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装修记 —— 谈判啊谈判,合同啊合同

装修真累,真……累(这个省略号,原打算添加一些程度词语的,思量良久,发现是在找不优雅的,哪怕仅有一点点优雅的词语,就用个省略号吧)。

自家的装修,因为各种原因,历时将近8个月。现在回想,很多环节,是完全可以压缩的。然而这已经是后话了。此刻写下一些文字,对自己,是一种投入的纪念,对大家也作为一种参考吧。
笔者装修的故事很乱。也正是因为如此,腹稿打过很多,甚至提纲也拟过几个,都不是很满意。最后,索性,依照时间经历流程,将遇到的事情,一点点的说出来吧。

这里,笔者首先强调的,重中之重,是合同。
现代社会,良好的合同,无疑是有效的法律保障。当然,如果有人非要说,他那地方,民风“古朴”,极富有运动精神的肢体语言更有效果,我也只能无语。好了,不抬杠了,继续说这个合同。

买房流程基本完成,这里说基本完成,是因为对方还没有搬家,因此,笔者的装修无法进行。
当时,已经10月底了,我们当初约定,对方供暖期前搬家,作为补偿,我们将二百万的尾款提前支付。对方欣然同意。当时中介小哥在场,我们提议签订补充协议,对方说不用,中介小哥也说因为这个事,用不着,毕竟跑一趟总部盖章,太麻烦。因为有中介的保证,我们同意了,而这个同意,最终令我们后悔不已。没错,对方没有及时搬家,于是,我们只能吃个哑巴亏,供暖期只能进行有限的改造,而很多,只能等待供暖期结束。这里,合同的重要性,我们被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
这里,关于买卖合同,多说一点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是换房子,原来自己住的小房子被卖掉了。这个合同,中介出了一点小问题。当时我们约定,是春节后二月底搬家,于是,中介将搬家的日期写成了“2月31日”。这样一份合同,在中介总部审批通过并盖章了。
后来,闲谈的时候,买我家原来房子的小哥,也后怕不已。日期无效,属于合同中关键数据的无效。对于这种合同,作为买卖任意一方,都可以无责任毁约。甚至,因为没有到搬家的日期(2月31日,永远到不了),我们可以在原来的房子永远住下去。当然,当真上纲上线的话,法院的判决不会允许此类事件发生,但是至少中介会被追究责任(都可以说是合同欺诈了)。

然后,就是装修队伍的选择。
装修担心什么,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但出身于医学世家,家里对环保看的十分重要,于是,环保成了我们家装修的决定性条件。经过最初的调研,家里决定,对环保提出数量级的要求,即完成装修后,室内实际污染物,以甲醛为例,要在国家规定的E0范围内。
应该说,这个要求是比较苛刻的。因为,建筑部对环境个规定,是E1级(GB50325)。这就意味着,如果要保证E0,就要考虑和装修方签订补充协议。
最开始找的几家,在和业务员进行第一次沟通的过程中,我将这个要求首先提出“E0级环保,写进合同”,商家都说无法满足(土巴兔、爱空间……)于是,我开始了慢慢寻找装修公司的旅程(找个装修公司都如此麻烦,始料未及啊,始料未及啊)。

可能是坚强的毅力得到了回报吧,某次当一位员工,再次告诉我,他们公司无法满足我们的要求时,偷偷的告诉我,有一家公司M(后面发生了很多其他事,这里就用代号了)可以。
带着已经是怀疑的心情,我进入了M公司。M公司的业务员,给我对装修进行了初步估算,12w的价位,相对还是可以接受的。随后,面对设计师李老师,我再次提出了环保的要求。我说,我们家要求最终控制在E0范围内。他说:“可以。”我说我们要修写进合同,他说:“没问题。”因为言简意赅,所以记忆犹新。

合同,合同啊。

于是我们签订了预定合同,同时,我缴纳了1w定金,设计师上门量房,然后,毕竟买了一个大房子,爹妈老婆孩六口人(两个孩子,还有我)大家住到一起,要满足每个人的要求,不是简单的事。为此,尚未退休的家父特意从老家赶过来,全家一起和设计师碰面,敲定各种方案。因为最终和装修公司发生的分析,这里不好对李老师进行点名。但凭良心讲,李老师的设计付出,是被我们家认可的。

于是,选定材料,明确方案(之前是图纸布局),最终,终于要签订正式合同了。
拿过合同,我的感觉,山寨。当然,不是合同里面的每个条款都山寨(如果是这样,相信傻瓜都不好意思用了),我们关注的环保,在合同中,已经有了描述,说是该公司装修,复合国家规定,原语句记不得了,但基本如此。这种合同,显然是不合格的。其不合格的内容包括:
1、“国家规定”只的是什么规定?国家规定很多,我甚至可以理解为装修过程中遵纪守法也是规定……
2、如果违背了规定,如何处理?
因为有过之前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对于问题1,签订合同的时候,我并未和M公司人员进行沟通,而仅仅是让对方明确如果违背了规定,如何处理。对方直接回答,会为我们“免费除甲醛”。因为对建材市场做过功课,有了一定的了解。很多材料,尤其是密度等符合材料,甲醛作为胶的稳定剂,在在材料中的,这就意味着持续挥发,而有相关的文字,声称不合格的产品,甲醛的挥发可以持续十几年,甚至更多。仅仅是除甲醛的行为,针对板材持续挥发,基本就是抱瓮灌畦,闹样子啊。
于是,对此,我向M公司的员工针锋相对,最终,经过该员工和其领导的请示,对方表示,装修完成后,有我们自己找检测公司进行检测(费用我们自己出),如果检测不合格,对方重新装修。这种回复,是我们满意的。于是,我决定,可以签合同了。
现在想来,当初的提醒,虽有些多此一举,但同样,也是对对方员工的负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保护。完全是处于好心,我提醒对方,把我的E0要求的补充协议,也向他们领导汇报吧,免得到时候大家麻烦(现在想来,如果员工代表公司,和我签订了一个他们无法满足的合同,这个员工的职业生涯……)。于是,经过沟通,对方表示,他们无法达到这个水平。最终我们约定,周末,由我和M公司技术总监(只有他能负责)面对面进行沟通。
为了周末的谈判,我特意请了一天年假,最各种市场(从路边摊到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进行了实地走访,当天,计步器记录2w步。感谢当次走访,我掌握了更多的数据。
终于到了周末,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解雇,M公司的技术总监,出差了。一位客户主体都在一个城市,还是技术(不是市场、不是人士、不是销售)的总监,会在和客户约好的时间出差,立时,M公司在我心中的形象,打了折……
于是,我开始面对M公司的员工过关斩将:
首先接待我的,是一位女士,是我的设计师李老师的直接主管(当天,李老师感冒了,没爬起了,是真的感冒了,因为下午李老师赶过来的时候,当真是“风流涕淌”)。她提出的问题,是质疑当初李老师口头承诺的环保。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没有直接签订任何文字协议。这一点,是我意料之中的,于是,我直接回答对方:M公司不是我装修寻找的第一家公司,之前,我找了很多,每一家公司,我都是这么要求的,正是因为之前的公司直接告诉我无法满足,所以我直接拒绝了。这种情况,包括司法机关的任何中间机构,都可以进行调查。于是对方无言,短暂的沟通结束,对方拨通了原本应该和我面对面商谈的技术总监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向我解释,检测环保等级,是要在材料上钻孔,放入密闭容器进行检测,同时,也生成,没有装修公司可以程度到E0级。我直接告诉他有,他不承认,于是,电话沟通不欢而散。我被领到了另一位总监的办公室,人事总监。
话说,直接我尚未理解,面对客户的沟通,竟然的人事总监出面,而不是技术总监,不是市场总监……
人事总监胖胖的,人十分客气,然而,基本上,不主动提供任何由建设性的意见。
可以看得出,M公司的原则,是要试图尽可能的保下这个订单。
面对人事总监,我直接指出M公司“正式”合同的不正规性:
满足国家规定,是严重的模糊条款。比如说,一个人要遵纪守法,只遵守宪法就可以了吗?是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上街抡刀砍人了?只遵守刑法就可以了,是不是可以任意闯红灯?“遵纪守法”意味着,遵守所有的法律。那么,我完全可以理解,M公司的合同中“满足国家规定”意味着满足所有的国家规定。卫生部规定的GB/T18883我认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的(GB/T18883比E0级还要严苛,其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都要严格的规定,其中甲醛含量的规定,是E0级的五分之一),如果是这样,我现在就签合同。
M公司人事总监说肯定不是。
我说,面对这种合同,上面很多话,我如果选择在装修结束后,和M公司进行协商,完全可以黑对方。
M公司人事总监承认。应该说,虽然无作为,但这位人事总监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
同时,因为对方技术总监放了鸽子,并加之在电话中的态度,既然你不懂事,就不要怪我拆台。
面对M公司人事总监,我简述了对方技术总监电话中的主要内容。我说对方提到的板材检测方法(钻孔什么的)只是多种检测方法中的一种,一般多用于对板材的抽样检测。相对的,还有将板材完全粉碎,进行溶液萃取的成分检测,以及将板材制作成成品家具后的产品检测等。M公司人事总监很惊讶(拜托,互联网时代了,装修有心做一点功课,这些信息不是很复杂的)。
我接着说,对方作为技术总监,在和客户进行沟通时,有必要列举一个片面的技术行为吗?M公司人事总监无语。
然后,我提到了对方技术总监,在电话中表示没有公司可以达到E0的标注。(这里,就要感谢前一天我2w多步的实地走访了,我真真遇到了一家公司B,主动承诺环保,而且是卫生部规定的GB/T18883的,只是,对方费用相对高一些,总体预算20w)。于是我直接说,B公司承诺环保,二期是卫生部规定的GB/T18883,这就意味着两种可能性,第一,是作为M公司的技术总监,他自己不清楚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水平,如果是贵公司抹水泥的,贴瓷砖的小工,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而作为技术总监,对自己的行业现状如此不了解,我质疑他的技术能力;而相对的,另一种可能性,让我很不舒服,就是他自己是知道行业现状的,对我的故意的欺骗,如果是这样,我质疑他的职业道德。(以上基本是我的原话)
面对我的质疑,M公司人事总监哑口无言。
应该说谈判,是要有理有利有节的。当时,我还没有看到我们的设计师李老师,毕竟他的付出,是得到了我们家族的认可的。怕事后李老师会受到处理,我向M公司人事总监表示,原本,我就是打算,和贵公司今天可以签订E0级的补充协议,然后我们就可以完工的。毕竟很多方案李老师都设计的十分完美,我们全家都认可了的。
应该是从我的话里体会到了我们家对李老师的尊重认可,午休的时候,我接到了李老师的电话,对方下午来,和我进行沟通。
下午,终于再次见到了,已经病恹恹的李老师,他看了我在走访B公司(经过B公司员工同意后)拍下的满足卫生部规定的GB/T18883标准的协议。然后,经过等待,他代表M公司,直接告诉我,说他们无法达到E0的标准。于是,最终,面对M公司的三方(李老师、李老师的直接领导以及M公司的人事总监),我进行了和M公司的最后一轮谈判。
之前在家里,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估的时候,我们想到了最终的谈崩。出于对李老师工作的认可,在家里,我就表示,在客户的角度,要尽可能的对其进行保护。
于是,谈判前,私下里,我问了李老师,如果崩了,对其个人的职业生涯是否会有影响,他直接告诉我不会。时至今日,我仍无法准确获知,李老师告诉我的不会,是出于对客户负责的礼貌,还是当真不会。
面对M公司,最后我提出了我的要求:
1、退还我预交的定金。不是我个人有意违约,而是M公司无法达到当时我已经提出了的标准。
2、李老师,以及最开始接触到我的业务员Z,我不希望他们收到不公正待遇。我和M公司合作的失败,原因的不规范的合同造成,这是贵公司法务部的责任。甚至,和我进行沟通的过程中,贵公司的技术总监、人事总监都没有意识到贵公司正规合同的严重问题。贵公司没有理由以此对李老师以及业务员Z进行任何形式的苛责。(是的,最后我以最正式的方式,维护我的设计师)。
对我的两点要求,李老师的直接领导,直接告诉我“不可以”,然后,立即被人事总监打断,他代表M公司,同意。

于是,我家的装修,最终选择了B公司。

2 个评论

中国市场很大,Z业务和李设计都不会受影响。但是您认真且有礼貌的行为也算是给M公司给我们上了一课!谢谢你!
希望吧。当时特意在谈判中作为条件提出,是怕M公司将生意失败归结到Z业务员和李老师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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