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功利主义观点?其与公平正义的观点相比有何重大区别?

最近开始阅读罗尔斯的《正义论》,看见书中将其理念(基于公平的正义)与那时流行的“功利主义”相比较,感觉有一些困惑。
1. 边沁开创的功利主义哲学以追求“最大幸福”为目标。那为什么这个观念既推导出了“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和“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主义”?这两者是否存在冲突?
2. 罗尔斯从“无知之幕”推出“基于公平的正义”,这其中的“公平”是指机会公平还是结果公平,抑或其他?和功利主义相比,解决了功利主义理论的哪些缺陷,同时自身又有哪些不足?这个理论与洛克等的“自然状态”有何区别?
3. 在实际制定政策中,这两种思想一般在哪些范围适用?是否与社会形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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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然 - 奥卡姆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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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真的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但是我想到了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电影情节
希望有所启发

蝙蝠侠黑暗骑士最后炸船的那场戏
黑老大把引爆器扔出窗外
这是什么 是否高尚不做讨论
我觉得这是向“上帝”竖起了中指

个人认为功利主义的问题在于
你可以计算利益得失
但是很难计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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