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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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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名弘敏,避孝敬皇帝讳,以字行,国子博士文远孙也。举明经,累补蒲州司法参军,袭封东莞县男。为政仁,不忍杖罚,民服其恩,更相约曰:“犯徐参军杖者,必斥之。”讫代不辱一人。累迁司刑丞。 时武后僭位,畏唐大臣谋己。于是周兴、来俊臣、丘神绩、王弘义等揣识后指,置总监牧院诸狱,捕将相,俾相钩逮,掩搦护送,楚掠凝惨。又污引天下豪杰,驰使者即按,一切以反论。吏争以周内穷诋相高,后辄劝以官赏,于是以急变相告言者无虚日。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独有功数犯颜争枉直,后厉语折抑,有功争益牢。 时博州刺史琅邪王冲,责息钱于贵乡,遣家奴督敛,与尉颜余庆相闻知,奴自市弓矢还。会冲坐逆诛,魏州人告余庆豫冲谋,后令俊臣鞫治,以反状闻。有司议:“余庆更永昌赦,法当流。”侍御史魏元忠谓:“余庆为冲督偿、通书,合谋明甚,非曰支党,请殊死,籍其家。”诏可。有功曰:“永昌赦令:‘与虺贞同恶,魁首已伏诛,支党未发者原之。’《书》曰:‘歼厥渠魁’,律以‘造意为首’,寻赦已伏语,则魁首无遗。余庆赦后被言,是谓支党。今以支为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复罪,不如勿赦;生而复杀,不如勿生。窃谓朝廷不当尔。”后怒曰:“何谓魁首?”答曰:“魁者,大帅;首者,元谋。”后曰:“余庆安得不为魁首?”答曰:“若魁首者,虺贞是已。既已伏诛,余庆今方论罪,非支党何?”后意解,乃曰:“公更思之。”遂免死。当此时,左右及卫仗在廷陛者数百人,皆缩项不敢息,而有功气定言详,闉然不桡。 有韩纪孝者,受徐敬业伪官,前已物故,推事使顾仲琰籍其家,诏已报可。有功追议曰:“律,谋反者斩。身亡即无斩法,无斩法则不得相缘。所缘之人亡,则所因之罪减。”诏从之,皆以更赦免,如此获宥者数十百姓。 累转秋官郎中。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官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诬当死,后谓宰相曰:“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丐知古等,赐以再生,可乎?”俊臣、张知默固请如法,后不许。俊臣独引行本更验前罪。有功奏曰:“俊臣违陛下再生之赐,不可以示信。”于是悉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为人诬构,有功争不能得。秋官侍郎周兴劾之曰:“汉法,附下罔上者斩,面欺者亦斩。在古,析言破律者杀。有功故出反囚,罪当诛,请按之。”后不许,犹坐失官。 俄起为左肃政台侍御史,辞曰:“臣闻鹿走山林而命系庖厨者,势固自然。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必坐此死矣。”后固授之。天下闻有功复进,洒然相贺。 时有诏:“公坐流、私坐徒以上会赦免,逾百日不首者,复论。”有功奏曰:“陛下宽殊死罪,已发者原之,是通改过之心、自新之路。故律,告赦前事,以其罪坐之。若无告言,所犯终不自发;如告言赦前事,则与律乖。今赦前之罪,不自言者,还以法论,即恩虽布天下,而一罪不能贷,臣窃为陛下不取。”后更诏五品以上议可。 又上疏曰:“天下员有定,比选者日多,选曹诿嘱公行,嚣谤满路。唐季人多逆节,鞫讯结断,刑惨狱严,革命岁久,其流弗改。事表生情,法外构理,而刻薄吏驱扇成奸。虽朝堂进表,列匦内牒,叫阍弗听,叩鼓弗闻,使申其冤,正增其枉。诚令天官铨注有所不平、法司推断舞法深诋、三司理匦受所上章拥塞不白者皆许臣按验劾发,夺禄贬劳,不越月逾时,可致刑措。”后纳之。 窦孝谌妻庞为其奴怖以妖祟,教为夜解,因告以厌诅。给事中薛季昶鞫之,庞当死。子希瑊讼冤,有功明其枉。季昶劾有功党恶逆,当弃市。有功方视事,令史泣以告。有功曰:“岂吾独死,而诸人长不死邪?”安步去。后召诘曰:“公比断狱多失出,何耶?”对曰:“失出,臣小过;好生,陛下大德。”后默然。庞得减死,有功免为民。 起拜左司郎中,转司刑少卿。与皇甫文备同按狱,诬有功纵逆党。久之,文备坐事下狱,有功出之。或曰:“彼尝陷君于死,今生之,何也?”对曰:“尔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 尝谓所亲曰:“大理,人命所系,不可阿旨诡辞,以求苟免。”故有功为狱,常持平守正,以执据冤罔,凡三坐大辟,将死,泰然不忧,赦之,亦不喜,后以此重之。所全活甚众,酷吏为少衰,然疾之如仇矣。改司仆少卿。卒,年六十八,赠司刑卿。 中宗即位,加赠越州都督,遣使就第吊祭,赐物百段,授一子官。开元初,窦希瑊等请以己官让有功子惀,以报旧德,由是自大理司直迁恭陵令。会昌中,追谥忠正。 初,鹿城主簿潘好礼慕有功为人,论之曰:“昔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人,今有功断狱,亦天下无冤人。然释之当汉文帝时,中外无事,守法而已。有功居革命之际,周兴、来俊臣等掩义隐贼,崇饰恶言,以诬盛德,有功守死明道,身滨殆者数矣,此其贤于释之明甚。”或称有功仁恕过汉于、张。起居舍人卢若虚曰:“徐公当雷霆之震,而能全仁恕,虽千载未见其比。” 赞曰:“徐有功不以唐、周贰其心,惟一于法,身蹈死以救人之死,故能处猜后、酷吏之间,以恕自将,内挫虐焰,不使天下残于燎,可谓仁人也哉!议者谓过汉于、张,渠不信夫!”
徐有功,国子博士文远孙也。举明经,累转蒲州司法参军,绍封东莞男。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吏人感其恩信,递相约曰:“若犯徐司法杖者,众必斥罚之。”由是人争用命,终于代满,不戮一人。 载初元年,累迁司刑丞。时酷吏周兴、来俊臣、丘神勣、王弘义等构陷无辜,皆抵极法,公卿震恐,莫敢正言。有功独存平恕,诏下大理者,有功皆议出之,前后济活数十百家。常于殿庭论奏曲直,则天厉色诘之,左右莫不悚栗,有功神色不挠,争之弥切。寻转秋官员外郎,转郎中。 俄而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官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构陷当死,则天谓公卿曰:“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就群公乞知古等,赐以再生,各授以官,伫申来效。”俊臣、张知默等又抗表请申大法,则天不许之。俊臣乃独引行本,重验前罪,奏曰:“行本潜行悖逆,告张知蹇与庐陵王反不实,罪当处斩。”有功驳奏曰:“俊臣乖明主再生之赐,亏圣人恩信之道。为臣虽当嫉恶,然事君必将顺其美。”行本竟以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及弟榆次令长沙,又为唐奉一所构,高宗末私议吉凶,谋复李氏,将诛之。有功又固争之,不能得。秋官侍郎周兴奏有功曰:“臣闻两汉故事,附下罔上者腰斩,面欺者亦斩。又《礼》云:析言破律者杀。有功故出反囚,罪当不赦,请推按其罪。”则天虽不许系问,然竟坐免官。 久之,起为左台侍御史,则天特褒异之。时远近闻有功授职,皆欣然相贺。 有功尝上疏论天官、秋官及朝堂三司理匭使愆失,其略曰:“陛下即位已来,海内职员一定,而天下选人渐多。掌选之曹用舍不平,补拟乖次,嘱请公行,颜面罔惧。遂使嚣谤满路,怨讟盈朝,浸以为常,殊无愧惮。又往属唐朝季年,时多逆节,鞫讯结断,刑狱至严。革命以来,载祀遽积,余风未殄,用法犹深。今推鞫者犹行酷法,妄劾断。臣即按验,奏而劾之,获其枉状,请即付法断罪,亦夺禄贬考,以惭其德。其三司受表及理匭申冤使,不速与夺,致令拥塞,有理不为申者,亦望准前弹奏,贬考夺禄。臣昔处法司,缘蒙擢用,臣无以上答至造,愿以执法酬恩。无纵诡随,不避强御,猛噬鸷击,是臣之分。如蒙允纳,请降敕施行,庶不越旬时,亦可以除残革弊,刑措不用,天下幸甚。” 后润州刺史窦孝谌妻庞氏为奴诬告,云夜解祈福,则天令给事中薛季昶鞫之。季昶锻练成其罪,庞氏当坐斩。有功独明其无罪。而季昶等返陷有功党援恶逆,奏付法,法司结刑当弃市。有功方视事,令史垂泣以告,有功曰:“岂吾独死,而诸人长不死耶?”乃徐起而归。则天览奏,召有功诘之曰:“卿比断狱,失出何多?”对曰:“失出,臣下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愿陛下弘大德,则天下幸甚。”则天默然。于是庞氏减死,流于岭表,有功除名为庶人。 寻起为左司郎中,累迁司刑少卿。有功谓所亲曰:“今身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以求苟免。”故前后为狱官,以谏奏枉诛者,三经断死,而执志不渝,酷吏由是少衰,时人比汉之于、张焉。或曰:“若狱官皆然,刑措何远。”久之,转司仆少卿子。长安二年卒,年六十二,赠司刑卿。 …… 史臣曰:文法,理具之大者,故舜命皋陶为士,昌言诫敕,勤亦至焉。盖人命所悬,一失其平,冤不可复,圣王所以疚心也。如临之守法,文瓘之议刑,时属哲王,可以理夺。当贼后迁鼎之际,酷吏罗织之辰,徐有功独抗群邪,持平不挠,此所以为难也。比释之、定国,徐又过之。希瑊让爵酬恩,可知遗爱。 赞曰:听讼惟明,持法惟平。二者或爽,人何以生?猗欤徐公,獬豸之精。世皆纷浊,不改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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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1 个回答
穷人马二
推荐来自: 亦可喜 、Joey
《新唐书》列传第三十八
《旧唐书》列传第三十五
以上文字想必大家都可以明白的,不多解释。失出,大约就是漏判的意思;于、张是指汉代循吏张释之、于定国。
我常常的想:
仅此,希望有人了解徐有功。