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驾的处罚设置合理吗?是否过重?

刚看了一个新闻。


2015年天津共有651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这些司机再上路驾驶,就是无证驾驶。交管部门统计显示,在天津终身禁驾的651人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交通肇事的148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503人,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的比例占绝大部分。(天津网)


 
什么是终身禁驾?


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


 
什么情况下实行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 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对终身禁驾的社会大致意见


自终身禁驾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对此各抒己见,众说纷纭,从终身禁驾是否过重到具体条件、操作程序可谓见仁见智。普通民众认为,对那些缺乏人性,藐视法律的人,就是应该实行终身禁驾,断其后路,以警示他人。


 
终身禁驾,实际上就是剥夺了一个公民驾驶机动车的权利。虽然是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实施的惩罚措施,但是这个惩罚不可谓不重,甚至会让某些人因此失去谋生的能力。那么,应不应该设置这个严重的处罚呢?犯了错误,然后改好了,只要保证再也不违反交通法规,重新取得驾驶资格不行吗?还有,这些年多次修改交通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越来越重,有这个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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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人 - 鲜嫩多脂的鲁男子。

推荐来自: lianghaotian 昨日小楼 道不远人 蛋清 Joey

好吧。我来当仁不让地写个回答。
我想,很少有人像我这么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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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呈上我的观点:
1.这个处罚不重,是适当的、慎重的。
2.一个社会要想健康发展,最不能打破的就是公平和良知的底线。
3.我们不能只看对于某个个体公平与否,更需要注重的是整个社会的大公平,以及由此带来的深远影响。
 
一、一些基本情况
2007年,我在一个面积不大的县区做过一个重大交通事故的调研。当年,该区因交通事故死亡120余人,基本上就是每3天死亡一个。全国大概2400余个县区,以此进行一个不科学的粗略推算,当年全国大概因交通事故死亡28万人。而这个区面积很小,辖区内还没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国道。这些年,通过治理,交通死亡人数大大下降,不到原来的一半了。
 
简单地说,一个人后面就是一个家庭,有的是家庭支柱,有的是家庭未来的希望。另一个平台上,有一个人问道,他才20来岁,虽然酒后驾车造成了一死一伤,但是因此就给予他终身禁驾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下面有个回答说,因为酒驾造成一死一伤,你感慨的只是自己终身禁驾?
 
实质上,驾驶车辆是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为,稍不留神就会酿成惨剧。而终身禁驾,针对的就是有重大危险、且比较恶劣的驾驶行为人。这些人本来有自控能力,也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预见能力,但他们仍然放任自己做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这样的行为,都不实施严厉惩戒,怎么能维护社会正常运转?你开车上路了,就要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延伸的观点
这是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本意。
 
同上理,为什么有些国家对破坏商业信誉、市场公平的行为有终身禁入的处罚?因为他破坏的是社会良性运转的根基,是公平、良知的底线。
 
日常生活中,人甚至有时候可以放纵胡闹一下,都无伤大雅。犯了小错,纠正一下,也没什么。但是,但是,但是,不能突破公平、突破良知。突破了,又没有相应的社会救济措施,带来的必将是整个社会良序的崩溃与坍塌。那样的话,我们的美好生活又何从谈起?一个人破坏公平和良知而没有大碍,就会有无数人跟着效仿。因为只需要付出小小的成本,就可以收获大大的利益。我们总不能完全依靠每个人的道德和自律吧?
 
可能有人会说,现实中已经被无限地践踏了。恰恰因此,我们更要珍惜、重视维护公平、维护良知。还有人可能会说,我们就是一个普通人,无需那么苛求这个东西。恰恰相反,就因为我们是普通人,才更需要一个具有公平、具有良知的社会环境。至于方法,至于现实的不完美,我们可以督促,可以塑造身边小环境,但是不能纵容,不能无所谓,不能得过且过。否则,总有一天,我们自己还会品尝后果。
 
这些年,一直在倡建国民信用体系。这个过程走得是步履维艰。就不在这里深究原因了,但是这些事对我们普通人的影响,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深远的、根本的。
 
 
 
 
 

昨日小楼 - 猫科动物/7年HR/电影,汽车/深度网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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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最后一段黑体,《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已经明确指明适用条件。那三个条件判定的是什么?行为,结果,主观意识全是恶。
大街上持刀抢劫抢了几十元未造成伤残被判七年重不重?改了不就好了吗?你能改了被胁迫者自己还有群众心中阴影还有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吗?
强奸了一个女孩,是不是主动请求原谅以及民事赔偿就可以免除刑责?
是,有可能让一个以开车为谋生的人失去养家能力,那么职业是什么?职业最基本的要求又是什么?如果拿着A照驾驶大巴那么开,这是让多少人失去养家能力的节奏?
法律是什么?那是高压线啊。从科一到科四,学了这么多,包括法律法规,如果还要我行我素,这个不应该先讨论法律量刑轻重了。

永生 - 微信公众号:kanfou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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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肇事者角度,肯定太重了。
现在旁观者角度,轻重能讨论。
站在受害者角度,恨不得连坐好么?

行云流火 - 前端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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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法律,只谈个人认识
 
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两年内不能重新获取驾照
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三年内不能重新获取驾照因酒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年内不能重新获取驾照
因肇事逃逸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终身不能重新获取驾照
 
你酒驾了,被抓了,我可以等你反省反省再让你考,你下次再酒驾我再抓你
你肇事逃逸了我要是还让你获得驾照下次抓不住你怎么办 

博学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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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非法律人士来谈各人认识。
为什么会觉得过重,因为你还相信有人会反省。
为什么不会觉得过重,因为你没有真正的遇到那些让人厌恶到迫切希望法律严管的人。
重不重,请翻阅以往所有关于法制节目肇事逃逸最后在法庭上低头认错的人,
你看看他们的表情,他们只有在没希望的时候才会失落,千不该万不该巴拉巴拉。
如果没遇上大事呢,找人摆平了,不怕有钱有人有个性,特别是那些喜欢酒驾的人,老子技术好,你管啥。
这不,层主下午看贴吧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一个骂交警的帖子,
xxx。老娘不就非停车位停会车,去买个东西不到15分钟。就敢罚款。xxx
有网友回复无规矩不成方圆怪你自己乱停。
一个回复呵呵哒。
晚上在炫一个坐在四五十万车的照片。
吐槽结束。

zfbhsct - 撩妹技能零分の为学术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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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没听过“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么,对于这种既危害自身安全又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就应该从重从严处理,不可姑息放纵,上头放一尺下面就敢放一丈。所以个人认为不重

眺望天下 - 见了便做,做了便吃了,饱了消化食,等着下次再了; 味生于嚼,嚼生于美味,佳肴乐无穷,遇到以后再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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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不重,甚至,轻了。
 
这个轻,是相对“终身禁驾”所适用的范围。
机动车驾驶,本身具有极强的危险性,而道路出行,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社会活动。在考虑到城市发展,道路拥堵中人们的心态,对于某些主观故意违反法律甚至违背道德的人,个人认为,都应当进行终身禁驾。毕竟,当事人主观意识上,已经没有了国法的尊严,没有了对他人合法权利的尊重。这种情况,应当从根本上重罚。
 
个人认为,交通主观故意违法,应包括(不限于):
 
酒驾、醉驾;
不依法避让;
闯红灯(允许申述);
未被道路通行信号(允许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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