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宪法要将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行使者进行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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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igain - 游弋者/Sapere A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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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代议制要求权力行使者必须是少数人,而民主又要求权力的拥有者在所有人,所以行使者和所有者分离了。
 楼上的答案不是在讨论“为什么现代宪法要将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行使者进行分离?”
而是在说“权力的行使者为什么不能是一个或几个人。”还是有差别的。
 
讨论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民主的概念开始说起。关于民主,众说纷纭,但是无论怎么定义,大家所体现的精神都是差不多的,我们把精神简单理解为:民有,民享,民治。即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很好理解,即这个政权是否为人民谋利,是否为人民谋利与是否民主无关,比如开明君主的出现。
 
而by the people表示政权机关里的人从哪里来,是世袭呢,还是非世袭,同样,这也与是否民主无关,比如我国领导人是非世袭的。
 
最后一个of the people, 这个是最抽象的,因为它代表了这个国家的主权属于谁。唯一能衡量的尺度就是权力的行使者是否对拥有者负责,这是贵族政治(或称精英政治或称威权政治)和代议制民主最大的区别。
 
以上三者同时满足,才能称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
 
民主国家意味着主权在民,在每一位公民上。但现实政治不可能让所有人参与每一项公共事务的决策,所以代议制便产生了。选举只让渡了行使权,而没有让渡所有权,如果既让渡了所有权和行使权,那就变成了贵族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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