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章《对被用户asayahaku污蔑为“人身攻击”的反驳与抗议,以及对论道处理污蔑他人行为的要求》的回应

本文是对用户眺望天下(下称原作者)发布的《对被用户asayahaku污蔑为“人身攻击”的反驳与抗议,以及对轮到处理污蔑他人行为的要求》(下称原文)一文的回应。
 
  • 关于“人身攻击”定义的来源

我想很高兴地告诉原作者,我早已访问过维基百科的“人身攻击”词条。

关于引用维基百科的理由,我想,相对于百度百科或互动百科这类恐怕不能称作“权威机构”的网站而言,维基百科的权威性和严谨性无疑是更高的。了解我的人应该知道,如果我给出一个定义而没有指明由来,那么很大可能性是其来源于维基百科(还有很小的可能性是我忘记了标注)。我未曾想、也不明白为什么到原作者在看过我的好几篇文章,甚至包括一篇已经特意提到这一点的文章后,依然对此毫不知情。虽然这不妨碍未在后一篇文章中再次提到 这一点是我的疏忽,对于这个疏忽我表示十分的歉意。
  • 关于原作者对我“断章取义”的指责

很高兴的是,通过上文给出的定义(可以看到,上文的定义已经自成一段,所以我有没有断章取义应该很明显)可以看出,人身攻击的定义并不包含“以此作为论证之基础,而作出与前提不相关的结论”,暨原作者提到的“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后者应是诉诸人身的谬误,暨原文中引用的文章所提到的“人身攻击的谬误”。到这里,很明显的是,“人身攻击”和“诉诸人身的谬误”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那么,原作者拿着“诉诸人身的谬误”的定义,指责我给出的事实上已经是完整定义的“人身攻击”的定义不完整,这个指责事实上是不成立的。
以及,我们可以看到,原作者一边以“具有和用户a相同解释的,是以“知乎”、“百度贴吧”为最高代表的明显带有论坛性质的网站”为由,怀疑我给出的定义的权威性,一边引用知乎上的未知用户的言论以支持自己的观点。这样自相矛盾的行为,确实让我啼笑皆非。
  • 关于原作者提出的所谓“谬论” 

我询问了论道管理员,后者向我证实,认定那篇被删除的文章有广告的嫌疑,是因为发布者在其中发表了“关注公众号可购买某大V的联系方式”这样的信息。并且联系作者后,其本人也承认这是广告行为。论道对相关网友的“广告信息处理”的认定,是属于对动机的认定,还是对已有行为和用户自己的发言的认定,我觉得也很明显。
 
我就不再一一列举原文中,原作者对我进行的进一步人身攻击了。我静待管理员的答复吧。

2 个评论

好不容易才翻到这个楼中楼的起源文章。看了两段就没法看下去了。驳《驳《驳…也够辛苦的,闲下来多充充电嘛,哪怕玩玩游戏打打球也是好的。
嘛,我是那种要么不干,干就干完的人。开始的时候没想到这么花时间,没有预估正确也算是自己的责任吧。这种也是少数情况,谢谢关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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