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我国对强奸的量刑是否太轻?

今天又在微博上看见出租车司机强奸一女孩后,司机被判刑三年零三个月,我国现在的量刑标准似乎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是否确实太轻?是否起到了鼓励犯罪的作用?按微博民意上的化学阉割,二十年起步是否可能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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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量刑的基本标准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通俗的来说,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就是『轻罪轻刑、重罪重刑』,这个原则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讨论一个罪名的量刑轻重是否合适的基本判断标准。
 
二、从刑法的体系出发
        我国刑法已经建立了一套基本完整的犯罪与刑罚体系,我们在讨论强奸罪的量刑幅度时也要注意与其他犯罪的量刑幅度进行比较,通过这种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将强奸罪起步量刑提高至二十年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
        1、故意杀人罪,一般情形起步量刑为十年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致人重伤的,起步三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起步十年有期徒刑。
        显而易见,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在法益侵害程度与社会危害性上都显著超过了一般情形的强奸罪(即无加重情节的强奸罪),如果强奸罪起步升至二十年有期徒刑,那就将出现『重罪轻刑、轻罪重刑』的怪现象。
        要解决这个矛盾,那就只有提高完强奸罪起步量刑后再继续提高其他犯罪的量刑,至少侵害人身权利类犯罪的量刑都要进行修改,这样大改之后,故意杀人罪起步起码得是无期徒刑(比二十年有期徒刑高的最低也是无期),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也得是起步无期徒刑,那么致人死亡的起步就只能是死刑。
        这就又带来了新问题: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凭什么就必须判死刑呢?犯罪人主观上都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加区分具体情节的一律死刑明显又判重了。
        我们可以看到,强奸罪起步量刑提高至二十年有期徒刑,将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带来连锁反应,导致整个刑罚体系的量刑都大幅加重,不仅带来了『重刑主义』,还会制造新的罪责刑不适应矛盾。
 
三、重刑主义的危害
        对此我不打算多花口舌,毕竟陈胜吴广起义的例子就在语文课本里躺着,当一般犯罪也要面临非常严重的刑罚时,犯罪分子是不介意再多犯点事的,横竖一辈子都毁了,不如多干一票,万一运气好,杀人灭口后还真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四、重刑主义的缺陷
        前面我省略了对重刑主义弊端的论述,这里接着谈谈重刑主义的利处其实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种『朦胧的直觉』:加重刑罚所带来的威慑力可以彻底地或极大地抑制犯罪。在死刑存废讨论时,这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一个保留死刑的理由。
        这个观点的问题在于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环境对当事人选择的影响:
        1、人性的复杂: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完全可能有截然不同的表现,换句话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之分,一个人犯不犯罪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所处的环境所决定的
        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就是『路西法效应』,下面直接复制百度百科吧。1971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主持了“斯坦福监狱实验”,通过专门测试挑选了征募来的受试者,即身心健康、情绪稳定的大学生,这些人被随机分为狱卒和犯人两组,接着被置身于模拟的监狱环境。实验一开始,受试者便强烈感受到角色规范的影响,努力去扮演既定的角色。到了第六天,情况演变得过度逼真,原本单纯的大学生已经变成残暴不仁的狱卒和心理崩溃的犯人,一套制服一个身份,就轻易让一个人性情大变,原定两周的实验不得不宣告终止。
        2、环境对人是否犯罪产生何种影响主要看两点,一是这种环境下人有无犯罪的需求,二是人犯罪被发现的概率。第一点也好理解,如果国家立法禁止任何性行为,显然强奸罪发案率会暴增;如果国家废弃人民币,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经济状态,显然不会有人造假人民币了。
        关于第二点,我们知道闯一个红灯要扣6分,不可谓不重,大家平时一般都不会闯红灯,可要是个没监控的红灯呢?相信相当多的人就会闯了,反正我亲眼见到的是这样。趋利避害,这是人的本性,能占的便宜不占白不占,这是主流的选择。如果犯罪能带来利益,而这个犯罪又不担心被发现,很多人在这种环境下就会转换成坏人,实施犯罪。一个没监控的红灯,别说扣6分,你就是规定闯红灯枪毙也拦不住大家闯啊。
        所以说,还是那句法谚说得好:刑法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厉性,而在于刑罚的必然性。
       
 五、小结
        要想有效的打击强奸罪,一味靠加重刑罚来打击强奸是行不通的,关键在于提高强奸罪犯罪者被发现的概率。然而涉及这方面我也不太懂,我能想到的只有呼吁大家消除受害人歧视,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鼓励每个强奸罪受害人积极保存证据检举犯罪这些了。希望这方面有研究的朋友能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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