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章《对文章《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的回应》的回应
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驳斥对文章《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的回应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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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的引用内容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用户眺望天下(下文中称为“原作者”)的各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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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第一部分======================
正文的第一部分,用于回应原文的正文部分。
前文提到:
因此,为了指明该判断是错误的,我使用若干基本定理和该数学体系框架下的定义证明了原作者提到的判断。
原作者将”指明自己的判断与事实相反“这一行为,暨”驳“这一行为本身也称为”对原文的补充“,那么我确实认为,在该定义下没有任何发言能成为”驳“,毕竟原作者认为”驳“这一行为本身都不能成为”驳“。换言之,原作者对”驳“的定义已经与现代汉语词典上的定义相违背。两者中谁更有说服力,我认为不言自明。关于原作者的其他类似的言论,如非必要,我也不再作出回应。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的证明过程的质疑,我希望原作者明白的是,”自然数“和”数“是两个明显不同的概念,因此我并未将被证明的内容,直接作为已知条件。换言之,原作者对我的判断的质疑是不成立的。原作者因为自己不严密的错误推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还试图推测我的动机不友好,我也十分失望。
显然,原作者至少意识到了自己的表述是不严谨的。这种用不严谨的表述谴责他人不严谨的行为,让我觉得甚是滑稽。虽然这并不妨碍知乎原文的部分表述确实不严谨。
关于公理并非不可证明的问题,我想我已经在之前的文章里讲得很清楚了,在此不再赘述。原文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公理不可证明”,“公理尚未被证明”,”公理无需被证明“三个事实上不同的判断,因此陷入了和主题无关的讨论。无论我还是知乎的用户言凌,强调的都只是”所有科学的判断都需要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而公理也不例外而已,暨”公理可被证伪“,这和公理是不是已经被证实或者证伪,或者公理需不需要被证实和证伪并不是同一件事。换言之,”一个判断可被证伪“的对立面是”一个判断没有任何被证伪的可能性“而不是”其尚未被证伪“或是如何。而直到最后,原作者依然不能分清这三者的不同。对于这一点,我感到十分无奈,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件应该在义务制教育期间就能够学会的事情了,如果原作者不能明白,那我也不认为有继续向其解释的必要了。
自洽只是一个体系科学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一个自洽的体系不一定符合事实,也就不一定科学。所以以自洽性来判断一个论断是否科学是不充分的。
一个观点是否语义清楚,我认为是根据其是否能在对应的语境下让足够的读者理解其意思来评判的。我打补丁的论述形式,只是为了说明,也许能理解知乎用户言凌的意思的读者并不如原作者想象的那么少而已。所以我也只是说,我感觉此处表意并非不清。
我已经在之前的文章里以我能够做到的最浅显和翔实的表述,论证了我认为这个”对条件的绝对化“为什么是合理的,而原作者一句”和公认的观点不符“就一笔带过,并不给出原因。我认为这不是一个认真读过我的论证的读者应该有的回复,也不认为这样的回复有任何说服力。换言之,我已经在之前的文章里做过所谓进一步的研究论述了。
我认为原作者提出的判断是不成立的。原作者并没有对于”系统性“”有意图“做出合理的解释。
参照上面对”存在证伪条件“的讨论部分的回应,这里不再赘述。对于其余由以上已经明确指出不符合事实的判断推出的其他判断,我认为也没有必要再做赘述了。
======================第二部分======================
正文的第二部分,用于回应原文的其他部分
原作者上述”攻击、批评我发文章动机的断言或质疑“已经对我形成了人身攻击。这还是在不追究其对知乎用户言凌构成的其他人身攻击的情况下。
如果原作者要这么讲,那么我想问,原作者在明知前文中的部分言论不严谨,或者错误,并且有能力做出改正的情况下,依旧不对前文进行改正,甚至还通过人身攻击的方式,回避其他人指出的前文中的不严谨和错误,有什么样的正当理由?
在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一文的标题中,”献给所有人“正如其字面意思,指明了此文的受众对象:所有人。换言之,此文是以”让任何人都能看懂“为目标而撰写的,读过此文的人也能看出,我已经尽量给出了任何可能导致模糊的词语的定义。
如上文所说,我认为这样的想法是不符合常识的,也无从接受这份看起来让人摸不着头脑、有些无中生有的感谢。至于原作者因为不符合常识的想法产生的”不屑“,我觉得显然无需做出更多回应了。
那么,基于上文所说,用户眺望天下的行为已经对我构成了明确的人身攻击。鉴于其发布相当久的时间,我认为其已经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损失。我希望论道的管理员能给我和所有论道用户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让违反规则的人切实负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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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章《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的回应(以下简称原文)
- 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
- 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以下简称前文)
倾斜的引用内容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用户眺望天下(下文中称为“原作者”)的各篇文章。
评论区中的内容在基本达成共识后,可能会被整理置于续言中。
=============================以下为正文=============================
======================第一部分======================
正文的第一部分,用于回应原文的正文部分。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1、2、3……是数,怎么证明?”部分的回应
驳:指出对方的意见不合事实或没有道理。 ——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
前文提到:
1、2、3……是数,怎么证明?
……
好了,大家打住,别做无意义的思考了。这些,是无法证明的。
……
甚至不能作为是友好的沟通
因此,为了指明该判断是错误的,我使用若干基本定理和该数学体系框架下的定义证明了原作者提到的判断。
原作者将”指明自己的判断与事实相反“这一行为,暨”驳“这一行为本身也称为”对原文的补充“,那么我确实认为,在该定义下没有任何发言能成为”驳“,毕竟原作者认为”驳“这一行为本身都不能成为”驳“。换言之,原作者对”驳“的定义已经与现代汉语词典上的定义相违背。两者中谁更有说服力,我认为不言自明。关于原作者的其他类似的言论,如非必要,我也不再作出回应。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的证明过程的质疑,我希望原作者明白的是,”自然数“和”数“是两个明显不同的概念,因此我并未将被证明的内容,直接作为已知条件。换言之,原作者对我的判断的质疑是不成立的。原作者因为自己不严密的错误推断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还试图推测我的动机不友好,我也十分失望。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加减乘除法则,怎么证明”部分的回应
显然,原作者至少意识到了自己的表述是不严谨的。这种用不严谨的表述谴责他人不严谨的行为,让我觉得甚是滑稽。虽然这并不妨碍知乎原文的部分表述确实不严谨。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公理的讨论部分的回应
关于公理并非不可证明的问题,我想我已经在之前的文章里讲得很清楚了,在此不再赘述。原文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公理不可证明”,“公理尚未被证明”,”公理无需被证明“三个事实上不同的判断,因此陷入了和主题无关的讨论。无论我还是知乎的用户言凌,强调的都只是”所有科学的判断都需要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而公理也不例外而已,暨”公理可被证伪“,这和公理是不是已经被证实或者证伪,或者公理需不需要被证实和证伪并不是同一件事。换言之,”一个判断可被证伪“的对立面是”一个判断没有任何被证伪的可能性“而不是”其尚未被证伪“或是如何。而直到最后,原作者依然不能分清这三者的不同。对于这一点,我感到十分无奈,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件应该在义务制教育期间就能够学会的事情了,如果原作者不能明白,那我也不认为有继续向其解释的必要了。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原作者对离散数学的讨论部分的回应
自洽只是一个体系科学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一个自洽的体系不一定符合事实,也就不一定科学。所以以自洽性来判断一个论断是否科学是不充分的。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原作者对知乎原文语意不清的批判的讨论部分的回应
一个观点是否语义清楚,我认为是根据其是否能在对应的语境下让足够的读者理解其意思来评判的。我打补丁的论述形式,只是为了说明,也许能理解知乎用户言凌的意思的读者并不如原作者想象的那么少而已。所以我也只是说,我感觉此处表意并非不清。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原作者对”存在证伪条件“的讨论部分的回应
我已经在之前的文章里以我能够做到的最浅显和翔实的表述,论证了我认为这个”对条件的绝对化“为什么是合理的,而原作者一句”和公认的观点不符“就一笔带过,并不给出原因。我认为这不是一个认真读过我的论证的读者应该有的回复,也不认为这样的回复有任何说服力。换言之,我已经在之前的文章里做过所谓进一步的研究论述了。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洗脑“的讨论部分的回应
我认为原作者提出的判断是不成立的。原作者并没有对于”系统性“”有意图“做出合理的解释。
- 关于原作者对于我对”证实和证明“的讨论部分的回应
参照上面对”存在证伪条件“的讨论部分的回应,这里不再赘述。对于其余由以上已经明确指出不符合事实的判断推出的其他判断,我认为也没有必要再做赘述了。
======================第二部分======================
正文的第二部分,用于回应原文的其他部分
网友选择批评一篇不严谨的文章,那么,我们应该可以认为,网友的目的,有意着重在批评,而并不仅仅的学术范围内的观点的探讨。
……
网友的主观出发点,从其个人文章,是可以直接体会的。
人身攻击指在沟通对话时,攻击、批评对方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或质疑,如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
原作者上述”攻击、批评我发文章动机的断言或质疑“已经对我形成了人身攻击。这还是在不追究其对知乎用户言凌构成的其他人身攻击的情况下。
如果原作者要这么讲,那么我想问,原作者在明知前文中的部分言论不严谨,或者错误,并且有能力做出改正的情况下,依旧不对前文进行改正,甚至还通过人身攻击的方式,回避其他人指出的前文中的不严谨和错误,有什么样的正当理由?
那么,网友的“献给所有人”的意义呢?一篇关于科学方法,或者科学基本常识的文章,和修自行车的张大叔、买菜的李阿姨、看小区的刘大哥,都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当真可以通过标题来对文章进行臆断,那么,从标题最开始,就将范围绝对化的文章,无论是其立意,还是论证内容,肯定是更为值得怀疑的。
在献给所有人——驳《给绝大多数人 —— 究竟什么是科学方法》暨一些关于科学的基本常识一文的标题中,”献给所有人“正如其字面意思,指明了此文的受众对象:所有人。换言之,此文是以”让任何人都能看懂“为目标而撰写的,读过此文的人也能看出,我已经尽量给出了任何可能导致模糊的词语的定义。
客观上,网友的文章,佐证了笔者的观点,尤其是网友对公认观点的资料的查询,这里,郑重感谢。
……
因为网友本身逻辑的极其不严谨性,其列举出的很多观点与论述观点的例子,实际上是对笔者自己观点的佐证,因此,笔者是需要向网友致谢的。
而对于一个打着“驳”的旗号,实际上却驳的苍白无力,甚至是给对方作为支持论证的文章的中心议题,笔者只能是不屑了。
如上文所说,我认为这样的想法是不符合常识的,也无从接受这份看起来让人摸不着头脑、有些无中生有的感谢。至于原作者因为不符合常识的想法产生的”不屑“,我觉得显然无需做出更多回应了。
那么,基于上文所说,用户眺望天下的行为已经对我构成了明确的人身攻击。鉴于其发布相当久的时间,我认为其已经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损失。我希望论道的管理员能给我和所有论道用户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让违反规则的人切实负起责任来。
2 个评论
@论道管理员
谢谢,收到相关信息。我们会尽快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