将一个“什么是科学”的设问,插入原本理论正确的语句中,将科学片面化成了科学的方法。
科学,本身应当包括研究对象、方法论(对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研究结论以及对结论的证明方法。
作者将科学中的一个片面的过程层面抽离出来,用插入设问的方式,以文字游戏的行为来曲解了科学。
我们说,脱离研究对象,而谈研究方法,这是作者将科学,扭曲成了形而上学。严格的说,形而上学是“玄学”,不是科学。
1:存在证伪条件。即存在着『自我否定条件』,它必须在理论的层面上存在着这样的结构
这里,引用网友@asayahaku 为我们找到的,该论点的原本论述:
可否证性:这是来自卡尔·波普尔的观点,人类其实无法知道一门学问里的理论是否一定正确,但若这门学问有部份有错误时,人们可以严谨明确的证明这部分的错误,的确是错的,那这门学问就算是合乎科学的学问。 ——维基百科『科学』词条
原观点,首先承认了“无法知道一门学问里的理论是否一定正确”,最终,也仅仅是提出了一种可以证明为科学的方法,即:“但若这门学问有部份有错误时,人们可以严谨明确的证明这部分的错误,的确是错的,那这门学问就算是合乎科学的学问”。
抽象的概括证明,该理论同时包括:
1、“一定正确”无法获知(应该是不排除后期是否可以进一步探知,依照和网友交流中得出的论断,没有明确指明时间点,这里是应该批评的);
2、如果“如果有错误,那么可以证明”,那么可以认为科学。(这里其实存在了一个如果的条件嵌套,即复合命题),即可证伪,是在错误存在的情况下的。而可证伪的成立,也只是证明科学的一个方法,原论断并没有将该方法绝对唯一化。
原文的论断,片面的提取出了“存在证伪条件”,并将其标记为黑体,这已经是在以偏概全了。同时,加上作者最开始,将科学的论证方法,曲解扩大为是科学,这个原本是判断方法的理论,便被上升到判断科学的高度了。
同时,作者马上用补充文字,即“即存在着『自我否定条件』,它必须在理论的层面上存在着这样的结构”,将原本正确的论断,通过“必须在理论的层面上”这类绝对的词语,进一步绝对化定死,卡尔·波普尔原正确论点的内容,应该说,是充分的,即“只要存在A,即可推出B”,并不是必要的,即不是“要想推出B,只有条件A”。
这是原作者没有正确理解卡尔·波普尔的理论。文章这里的命题,已经和卡尔·波普尔原来的命题不等价了。
读者能够发现吗?如果:
如果没有阅读到原正确命题的具体内容,坦白的将,笔者也不会有如此深刻的本质认识。
这里无意怀疑读者的能力,无意冒犯,但错误理论客观上,是会对很过读者造成错误的诱导的,这种错误的诱导,一旦被读者固化为对科学的基本认识,将对该读者对于科学的理解,造成根本的影响。
仅这一条,中医理论就有问题,中医并不是一种声明了『阴阳五行』之所以能『成立』是存在着某种『前提』的理论,而是直接将『阴阳』赋予宇宙万物。
“仅这一条,中医理论就有问题”,其实正确的事实是,“基于绝对化后代理论,经过不严谨的推论得到了一个错误观点,作者就开始对其他平行学科进行扭曲,而对扭曲后的理论依照扭曲了的观点进行炮轰”。
“中医并不是一种声明了『阴阳五行』之所以能『成立』是存在着某种『前提』的理论,而是直接将『阴阳』赋予宇宙万物”这是原作者对中医理念进行曲解,而产生的错误观点,并不是中医的观点。
中医的“阴阳五行”,不是中医的理论。而是中医对人体结构辩证联系的分析研究的一种比喻意向。
将比喻意向曲解为被批判对象的理论,进而对曲解后的学科进行全方位否定式的批判,这是赤裸裸的有悖科学道德。至于说“而是直接将『阴阳』赋予宇宙万物”这更是无中生有。中医的“阴阳”本身,是将某些特性,进行抽象总结后,形成的抽象理论概念。并不是“赋予宇宙万物”的理论。
就是说,“阴阳”,可以被换词语定义为“正反”、“01”、“true false”,词语的变化,不会影响到将事物的中矛盾的对立统一的特性,在一个整体内辩证分析的本质。而这种分析的理念,是正确 ,全面的。整体的看待矛盾双方,这是正确的科学的理念。
在理论的基础设定上,不存在『自我否定条件』的理论统统与科学无关
原正确的论断,“自我否定条件”是“存在错误”。那么,依照被批判的文章的作者的这句话,是不是,错误的存在的理论,才是与科学有关?
这里,笔者愿意善意的相信,这里,是原作者的一个笔误,原作者的本意,可能是要说“在理论的基础设定上,不存在『自我否定』这个条件的理论统统与科学无关”。那么,这就是我们之前说的,将一种方法,曲解为是唯一方法,将充分条件绝对化成为必要条件。
这是作者将其理论错误再次重申,第二次将一种判断条件,绝对化成唯一条件。如果读者的主动科学思维素养并不是很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错误的理论所固化,坦白的将,在第一次阅读到这些文字的时候,笔者仅仅在潜意识中感觉到不对,多次阅读,并通过和原正确论断对比,才发现了将判断条件作为唯一条件,这种绝对化的错误。
2:基于事实、观察等实验手段而来。
这个方法,是正确,但同样也不是唯一的。
理论化的说,就是,也是充分不必要的。
得到科学的论断,可以通过实验观察法总结获取,也可以通过理论推导法得出,并经过实验观察而进行验证。
两种手段,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的。前者中,实验方法是获得理论的手段,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的理论,一般都是公理。后者是验证理论的手段,通过这种方法被验证了的理论,一般是定理。
这是科学从事人员,都应该了解的常识。
这里,就存在这样一个条件分支情况了:
一、原作者不具有基本的常识:如果这个情况成立,那么,这种人,有权利从理论的角度彻底否定一个自己基本无知的学科?
二、原作者了解该基本常识:那么,曲解科学常识,以偏概全,用意何在?
打你一耳瓜子,然后告诉你,你的脸上有一种『阿拉虎阿克巴层』,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确实存在着,并且只要一扇耳瓜子它就能感受到伤害。这种行为就是在实体上增加抽象的层级概念,与科学无关了。
这里,原作者举出的例子,很辛辣,很有讽刺意味。但这能够作为其理论的有效依据吗?“实体上增加抽象的层级概念,与科学无关”?科学的具有大量抽象概念的。科学本身,就是对科学研究对象的本质进行抽象的认识,并在认识得到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再认识,然后再观看的一个“滚动”的发展过程中。
将表示物体个数的0,1,2,3,……称为自然数,接着数下去,也是自然数。难道自然数的概念,与“科学”无关?
这里,原作者进一步的混淆了基本理念。正确的理念,应该是“抽象概念,与科学的论证过程无关”,概念是科学基本组成元素。而论证,是基于概念对象的操作方法。两者,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事情。方法基于元素,但元素本身,不是方法。
这里,又是那个条件判断,表述科学理论,用辛辣的讽刺用例之前,原作者究竟有没有理清?
中医的脉络,脏府,就是这样将『实体』异化,在『实体』上搞『层级概念』的,与科学无关的东西
这就是基于被曲解的错误言论的错误批判了。
将被打耳光的感受,抽象为“疼”,抽象为“面刺激感受”抽象为“pain”,哪怕是typo为“ppin”,都和行为(条件)产生结论的论证无关。一个名词而已。
原文,作者引用的“打你一耳瓜子,然后告诉你,你的脸上有一种『阿拉虎阿克巴层』”,是因为“打你一耳光”,形成的感觉,并不是形成了实体物质。而是抽象的感受,这是例子的不当。如果将原作者举出的原例子,修改为,“打你一耳瓜子,然后告诉你,你的脸上有一种『阿拉虎阿克巴感觉』,并且只要一扇耳瓜子这种感觉就会存在,这种对人体表面积的打击,可以抽象成为一种统一的感受体系,即被打,后产生该感觉”,那么,理论就是正确的。
中医的脉络脏腑就是这样的体系。他们有着和西医理论不同的名称,有着和西医判定不同的原则(西医基于解剖后人类直接看到的实体,中医基于以实体为初步基础的功能体系),两种判断有着不同的出发角度。站在一个角度,将另一个角度的看法认为是错误的,就是未能够全面看待问题。这种行为方式,尤其是在要对学科进行全范围的批评否定时,是不负责任的片面行为。
诚然,中医很多理论,没有得到解刨学的验证。那么:
解刨学,是验证医学的唯一方法吗?
尚未得到验证,就代表着永远不能够被验证码?
这里,引用网友@asayahaku 的言论:
这样的问题,只是我目前想不到证明的方法,也许你目前也想不到证明的方法,但并不代表我们未来不会想到证明的方法,也不代表除了我们之外的人想不到证明的方法
概括的说,就是此刻验证,不代表不可验证。
至于原作者引用的中医古籍的言论:
『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素问·宣明五气篇》
这个就是古代中医学者的一种比喻方式,将不同的直观感受,和五脏功能以及功能能够衍生出的中医角度的病变感受的一个比喻模式而是。
退一步说,即使这个言论是错误的,最多只能证明中医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错误,不能因为历史的错误,否定现在的成绩,而停止未来的发展。
3:自洽性,即体系开放,多域互通。
这个,根本就不是科学的观点。
这是一个定性的模糊的描述,因为模糊,所以不可界定。什么是“多域互通”?达到什么数量级算是“多”?存在还是任意?是1个(存在即可)?10个?5千?所有已知(任意)?
连略有偏激思想的网友用希望论文评价方法作为唯一判断标准衡量中医的过程中,尚且能够指出一个IF大于等于10的数值(该行为,笔者初步拟定后续论述,毕竟这不是这个文章的行为,放在这里不合适),以科学文章形式,对未知领域进行全盘否认的言论,在定义科学理论的过程中,居然会出现这种错误……
用非科学的描述方法,来为科学的判断方法做规则,如此不严谨,这是不应该的。
而命题的本身,即对自洽性的解释“即体系开放,多域互通”??
自洽性,应当是(检索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这个概念,本人认可):
自洽性即逻辑自洽性和概念、观点等的前后一贯性,首先是指建构一个科学理论的若干个基本假设之间,基本假设和由这些基本假设逻辑地导出的一系列结论之间,各个结论之间必须是相容的,不相互矛盾的。
即,自洽,应当是学科内部的属性,包括学科固有和学科使用的相对基础学科的理论的全集的内部的自洽。并不是原文作者提到的“即体系开放,多域互通”。“即体系开放,多域互通”,本身,是学科与外部的关系,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描述角度。
进而,原文提到:
现代科学研究动物的成果,以及在基础理论层所取得的进展,能适用于人,反之亦然。事实上一切现代药品的研发都离不开动物实验,视角再宏大些,一切自然科学都是相通的。
应该说,实验方法,是获取公理与验证推论定理的一种操作方法,而不是唯一方法。这是文章中,再次将一种方法,作为唯一方法进行论述。
这个方法,和“自洽”的关系:自洽是一种理论,实验方法,是验证理论的一种手段。这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事物,用另一个维度的事物,进行解说,这种问题的转换,是不科学的。
作者针对中药的提问:
为什么中药的研发,不依循现代药品研发规范,在动物实验上取得成果后,再适用于人呢?因为,这样就没中药了。
这个论断,完全是偏颇的。
动物验证,是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
而即使是动物验证,更为严格的说,也只是西方医学验证的一个环节。无论验证的结论如何,西药在大规模上市前,是要经过志愿者的形式的对人的验证的。
用一种存在的判断手段,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这是文章至此,已经多次犯的基本逻辑错误了。
岂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中成药通过三期临床这一黄金标准。你可以这样认为:医院里的中成药,统统是没用的
没有通过“黄金标准”,就是绝对的证伪条件吗?是证明药物“统统是没用的”的充分条件?
另外,这里,原作者,再次更换了概念,将“中药”,换成了“中成药”,两者,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这里,笔者举一个例子:
大学求学过程中,一次,急性腹泻,自己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了,迷迷糊糊中,两个路人同学,将我扶进了校医院(当时的状况,说话都费劲了,完全没有能力记下两位同学的姓名,一直深感遗憾)。当时,记得(可能是后来发现 ),校医给我的点滴输液配方,包括庆大霉素、氯化钾、葡萄糖、以及记不清是维生素还是氨基酸的营养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由配方“庆大霉素、氯化钾、葡萄糖、以及记不清是维生素还是氨基酸的营养”组成的针对急性腹泻,严重虚脱的“西成药”(临时杜撰一个名词吧)经过“三期临床这一黄金标准”这个标准了吗?是不是我们学校敬爱的校医,非法制药了?
由各种药物组成的配方,由于具有极大的灵活性,这种配方药物是没有必须经过“三期临床这一黄金标准”这个标准的,即,我们敬爱的校医无罪!
同样,对于以中药成方为基础的中成药,严苛的判定,也是不应该的。
当然,对于中药的单方,即《中药学》中列举的各种药物,是应该有着严格的验证的,这种验证,不是不可以有。此刻的没有,并不代表以后也不会有人做。(考虑后续文章进一步论述)
接着读原文:
4:不承认一切未证实之理论。
没证实的理论,条件完全符合科学理论性质的叫假说,不符合的叫巫术。
这里,就是典型的将对象扩大化而导致的将正确的理论进行的曲解。
“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对顶角相等”这些理论证明了吗?或者说,是“证实”了吗?
其实,正确,或者说是准确的描述是“不承认一起为经过基本公理和以证明的定理推导而得出的推论”,即,这个不承认,适用于推导产生的定理,不适用于公理。否则,推根溯源,一切科学,都是假说。
没有中成药过三期临床,你可以极为负责地宣称现行中成药统统是不符药品规范的假药,毒药(这个可真有,比如马兜铃酸……)
这个是原文作者自身主观论点的偏颇。实验的观察能够说明现象,这种实验,中医发展过程中,是存在的,可能,实验本身,相对于现代西方实验,缺乏一定的严谨性。但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使用对象的进一步认识,这种可能缺乏绝对实验验证的理论,是可以通过实际经验积累得到认可的。
可以说,对基本公理的认可,就是这种非绝对理性的认可。
至于说“毒药”,这个词语客观上,将中药片面夸张了。即使是原作者举出的例子“马兜铃酸”,也是存在治疗意义的。而即使是经过严格的“三期临床”的西药,也有存在毒副作用的可能,比如庆大霉素、链霉素……
“毒药”这种词语,本身夸张,但也不能作为否定重要的理论途径。
辩清中医之伪,依我看,高中毕业水平已经具体『知识体系』方面的件条。剩下的要么是懒,比如读不到这里;要么是蠢,读完还没醒悟。
作者的这个观点,已经是攻击的扩大化了。
作者自身的很多不严谨的错误,在完成了高中毕业,学习了命题的相关研究后,是可以发现的。比如将描述条件的绝对化、适用范围的扩大化,混淆攻击对象的推导理论、定义、比喻意向等。
原作者的两个引用和比喻: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不是科学之光照不到你,实在是你执意要把头埋在沙子里。
完全不着边际。也学,作者是要讲科学比作“春风”吧,不过,原作者这里提到的被扭曲了的理念,以及错误的分析方法,不是科学的“春风”,是歪风邪风。羌笛之所以怨杨柳,是打着“春风”名义的风,不正啊!
之所以从作者的角度看,很多人“把头埋在沙子里”,是因为,很多人对原作者这种,打着科学旗号,用恶毒之光来误导他人的言行,避之唯恐不及啊!
最后的思考题:
请思考:
A:中医理论,是科学理论,还是巫术?
B:中成药这类没有通过现代药学概念上的临床验证来验明其有效性的药,该不该吃,你还吃不吃?
不用回答:
C:如果你跟我站同一阵线了,请问,为什么你以前没想明白,还有多少事是这样稀里糊涂地就信了的?
其中,B选项的原图如下:

这个提问,本身,就对广大读者的诱导。
A选项,文中的“中医理论”,是客观的中医理论吗?用自己的无知的立场,炮制出一个被攻击对象,然后用其替代被攻击学科,对被攻击学科进行全方位否定式的攻击,这已经可以说是赤裸裸的恶意诱导读者了。
中医不是巫术,而片面引用正确科学观点,并加以曲解,然后将曲解了的,原本自身无知的学科进行攻击的行为,很“巫术”。
B选项:“中成药这类没有通过现代药学概念上的临床验证来验明其有效性的药”,将一种判断条件暗示为唯一判断条件。
C选项:如果真的已经是和原文作者“站同一阵线了”,片面引用科学观点,曲解科学观点,反复灌输不严谨的论断,然后还要拉帮结伙?而“为什么你以前没想明白”,是因为,从大范围角度讲,真正的科学队伍中的人,是应该有着基本的科学素养与职业道德的。这一点,可以参见笔者的另一篇文章“小事小评 —— 叹布鲁诺的悲哀何时可止,谈从事科学应有的道德”(链接地址:https://www.lundao.com/article/255 )。至于说“还有多少事是这样稀里糊涂地就信了的”,这种情况,真的很多,比如,被没有严格区分论证过程是否科学的能力的读者。
综上,个人的结论,这篇文章,缺乏科学的基本严谨性。
包括:
1、将原本正确的理论的条件扩大化、绝对化;
2、将一种方法作为唯一方法,将方法绝对化;
3、在实际应用方法理论,对批评对象进行批评时,偷换概念,扭曲方法;
4、不了解批评对象,武断言论;
5、将被批评对象理论在历史过程中的错误作为现行错误批判;
6、客观上,会误导读者。
==== 写在后面 ====
以科学的的方式,行使(哪怕是尝试行使)对一个学科的彻底否认,应当是绝对严谨的,应当是慎之又慎的。
比如,之前和好友的聊天中,对方引入了核能的问题。
对于核能,或者任何一门学科,任何人,都有权利去喜好、去厌恶、去探索、去回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但如果本身对核能并不了解,仅凭自己主观臆断、利用片面的科学理论词语,试图将对核能研究的这种科学彻底废止,这是对自己言行的不负责,是对自己不了解的学科的不尊重。
就像前两年闹起来的狗肉事件。
记得当时网上有句话,笔者觉得,很有道理:“我不吃狗肉,但我捍卫你吃狗肉的权利。”
一句话的言论,尽管没有什么科学的证明,没有道德的探究,无法上升到论文的高度,但将自己选择的权利,和对他人选择权利的尊重维护,表达的淋漓尽致。令笔者叹服。
生活,是无法绝对严谨的,生活尚且有人高尚如此,何况更为严谨的科学。
再多说,严谨和高尚、联系涉及到责任…… 心累了,不想多说了……
最后这里,从学科分析开始,笔者给出一个示意的流程,这个流程图,是对尝试彻底否定一门学科,同时又冠以科学的名义的文章的一种总体分析方法。
笔者个人认为,其中第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判断一个学科不科学的一种方法。

在啰嗦个补充:基于就事论事的原则,对于本文提到的文章中的原作者的出发点,是否有意的犯错误,笔者不进行考证。
其他网友的行为,笔者无权干涉。
但主观上,笔者愿意尝试相信,原作者是无意来进行刻意曲解的。这也就是,笔者无奈于民科方式对大众的误导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