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老师如何讲解「二律背反」?

「二律背反」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绝大多数人也得不到科班的讲解,所以我提了这样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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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陈尘 - 我总是在提防着因多思而产生的虚无

推荐来自: 浮生未半 Joey

首先谢邀,哲学领域总是存在民科式解读,题主提出这个问题也是用心良苦了。
 
但实在抱歉的是,我并非是哲学科班出身。虽然目前准备考西哲方向研究生,但本科只是与哲学高度相关的社科类。所以我也不能代表科班的解释,我在论道上关于哲学以及它所涵盖的伦理学,宗教学等方面的回答基本源于我的课堂所学,仅供参考。我的导师就是西方哲学史这门课的老师,所以我先把部分听课的课堂笔记发出来大家看看吧。
 
首先要明确的是,二律背反的大前提在康德的理性观点的部分里。康德认为理性是比知性更高一级的认识能力,知性一般是产生概念(范畴)来进行判断的能力,而理性则是进行推理的能力。体现知性能力的判断行为总是一次性的,即我们的“归类”或“形容”往往是一次性的,这种行为离不开经验对象与经验过程,它所构成的是一个个的知识。(我的理解是知性行为以可感可实践事物及行为为依据通过判断产生单个的知识)但理性行为则与知性行为不同,推理不直接与经验事物相联系,而只和知性行为产生的知识联系,通过这种联系,推理既可以溯源,又可以发展,就是所谓的向上或向下连续的推下去。但这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即推理的大前提往往是预设的,因此这种“连续的推理”可以是无止境的,这也就为二律背反的出现埋下了前提。
 
何谓二律背反?实际上我们应该说“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理性宇宙论又称先验宇宙论,是理性派哲学家提出的一门科学,他们试图单凭一种纯粹理性的推理对整个宇宙的总体获得一种最终的知识


无论是理性派的独断论者还是经验派的独断论者(例如法国唯物论)为了得到关于宇宙整体的绝对知识,都力图离开经验的基地,而对“世界整体”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做出推断。但两方面都可以从各自的立场出发,运用同样的一些知性范畴而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同时因双方都没有经验来作为裁决的手段,所以这些相互冲突的结论各自在逻辑上都是言之成理的,双方都无法证明对方是错误的,也就使得两种同样源于理性思考的结论陷入辨证矛盾之中


如何理解这段话呢?我的理解是因对于世界终极源头或本质的经验行为基本不可实践,使得无论是经验论者或理性派(推理者)都不得不在没有确切的经验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形而上学的推理行为。因为这类推理本身的前提就不可证,也是预设的,也就造成由此产生的推理本身是自洽的,自然无法互相驳倒。这大概就是二律背反产生的原因吧。对此,康德是这样认为的:


二律背反是对人的一个警告,暗示理性不得越出经验的范围而妄想认识自在之物


基于此康德按照前述范畴(世界本源,终极知识)的量、质、关系、模态的分类而把这些二律背反列为四个:
 
a.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b.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纯的部分复合而成的。 反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复合的,没有单纯的东西。
 
c.正题:世界上除了自然因果性外,还有一种自由的因果性。 反题:世界上只有自然因果性,没有自由。
 
d.正题:世界上有绝对必然的存在者,作为世界的一部分或是世界的原因。
   反题:世界之中和世界之外都没有绝对必然的存在者。

 
我的老师在具体讲这四个二律背反的时候着重强调了它们所涉及的东西都超出了经验所能囊括的世界整体,所以他们无法从事实的正面证明自己,转而从“归谬法”,即指出反命题由于包括内部的自相矛盾而不成立。但这是徒劳的,因为双方都可以找到对方的矛盾之处,也就使得最后的归谬也变得毫无价值,沦为无尽的怀疑与推理,因此无法征服推理的无尽之途。
 
实际上康德提出二律背反是为了告诉世人,区分“现象”与“物自体(自在之物)”的重要性,如若不区分这两者,则无法保证我们的理性思考不会超出实际而得出伪科学或伪命题。这也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核心所要表述的内容。
 
另外我们目前很多人讨论的二律背反也只是康德二律背反观点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体现在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与道德宗教的部分。例如究竟是幸福引出德性还是德性引出幸福?这部分内容就更倾向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范畴了,我就不多说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康德的义务论。
 
以上这些内容仅供大家参考,由于康德哲学体系严密,环环相扣,有些概念和内容实在不能逐一解释,还请谅解。
 

bloodbath - 史诗级神经病患者、蠢癌晚期、想变胖的瘦子、对一切政治问题么有热情、擅长提供无价值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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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悖反最初是个逻辑学概念。我们逻辑学的老师大一给我们讲这个的时候的例子是
你们上大学了要谈恋爱,但是我又觉得你们应该稍微迟点在谈恋爱,这就是一个二律悖反。
逻辑学里面会比较详细的讲到一些形式逻辑的定理,这个就是里面的一个,哲学家的二律悖反根据哲学体系是有具体指向的。
PS,我们逻辑学老师后来讲二律悖反的时候很专业,他的例子只是用来调节课堂气氛的,不严谨,如果不是去研究某个哲学家的二律悖反的话,探讨纯粹形式意义上的二律悖反直接找本形式逻辑的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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