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

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虽然大家都认为民主是一个好东西。但是有些人认为民主本身是目的,有些人认为民主只是一个手段而已。也就是说有人认为民主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有人认为只要能实现预定目标,其他手段也可以代替民主。
 
这是一个大家讨论的话题,没有标准答案,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说出自己关于这个话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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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风 - 崇尚公平,平等,民主,自由。努力成为一名真正的基督徒。支持全球化和多元化。 不是游戏主播若风。所有言论都只是一家之言,权当笑话看看就好,千万别较真。

推荐来自: Joey ufo5260987423 離娮 liushiqi9 Victorzhang

民主不是终极目的,它只是个手段。

但是,为了实现我们的目的(终极目标),我们有可能不得不借助这个手段,因为暂时没有更好地手段可以实现我们的目的。所以,我们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之前,我们又没有实现民主之前,民主就是目的(阶段性目标)

人类的终极追求是什么?共产主义?绝对正义?共同富裕?不管是什么,我们可以达成共识的就是,我们需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越少没必要的消耗越好!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而民主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让老百姓当家做主”,换一种说法就是“让国家的前进方向尽可能体现全民的总体意志”。

于是不同国家就会采用不同的方式去实现“民主”一人一票选举,通过选举尽可能使政府体现人民的意志。选举大体可以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附上一篇新闻给大家作参考。某种意义上,中国也是民主的,有所有人选举人大代表,在层层选举,最后有人大代表选举国家领导人。如果能严格执行这样的规定也是一种民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大家对这个体系用得不是特别好。比如说,由于人民普遍对民主不了解等原因,没能利用好自己手里的选票,参与投票的比例可能不是很高。具体,不展开,大家可以自行了解,这里的重点在于民主本身的讨论。


外国如何选总统——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比较
http://news.takungpao.com/world/encyclopedia/2013-02/1462620_3.html 
 


那么我们的目的是什么?

宪法序言有一句话这么说的: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先把民主去掉,那就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该怎么办呢?

宪法的序言部分还有一句话这么说的: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我们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怎么实现这个目的?那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我们看一下

宪法 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三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所以,思路比较清晰了,我国认为我们应该实行民主制度来建设这个国家,而且在宪法制定了实现民主的初步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我们又说了要把这个国家建设成一个民主的国家。

也就是说,在宪法上可以解读出两个意思:

1. 我国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国家作为一个目的,

2. 我国以“民主集中制”来实现我们建设国家的目的。

所以,民主本质上是一个手段,但是我们认为民主社会的建设是还没完成的,所以这是我们需要实现的一个目的。如果有一天民主的目的已经实现,那么我们只需要以民主的手段去实现“富强”而“文明”的国家。

至此,民主已经初步定性,那就是民主是个手段。但是民主建设还没有完成,我们把实现民主作为一个目的。所以,理论上讲,民主可以只是个手段,但是目前来说,它同时是手段和目的。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是很有权威性,我们对于从宪法中解读出来的道理不需要有太多质疑。

抛开宪法,我们从自己身角度出发,
“你想要民主吗?”
“想!”
“为什么?”
“为了可以让自己的利益得到尽可能大的保障!”

至于这个利益是什么,可能就各不相同了。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需要民主的原因。所以,我们的民主诉求来自于我们的利益诉求。“民主”本身不是目的。

kwokjerome - 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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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主本身理念,我跟樓上理解有很大相差。

首先,人民不可能是一個集體意識,不可能透過單一選票來統一解釋民意,選舉只是一個投票結果,投票結果能否成立取決所有人是否願意和平接納這共識,假如共識無法建立,投票結果就變得沒有意義。人與人之間的爭鬥就開始,攪不好就會演變成內戰。

其二,施行民主的原因只是一種自我不願被其他人統治支配的獨立意志。即體現個體上的獨立意志,沒有獨立意志的人在民主政制中還是會被社會潮流以及社會價值所影響。

其三,以我所知今天所知的民主體系理念,從一開始就否定人性上的自律,任何人只要獲得實權都會腐敗,因此政體被將行政、施法、立法分開,然後再配合傳播媒介的第四權用以監察,其根本性就是提升政治操控的成本。對於道德的判斷就是集體道德優勝於個人道德,只要社會道德一直處於領先位置,這種形式的體制不會有什麼大問題。不過現實中,人民的道德是會出現集體墮落,希臘債務危機就是一個寫照,不過這也合乎集體負責制的原則,人民自己本身對於社會是有一定的責任,不能將問題推卸政府身上。

對於在政體本質上理解民主政治與獨裁政體是沒有任何分別,所謂的分別只是決策者的人頭數而已。
帝制體下,皇帝會擁有自己的臣子,今天民主政體下的代議政制體官員就是人民的臣子。皇帝國度有屬於自己的子民以及土地財產,同樣民主政制體下亦會存有自己的子民,例如歐美先進國透過貨幣以及不公平貿易統治過半數的海外國家利益,生活在海外落後地區的人民自然成為歐美政體下的子民。

只要皇帝對臣子握有生殺大權,按利益取捨臣子應該一直會對帝室盡忠,但歷史告知我們一個事實,就是再多形式上的政治制度都不能保障什麼利益,只要皇帝不勤政。任何形式的政治體都會崩敗,言結果套用落民主社會中,人民需要有社會意識才能將民主政體發揮至至極。示威遊行是一個號召群眾意識的政治性行為,它的作用是透過宣傳將特定意念推廣出去然後再凝聚力量發揮社會影響力。至於民主是否好東西,我給予的評價是中性。沒有什麼好壞之分,一切取決社會的道德環境。

ufo5260987423 - 朕回来了,不争论,只说观点,主要是吸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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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目的,民主只是手段。

一旦你把民主当成了目的,那就产生了人的异化。下面我将证明:

法式理性自由主义认为“人是(或应当是/得到)自由”。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举例:“人生而自由,却无不在枷锁之中。”要打破枷锁可以怎么做呢?
卢梭回答:人可以放弃天然的自由转而获取契约的自由,这时,人才可以获得真正的道德完整性(实现真正的自由)。
以这种观点出发,可以支持如下观点:
只有自由市场,才能实现经济上的道德完整性。
只有一人一票,才能实现政治上的道德完整性。
只有言论自由,才能实现文化上的道德完整性。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直接推翻了这种推断:当我这样一个程序员去工作(被资本主义异化)以后,就成了电脑(机器)的工具,写代码(生产)的手段,老板(资本家)眼中的商品,而非我自己——这样又怎能实现“道德的完整性呢”?

同样的,当民主是目的,那么人就异化了,对于民主来说,人只不过是一张张选票而已。选票与人的区别在于,你可以通过选区划定等等等等方式剥夺人的选票——没有选票的人对民主没有意义,但是我们要追求的真正的民主显然并不是这样的。

既然人是目的,那么对于人来说,除了作为目的的人以外,其他的都是手段而已。

论证完毕。

浮生未半 - 暮觉乌巢鸟惊心 晓看花残窗外明 浮生未半心先死 无病呻吟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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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情有目的和手段之分,而民主实际上既有目的的属性,又有手段的属性。
 
如果说民主作为一种目的,那么民主的意思是考虑所有人的利益,并且取交集,而不是忽视一部分人剥夺他们的利益,然后只考虑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所谓封建主义、帝国主义,都是反动的压迫主义,封建主义压迫下层,帝国主义压迫弱小,如果要民主,那么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都将被消灭,这个时候民主就是目的。
 
而民主作为一种手段,往往指所有人都表达意见,并且通过选举、投票来做出决议,总之民主作为一种手段,是要保证每个人都能表达意见,以便最终可以取到交集,这是我的理解。

知道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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