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崇拜,习惯伤害
曾经,“飞雪之灵”说出这话的时候,我不懂。

直到今天,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的我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9190834,才终于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故事。
有关飞雪和这位女生之间的纠葛,我想道德评价方面,大家应该是比较一致的。错了就是错了,当事人已经承认,他的朋友“开水男”也用“评价+取关”的方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奈何评论区,这样的言论仍然不绝于耳。

当说话超级冲也可以作为否定一个人的理由之一的时候,在不知不觉中,粉丝们对被关注者的要求,已经悄然背离了自己的初衷——获得新知,演变为了一种对自己心中虚构的一个完美形象的崇拜。他们对被关注者毫不吝惜自己的掌声与鲜花的同时,也习惯性的在想象的基础上,把被关注者构建成为一个完美的角色。而当完美被打破时,粉丝们无法接受这样大的冲击,于是愤然而起,将偶像砸个粉碎,连带着,否定这个人以前的一切,仿佛这样自己就能重新站回正确的一方。
难怪图中最后一个人发出这样的感慨。因为在粉丝们心中,偶像已经成为了他们心中的清流。有瑕疵的偶像,是不被挑剔的他们接受的。也难怪飞雪之灵伤感自己只是个凡人,恐怕以他的观察,早就发现一些慕名而来的朋友,在用完美的“神”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自己的无法承受之重。
我有一个偶像,他的行事风格如他名字一般(言凌),会用严厉的语言打碎被知乎视为金科玉律的“友善”的标准。但这样的行为,让我看到了几分接地气的直爽,而少了那些流于表面的偶像包袱。诚然,我并不赞同他的每一个行为,但我时刻牢记他成为我偶像的原因——敢仗义执言,愿耐心科普。这样,足矣。薛定谔生活之不检点,仍不妨碍人们推崇他在量子物理学的巨大贡献。而人们又何苦,在“开水男”微博下肆意发泄偶像幻灭的戾气呢?

或许,要求每个人都做到如此理性,未免太过苛刻。毕竟,感情总是先行于理性的。当感情上反感一个人的时候,理性不过是为感性服务的工具而已。但是,至少人人都可以在宣泄情绪之前,问问自己,是不是对偶像要求过高?或许这样,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对无辜的人的伤害。
直到今天,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的我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9190834,才终于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故事。
有关飞雪和这位女生之间的纠葛,我想道德评价方面,大家应该是比较一致的。错了就是错了,当事人已经承认,他的朋友“开水男”也用“评价+取关”的方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奈何评论区,这样的言论仍然不绝于耳。
当说话超级冲也可以作为否定一个人的理由之一的时候,在不知不觉中,粉丝们对被关注者的要求,已经悄然背离了自己的初衷——获得新知,演变为了一种对自己心中虚构的一个完美形象的崇拜。他们对被关注者毫不吝惜自己的掌声与鲜花的同时,也习惯性的在想象的基础上,把被关注者构建成为一个完美的角色。而当完美被打破时,粉丝们无法接受这样大的冲击,于是愤然而起,将偶像砸个粉碎,连带着,否定这个人以前的一切,仿佛这样自己就能重新站回正确的一方。
难怪图中最后一个人发出这样的感慨。因为在粉丝们心中,偶像已经成为了他们心中的清流。有瑕疵的偶像,是不被挑剔的他们接受的。也难怪飞雪之灵伤感自己只是个凡人,恐怕以他的观察,早就发现一些慕名而来的朋友,在用完美的“神”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自己的无法承受之重。
我有一个偶像,他的行事风格如他名字一般(言凌),会用严厉的语言打碎被知乎视为金科玉律的“友善”的标准。但这样的行为,让我看到了几分接地气的直爽,而少了那些流于表面的偶像包袱。诚然,我并不赞同他的每一个行为,但我时刻牢记他成为我偶像的原因——敢仗义执言,愿耐心科普。这样,足矣。薛定谔生活之不检点,仍不妨碍人们推崇他在量子物理学的巨大贡献。而人们又何苦,在“开水男”微博下肆意发泄偶像幻灭的戾气呢?
或许,要求每个人都做到如此理性,未免太过苛刻。毕竟,感情总是先行于理性的。当感情上反感一个人的时候,理性不过是为感性服务的工具而已。但是,至少人人都可以在宣泄情绪之前,问问自己,是不是对偶像要求过高?或许这样,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对无辜的人的伤害。
7 个评论
对于偶像,我从来认为这是一个单方面的事情,作为偶像没有任何「义务」维持什么完美的形象(除非TA一直在刻意营造这样的形象)。所有对偶像有要求的行为在我看来都是心智不成熟的典型。
他利用大v光环干这事儿,与其他途径干这事儿有没有区别?与业务能力很强但养三儿的官员,有没有可比性?(本人无意站在什么位置来评论这件事,只是在想该用个什么心态看待这件事)
除非他的卖点是自身道德完善,或者他欺骗的当事人是某人自己,否则任何人都无权对他人的私德指手画脚。当然,如果有法律禁止性规定除外。作为科普人员,他的卖点是知识,私德并不影响他的卖点,别人无权指责。大v光环是别人给他的,其他的衍生要求同理,并没有严格的权利义务约束,我觉得指责仍然没有道理。至于官员那个,只要他没通过寻租手段养小三,或者给某些人带来不正当竞争优势,我并不认为两个成年人这样的结合有什么错。
对于这个。。我想不论是什么样的大V,都因其所具有的影响力而承担相应的行为规范要求(道德要求),而不是单纯的分割,如果像您所言,那高管富商明星包养情人小三是否就可以光明正大?因为这都是私德,与其能力无关,可这些人所具有的影响力会引导,改变社会风气和道德标准,如此来说,怎么能说没有关系??
学术水平和人品没关系,但是,影响力有
所谓的影响力,更多的是无能的人找的借口而已。但凡公众人物面向的主要受众不是未成年人,都没那个义务给受众塑造一个道德模范的形象。说白了,人性如此。如果说公众人物影响力大就必须道德好,违背人性,也把凡人犯错的责任推给了公众人物,个人看来是很可鄙的。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批判人家私德固然是人类一种传统,但更多的无非通过辱骂的方式缓解自己无法跟对方一样毫无约束的嫉妒,也属于我个人鄙视的群体劣根性,。最后,因学术水平而关注,因私德而取关,才是我这篇文章嘲讽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